一 纵观大学发达史,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从一开始就分不开。“关于现代大学的功能和使命,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的边界,政府和国家力量干预的限度,大学参与社会的程度与方式等等,一直是高等教育哲学的主题。”①然而,人们却倾向于把两者分裂开来,一谈学术自由就否定社会干预,一谈社会干预便无视学术自由。 理性主义强调大学要与社会保持一段有尊严的距离。认为在大学里,为了保证知识的准确和正确,学者要尽可能摆脱价值影响以求价值自由,其活动必须只服从真理标准,而不受任何外界压力,如教会、国家或经济利益的影响。②追求纯而又纯的客观性,崇尚“为学术而学术”。可见,理性主义的大学观是以认识论高等教育哲学为基础的。求真是大学的唯一使命。 功利主义则强调大学要融入社会,适应社会需要,与社会保持同步发展。认为大学是“社会的轴心”,是社会的主要服务者和社会变革的主要工具。因此,实现社会目标、创造社会价值是衡量大学的首要标准,促进社会发展是大学的最高目标。正如韦尔金斯所说的“大学越来越经常地被喻为‘服务站’。……大学作为知识的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是摆脱不了服务职能的。”③功利主义的大学观以政治论作为其哲学基础,求善是其核心价值观。 理性主义与功利主义在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的问题上各执一端,反而使问题更加复杂。实际上,如果我们把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合在一起,放入同一个“背包里”,而不是“一副担子的两头”④,则问题要简单得多。更何况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本来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或者说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依存,统一于大学学术发展之中。阿什比曾经说过,任何高等教育都是“遗传”与环境矛盾作用的结果。这里的“遗传”是指大学作为学术机构的内在逻辑,“遗传”的保持需要学术自由。而环境作为外部力量作用于大学,实质上就是社会干预。 然而,尽管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的矛盾关系是贯穿大学发展始终的中心主题,但要真正实现对二者的整合认同,首先还必须解决大学的定位问题。 二 大学定位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应然”的定位,一是“实然”的定位。下面先谈“应然”的定位。 任何社会都是由政治、经济、文化三个系统构成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贯通,共同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然而,三个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各自又有不同的特点、运行规律、目标和功能。政治、经济、文化各按其自身的目标发挥功能乃是一个社会有效、健康运转的重要前提。涂又光先生在《文明本土化与大学》一文中对此问题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社会生活底政治、经济、文化三个部分是一个整体,其间关系密切,虽然如此,还是三个部分,各有不同的矛盾特殊性”。⑤他把这种“矛盾的特殊性”称之为“原子”,并就此提出他的“三li说”。“政治底原子是‘力’(power),经济底原子是‘利’(profit),文化底原子是‘理’(truth)。力、利、理汉语拼音都是li,此说可简称‘三li说’。原子不宜单独存在,那种游离状态,极不稳定,三li皆然。三li原子合成分子,其存在就稳定了。政治单位底分子含有三li,但以‘力’为中心,而‘利’‘理’为‘力’服务。经济单位底分子也含有三li,但以‘利’为中心,而‘力’‘理’为‘利’服务。文化单位底分子也含有三li,但以‘理’为中心,而‘力’‘利’为‘理’服务,若不如此便是错位。”⑥这个‘理’其实就是知识,而大学作为社会的学术机构,是以高深知识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因此,大学理所当然地只能定位于文化系统之中。大学为社会服务也只能立足于“理”,只能通过创造新的知识、培养和谐发展的人来促进社会的发展。 文化从其发生学意义上说,它只不过是人类求生存求发展的一种手段,只是到了后来,才被提升为人的本质属性,成为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尺度。可见,文化系统发展的“内在理路”是“竭力使自己从纯粹的手段上升为自在的目的”。⑦在此过程中产生了文化的双重功用:外在的社会性和内在的学术性。作为社会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文化系统的存在,仅仅在作为手段服从整个民族或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时才显得有意义。从这个层面来说,它是实现社会目的的手段,这也就是文化外在的社会性。然而,从另一个层面说,文化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也有其自身的目的和相对的存在价值,它有着任何“自组织”所必具的自调性、自律性特征,并依照其内在的逻辑进行自我调节和功能转换。⑧这就是文化的内在学术性。 三 大学作为文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具有外在的社会性和内在的学术性。大学外在的社会性揭示了大学只是实现社会目的的一种重要手段。外在的社会性强调大学开放性的一面。由于任何一个系统要生存要发展,必须与环境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因此,作为开放系统的大学,要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一方面需要从社会中获得物质、人员、信息等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向社会输出所需的知识和人才,为社会服务。换句话说,指大学要接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社会影响,不能脱离社会办学。正是因为大学与社会是这样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所以大学要求得生存与发展,必然要对社会系统的变化保持一定的敏感性,并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作出相应的调整。当代社会,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变得如此密切,以至于大学已名副其实地成为社会的“轴心机构”。“社会可以希望从大学获得很多的东西——提供有价值和有益的服务。”⑨由此可见,就大学外在的社会性而言,大学为社会服务是大学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出自一定的目的对大学进行的适当干预,也具有无可辨驳的合理性。 与此相对,大学内在的学术性则强调大学是一个边界相对确定的学术组织,它具有内在的规定性。因此,尽管大学与社会关系密切,但大学毕竟不是政治组织,也不是经济组织,甚至不是一般的文化组织。大学是从事高深学问研究的场所,大学作为大学存在的主要依据就是:大学是联合青年人和老年人共同对高深学问进行富有想象的研究,以保持知识和火热的生活之间联系的精神家园⑩。这是大学区别于其他任何机构的本质所在。因此,大师、高深学问和志于学术、富于想象的青年学子,不仅是构成大学的基本元素,而且也是大学内在学术性的主要载体。如果说大师是高深学问的化身,而志于学术、富于想象的青年学子因高深学问而聚集于大师周围,那么大师从某种意义上就是大家的象征。梅贻奇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说:“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者,有大师之谓也。”我们知道学术是学者的生命,没有学术就没有学者,更没有大师。因此,发展学术不但对大学具有生命的本体意义,对学者也是生死悠关的。而发展学术重在追求真理,追求真理则要求学者的活动只服从真理标准,不能受任何外界的压力。故坚持大学内在的学术性,必然要保持学者传播发表新异观点的自由和探索新知识的自由。从这个角度看,大学内在的学术性意味着学术自由具有不证自明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