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日前载文说,在现行干部制度下,不同级别的领导者都有一定的年龄上限,到达这个临界点后就要离退休,就要让位给年轻一些的人。据说,这是为保证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年轻化而采取的必要的制度性措施。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有些地方出现了干部“年龄造假”的现象。文章说,本人孤陋寡闻,至今未见到有关美国政府官员国会议员进行年龄造假的材料。当然,不仅仅是美国,就是其他发达国家此类事例也闻所未闻。里根70多岁被选为总统,格林斯潘已届74高龄又第四次为美联储掌舵,罗斯福时代的一位最高法院陪审法官任职到了91岁,还有不少40多岁甚至不到40岁的人当国家一把手,这都是有关年龄和职务关系方面的典型案例。中国古代也有个70多岁的老头儿姜子牙一夜之间从平民升为“总理”兼“三军司令”,传说中还有个名叫甘罗的12岁少年平步青云地当上了“国务委员”。古今中外,这类例子不胜枚举。想来想去,似乎均与江泽民总书记2000年夏在中央党校毕业典礼上讲的“不拘一格降人才”那句诗的思想暗合。文章最后说,在先进的干部制度框架下,任人唯贤唯能应成为唯一的准则,传统的选拔制度与竞争招聘制度相结合,而不再划定诸如年龄之类的死杠杠。 【主持者言】到了年龄都要退下来——这一制度的“始作俑者”乃邓公小平是也。当年实行这一制度,显然是有其历史背景的,是对过去20多年的干部终身制的一种矫枉过正。另一方面,非如此,当时也肯定无法实现干部的年轻化。自然,任何“一刀切”的政策都是有其弊端的,上文已经指出了以年龄划“死杠杠”的不合理之处,主持者要补充一条的是:长期实行领导干部到了年龄要下来的制度,有才干的年轻干部反而不容易冒出来,因为它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某种固定的“阶梯”状态,导致越到高层年龄越大,从而难以保证领导层的活力,同时还会产生人们已经指出的“39岁现象”。在理想的制度条件下,年龄的确不应该作为官员任职的一条死杠。但目前来看,我们似乎还不具备这种“理想的制度条件”,这种所谓的条件不是别的,就是我们一再议及的对干部终身制的彻底革命,通过逐步扩大民主最终实现让官员们“从民间中来,回到民间中去”。到那时,官员们不再抱有“终身为官”的预期(公务员中的事务性人员除外,何况他们也不算是“官”),年龄自然也就不会成为“死杠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