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镜头理论”的出现,始于对巴赞电影理论的浓缩,但实际上这是一个极不确切的称谓。因为“长镜头理论”远非只是关于如何运用长镜头的论述,真正要在一个长镜头内展示一个行动或事件的完整段落,它至少应包括景深镜头、移动摄影和场面调度。而更重要的是,就理论而言,它首先是指巴赞的“影像本体论”。对此已有许多论述,恕不赘言。但“长镜头理论”后来成了一种与“蒙太奇理论”相对立的观念,尤其是其概念外延牵涉到诸多流派,实际上早已越出了“长镜头”的范围,所以,真正耐人寻味的,是潜藏在它背后的哲学观及其演变过程,且直至今日,其哲学基础仍在西方电影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当下意义,而这正是笔者所要深究的原因所在。 一、从现象学到转向存在主义 最近,《当代电影》上刊发了刘云舟的《巴赞电影理论哲学观》,读后颇觉意犹未尽。作者认为巴赞的电影理论与柏格森的直觉主义,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具有不可否认的联系。(注:见《当代电影》2000年第3期。)这无疑有其合理之处。但应看到真正影响巴赞及其后学的哲学思想的,除了现象学外,更为重要的乃是存在主义思想。诚然,存在主义本身是从现象学演化而来的,现象学的前提,便是肯定世界存在于思考之先。但经由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之“现象”,并非实指客观事物的表象,而是一种“纯粹意识内的存有”。“现象的还原”是要人们从感觉经验返回所谓的“纯粹现象”,即先将现象“悬置”(epochě),或放进“括号”里(Einklammerang),视之为不存在的,以便能全身心专注于自身的经验和体验。而且现象学还要求去理解现象的“意向结构”,这与巴赞的用摄影机来再现现实的原义显然是不一样的。事实上,任何一部电影都不大可能使观众从电影的想象中“还原”出一种抽象的“意向结构”。电影毕竟不是纯哲学理论,它是以影像运动来刺激人,给人以审美享受的。其深含着的哲理,也须通过具体的活生生的图像经综合后,再加以领悟。而且,一旦影像不存在了,这种悟性也就无从开掘。不过,现象学所提出的“面向事物本身”却又与巴赞所言之“现实纪实”是一脉相承的。而梅洛—庞蒂的理论之所以可能为巴赞所吸纳,主要是因了他的“知觉现象学”美学。在他的《知觉现象学》(1945年)、《意义与无意义》(1948年)等著作中,首先强调了知觉的核心地位,他认为“哲学的第一个行动应该是深入到先于客观世界的生动世界,并重新发现现象,重新唤醒知觉……”。(注: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69页,人道出版社1962年版。)这个看法与巴赞倡导的电影“是表现”,而“不是证明”,的确是很近似的。但梅洛—庞蒂的哲学后来也明显转向存在主义,他的强调语义,实际上是对海德格尔“语言是存在的家”的承袭。因为在他看来,“视觉是各式各样的存在的会合点”。(注:转引自朱立元主编《现代西方美学史》第549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恰恰在这一点上与巴赞所强调的空间的整体性是相吻合的,而在《电影与新的心理学》一文中,梅洛—庞蒂为证明就知觉对象的整体性而言,电影是声画联系后的一个新的整体时,援引了普多夫金的蒙太奇理论,这显然又与巴赞的想法迥然有别。当然,众所周知,蒙太奇理论亦非完全排斥写实,长镜头理论也明知电影不可能只由单一镜头来完成。关键是双方所指的“写实”、“真实”是一种什么意义中的写实、真实。在两种理论的背后,实际上深藏着两种完全不同的哲学观,即蒙太奇派更强调电影的“假定性”及其幻觉和造梦功能。而前苏联蒙太奇派,则是通过蒙太奇技术来假定出革命的理想主义的真实和梦境。长镜头理论的哲学,却是从现象学的现实主义到转向存在主义的现实主义。这在巴赞称赞雷诺阿偏爱深焦距和长镜头运用时已有明确的回答。他认为雷诺阿发现了电影形式的奥秘:“它能让人明白一切,而不必把世界劈成一堆碎片;它能揭示出隐藏在人和事物之内的含义,而不打乱人和事物所原有的统一性。”(注:见邵牧君《西方电影史概论》第80页,中国电影出版社1994年版。)所谓“揭示出隐藏在人和事物之内的含义”,不就是人与事物间的存在关系,亦即海德格尔所言之“艺术作品以自己的方式敞开了存在者的存在”?(注:转引自朱立元主编《现代西方美学史》第53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实际上真正与“现象学”贴得更近的是另一位“长镜头理论”的捍卫者克拉考尔,他曾明确提出电影应实现“物质现实的复原”,起到“拯救”的作用,在宗教意义上找到自我。