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文化即电影电视文化是20世纪人类科技发展的新的成果。影视文化由于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背景之上,而拥有了许多迥异于传统文化形态、品种的特殊性、复杂性与丰富性。本文将就影视文化的界定、影视文化的构成、影视文化的几个基本关系等作一理论上的探讨。 一、影视文化界定 “影视文化”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即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形态的“影视”和作为一种影响人类生活的“影视文化”的界定。 (一)电影、电视与影视 什么是电影,什么是电视,什么是影视,是进入“影视文化”界定的首要问题。 关于“电影”的界定,有一些不同的表述,但对其基本的客观存在形态的认识应是一致的。《电影艺术辞典》中关于电影是这样表述的:“根据‘视觉暂留’原理,运用照相(以及录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以及声音)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以及还音),在银幕上造成活动影像(以及声音),以表现一定内容的技术。电影是科学技术经过长时间的发展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电影艺术辞典》,中国电影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这一表述对目前电影的基本的客观存在形态作了较为准确的把握,同时也对“电影”存在形态的历史演革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如“视觉暂留”现象及理论的发现、照相术的研制、胶卷的发明、“活动电影视镜”的发明、彩色电影与有声电影的创造等。 关于“电视”的界定,也并非易事。尽管从客观存在形态看,电视未必比电影更复杂,但构成电视的元素、要素同样是丰富的。《中国广播电视百科全书》对“电视”作了这样的表述:“使用电子技术手段传输图像和声音的现代化传播媒介。它通过光电变换系统使图像(含屏幕文字)、声音和色彩即时重现在覆盖范围内的接收机荧屏上”。这一表述进一步扫描了电视传播的全过程:“一、电视台运用电视摄像管和话筒摄取景物图像及伴音,然后按一定的构思和顺序加以编辑组合,制作成各类电视节目;二,把电视节目的视频信号用电子扫描方式进行光电分解,即由发送端的摄像管把节目的图像、声音和色彩转变为脉冲信号,再通过电缆和天线发送出去;三,由接收端的显象管把接收到的电脉冲信号转换为光影图像、声音和色彩,在荧屏上还原为完整的节目”(均见《中国广播电视百科全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1月第1版)。这一表述也注意到了电视吸收各种传统艺术样式、其他媒体样式的因素而呈现出的“综合性”特征。 关于“影视”的界定,可以在上述关于电影、电视界定基础上进行。从客观存在形态上看,为什么将“影视”放在一起进行表述?这自然是因为电影、电视的相近性、共性的存在,而它们最集中、最突出、最直观的相近性或共性便是“有声有画的活动影像”。尽管电影、电视的技术特征、艺术特征、传播特征各不相同,但在“有声有画的活动影像”这一形态特征上是一致的。这是“影视”并提的重要基础。尽管电影、电视各有其特定的规定性,但广义的“影视”概念将包括电影、电视生产与传播的全部。 (二)“影视文化”的三个系统 狭义地看,“影视”指电影、电视交叉的共性部分;广义地看,“影视”包括电影、电视生产与传播的全部。而“影视文化”同样可以从三个系统中见出其特质和地位。 1.从大众传播系统来看。 电影、电视自诞生起,就以其广泛的覆盖性而与传统印刷媒体发生了歧变。传统印刷媒体不论是传播渠道、方式,还是接受渠道、方式,还是传播机制,都带有浓烈的个人化、个性化特色,而伴随现代科技成长起来的电影、电视,则以其科技优势而迅速在大众传播系统中成为重要角色。从印刷媒体——电子传媒,大众传播系统内部各媒体在此消彼长中成长。
从表中我们看出,电影、电视无论是与传播印刷媒体相比,还是与广播比,都在传播范围、传播能力上占有许多优势。报纸、杂志的文字传播需一定的知识基础,广播单一的声音传播难免丢失很多重要的可感知信息,而电影、电视的声像合一、声画结合,使其获得了相对“全息性”的传播能力,可以覆盖更大的传播范围。 2.从艺术系统来看。 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主要艺术形式主要由文字形态、非文字形态、综合形态三类组成,它们合成了人类的艺术创造系统。
不论是文字形态的艺术品种,还是非文字形态的艺术品种,乃至综合形态的戏剧,它们都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积淀,在人类文化史上写下了重要的篇章。电影与电视尽管在艺术系统中资历最浅,但却以其巨大的包容力,吸纳了以往人类艺术创造的许多因子,作为其基本元素,并创造性地整合为新的艺术品种——将文字与非文字、时间与空间、视觉与听觉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借助其强大的传播优势,创造出20世纪艺术的新的成果与成就极大地影响着人类的社会生活。 3.从娱乐休闲系统来看。 娱乐休闲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娱乐休闲在各民族不同历史时期都有各不相同的方式与表现。仅从现代人们普遍流行的一些娱乐休闲方式的比较中,就可看出电影、电视的特质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