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党,是加强政党建设的特点。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日前,笔者对地方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本文拟就此类问题作一些建设性的思考。 一、民主不够的主要现象 所谓“民主不够”,主要指少数或个别人决定重大问题,集体领导成员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主要现象有: 一是“主要领导心里早有谱,委员乱唱戏”。也就是主要领导心里早有了主见,但表面上还是先让别人发个言,做个民主的形式至多吸收一点合自己意的意见。“聪明”的委员讲的话句句入耳入心;“不聪明”的委员讲的话,成了“多余的话”。一旦多数委员的意见和主要领导的意见相悖,往往就议而不决,给个“冷处理”,然后再“各个击破”做工作,让大家重新站队,向主要领导的意见看齐。在这种班子内,主要领导的意见就是“集体的意见”,他的意见被通过了,就是“集体领导好”。主要领导觉得,班子其他成员与他“保持一致”、“不谋而合”,就是大家“心齐”、“很团结”,就是集体领导的“效果好”;而如果出现反对意见,则往往会认为“瞎捣蛋,党的领导难实现!” 二是“书记说了算,委员围着转”。一些“班长”把自己与委员的关系看作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为体现自己的权威性,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摆在领导其他委员的至尊地位,喜欢对委员下命令、作指示;委员对“班长”也象下级对上级一样恭恭敬敬,总是指示、汇报。双方成了“君臣关系”。有的主要领导把权力都集中在自己手里,副职和委员没了积极性,还批评他们“投入不够”、“主动不够”;而如果他们稍稍作了点主,又会说:“不行,谁让你这么干的?”因此,副职和其他领导成员事事请示汇报。在有的地方,“一把手”还喜欢开党政“一揽子会”,使行政首长形同虚设。在讨论时,有的“一把手”为了让某些事情按自己的意见办,就先摆出自己的观点,然后问:“你们看行不行?”结果是一片喊“行”的声音。有的主要领导虽然有时先让别人讲,但听不得不同意见,听到不顺心的话时,修养好一点的,脸就挂了起来,“晴转多云”;修养不怎么好的,桌子一拍,茶杯盖子跳起来。因此,许多副职,委员都学乖,只要主要负责同志画个圈,大家就喊“圆、圆、圆”,表决时的态度是“书记表态我举手,书记拍板我拥护”。书记的一票是“大票”,其他委员的票是“小票”。 三是“少数人作决策,多数人来通过”。有的领导集体内还有“小集体”,往往由“小集体”(如‘书记办公会’等)决定大问题,一般几个主要负责同志商量好意见后,再到党委会上做个形式通过一下,还把这种做法当作一种惯例、一种制度在坚持。这样作出的决策表面上似乎经过了民主程序,实质是少数人在作主,自然会影响班子其他领导成员的积极性。有的市、县委常委抱怨:反正几个头头已商量一致了,我们讨不讨论都是一回事。因此,开会就抱着应付差事的态度。这种由少数人内定决策的做法,是违反有关党的规定的。一九九六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指出: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酝酿提交党(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商量已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以及交流日常情况,而不能决定重大问题。还有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党委会上提出个人精心制作的议案,让大家来讨论通过,表面上蛮民主,但由于大家对这个议案都不熟悉,只好表示同意,实际还是个人作主。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应当是经过全体委员充分调查、深思熟虑的问题;反之,是不能拿来讨论通过的。这样来通过,必然使决策难以吸收众人的智慧,其正确性亦无法保证。在这种领导班子内,还同时有这种现象:应由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反而未能由集体讨论决策,却由少数人私下定了;而不必由集体讨论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却让集体讨论来、讨论去,以显示“民主”。 四是“照顾少数人的脸面,而不照顾正确的意见”。一些主要领导在决策时怕影响少数人的脸面和情绪,往往在该实行多数原则进行表决时却不表决,反而让多数人的意见撂荒;只照顾少数人的脸面,而不照顾正确的意见,似乎照顾少数人的脸面和情绪要比作出正确的决策还重要。这些少数人,有的是负责同志自己,怕影响自己的威信而不进行表决;有的是负责同志喜欢的人,负责同志怕影响他们的情绪,影响他们与自己的关系,也就不按正确的意见来决策;而对不肯巴结自己的,不肯围着自己转的,则看不顺眼,他们的正确意见也不听,甚至想方设法不让他们发表意见,或者有机会时驳回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施加压力,叫他们“知趣”、“醒悟”,变成“小绵羊”。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堵塞了言路,造成决策的失误、党的事业的损失。这是一种很恶劣的行径。 五是“对下讲集中,对已讲自由”。也就是上级只要求下级或别人执行民主集中制,而自己却绕过去。在这方面做得好一点的领导同志讨论时也还能听取各种意见,集中时也能集中正确意见,但执行时却往往一意孤行,只执行自己的意见;做得不怎么好的,对下级就总是维护自己这一级的权威,对他们总是不放心、干涉过多,左寻问、右关照,但还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下级要多讲民主,要多听群众的意见,也就是开民主集中制的药方给别人吃,自己则不吃。 在哪些事情上容易出现“民主不够”,少数人喜欢说了算的情况呢?主要是:在人事问题上喜欢个人说了算。如干部的提拔和调动、职工转干等人事安排喜欢个人说了算,甚至下级部门的人事权也抓在自己手里。组织部门进行干部考察,要顺应个别主要领导的意图,其要用的人,考察的结果都是好的。如果群众有意见,回答则是:“这人的主流是好的嘛!”什么人主流不好呢?除了罪犯,主流都是好的!在干部问题上不能坚持集体领导,跑官卖官的事自然不是新鲜事!在财务问题上也喜欢个人说了算。有的主要领导对已有人分管的财务工作,也喜欢插一杠子,结果影响了分管者的积极性。凡涉及到人、财、物这类事,总容易出现“集中过头,民主不够”的现象。 二、集中不够的主要现象 所谓“集中不够”,主要指班子内缺乏必要的领导权威,班子成员各自为政,出现分散主义行为,整个班子没有凝聚力、战斗力。主要现象有: 一是班长“不当班”。有的班长认为,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关系,在重大问题上同样只有一票的权力,因而消极被动地行使自己的一票,忽视自己的主导作用。还有的不敢承担领导责任,以集体领导的名义实行集体负责,什么事都研究研究,使领导集体经常泡在会议里,眉毛胡子一起抓,大事小事一起议,芝麻绿豆大的事都集体讨论,不是议而不决,就是决而不行。出了问题,就集体负责,“打板子找不到屁股”。还有的主要领导是老好人,怕以后丢选票,在该坚持原则的问题上不坚持,而是“和稀泥”,当“维护会长”、“泥瓦匠”,糊来糊去,整个班子没有主心骨,因而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工作中出现分散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