这无疑与胡塞尔现象学提出的,从感性经验返回纯粹现象的“想象的还原”如出一辙。而且胡塞尔也认为,还原的意义在于要求一个个人的转变,“这种转变可以和宗教的皈依相提并论,而且甚至不止于如此,它具有期待人类的、最伟大的存在性皈依的意义”。(注:转引自朱立元主编《现代西方美学史》第47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然而,克拉考尔虽与现象学有共同点,但真正影响他的更为直接的哲学观仍是存在主义,或者说象巴赞一样,都由受现象学的影响开始,而后又不知不觉地转向存在主义了。他的那句名言:“电影按其本质来说是照相的一次外延”,往往被人们误解为他不承认电影是一种艺术。但实际上虽说克拉考尔似更显得比较极端,以致于因片面强调电影的写实属性,结果反造成按他的评价系统几乎不存在一部能称为“电影的”电影的悖论。但他认为电影的特性不仅是纪录,而且是揭示现实,指出电影与戏剧的根本不同是,戏剧要受到特定空间的束缚,而电影可以表现偶然的、含义模糊的生活流,这无疑是合理的。他认为《圣女贞德的受难》是非电影的,尽管此说明显偏颇,但他批评说:“《圣女贞德的受难》避开了历史片所难以摆脱的困难,那只是因为它抛掉了历史——利用特写的摄影美来抛开历史。它的情节是在一个既不是过去,也不是现在的无人地带展开的。”(注:《电影的本性》第100页,中国电影出版社1981年版。)这种尊重历史的严肃态度,至今仍有其积极意义。它提醒人们不能为了追求猎奇和利润,将历史歪曲为非历史。在今天强调电影的娱乐性、商业性时,返观此说,不也有着一定的警示作用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他极力推崇写实主义美学的背后,却隐伏着一种强烈的反异化情绪,在他的《电影的本性》的“尾声”部分,克拉考尔提到了电影的社会目的性,“不难看出,克拉考尔指出了西方精神文明的退化和衰败……特别是在个人与所在社会发生异化(alienation)的条件下宗教信仰的丧失”。而且,他争辩说:“西方精神文明衰败的主要原因是科学发展的结果。”(注:见[美]尼克·布朗:《电影理论史评》第64页,中国电影出版社1994年版。)这与海德格尔、雅斯贝斯等存在主义者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海德格尔就曾坦言道:“现代科学与极权国家都是技术的本质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技术的随从……归根到底是要把生命的本质本身交付给技术制造处理。”(注:转引自朱立元主编《现代西方美学史》第53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而且,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带有一定反科学主义色彩的存在主义理论,在今天的电影艺术,乃至其他各种现代的、或后现代的艺术样式中也仍时有反映,而且,也绝非毫无道理。换言之,“长镜头理论”所倚重的写实主义,远非只是反对形式主义或技术主义,他们更反对的是逃避和歪曲现实,他们同存在主义者(也包括现象学哲学家)一样,认为艺术是存在和真理的一种表现模式,对于现实只有敞开,真理才能自行在作品中显现。它不需要分析,也不是事先设计好的,只要把存在者的存在从遮蔽状态中显示出来,真理也就“自行置入”于作品中了。正因为这样,巴赞在评论法国导演拉莫里斯的《白鬃野马》和《红色球》时才一再指出,《白鬃野马》中用特写镜头描写马,把脑袋转向那孩子以表示已经驯服于他,拉莫里斯必得在前一镜头中把两个主角拍摄在同一画格里,而在《红色球》里,摄影机也把一只会跑的汽球与小狗和小狗的主人拍摄在同一镜头里,如将这些分成几个镜头,那么观众就不会相信那是真实的。这看起来似乎有点死板,但其目的,正是为了表达通过一个长镜头来显示真理的“自行置入”。总之,长镜头理论之所以会成为一种观念、一种理论,它的意义早已超越了“长镜头”本身,如果没有从现象学到存在主义的哲学转化,它也无法构成一种观念,以至为后来各种流派所重视。所以,长镜头理论绝非简单地等同于写实主义,它的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和哲学背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长镜头理论的出现,是西方哲学思潮由现象学向存在主义转变在电影上的具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