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要逐步形成高等、中等、初等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体系”的任务,要求我们将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全方位地衔接起来,并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而对口招生无疑是两者衔接的重要环节。可以说,做好对口招生工作,就找准了两者衔接的突破口。 一、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的自身特色 关于高职教育的性质与内函,目前职教界已形成共识,即其培养目标是生产第一线的高级操作型、技艺型、管理型、应用型人才。因此,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在确定招生对象、选拔考核手段、入学考试科目设置以及录取办法上必须适应和体现这一培养特定规格人才的特点和要求。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就已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明确了高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的方向。据此,十年来全国十多所职业大学试行了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办法。其中,江汉大学通过采取单独命题、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方式,十年来对口招生511名,涉及22个专业,不仅为社会培养了较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又为刚刚起步的中等职业教育输送了急缺的师资力量。 然而,由于高职教育未被引起足够的认识,招生特色体现不充分,招生对象仍以普高毕业生为主,从而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难以互相适应。目前,不少中等职业学校纷纷提出,高职教育现行的教学制度难以适应“对口招生”的客观要求,不利于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由此观之,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必须从市场经济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出发,全面反思和改革对口招生制度,以满足中等职业教育的客观需求,体现职业教育的自身特色。 二、对口招生是高职、中职教育衔接的突破口 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诸如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及教学环节等方面,而对口招生无疑是两者衔接的纽带和桥梁。 高职与中职在教学领域衔接的基本要求和目标,是使已达到中级专业技术水平的毕业生,通过学习和实践达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程度。而对口招生制度的实行,既为高等职业学校输送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思想稳定的生源队伍,又为实现高职与中职教育奠定了重要的生源基础。这不仅减少了高职教育的培养人才的难度,更因吸收了优秀的生源进入高等职业学校,从而有利于提高职教地位。 此外,高职教育既属高等教育系列,又是职业教育的高层次,它与中职教育相衔接,有利于职教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要逐步做到初中毕业生的50~70%进入中级职业学校”的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必将愈具实力,得到大力发展。这无疑为高等职业学校提供稳定与丰富的生源。对口招生承担着选拔其中优秀者到高职继续深造的任务,同时,对口招生又满足了中职毕业生升学深造的愿望,从而大大增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在校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中职学校的发展。 三、以对口招生为重点,建立具有高职教育特点的招生制度 1.调整生源结构,扩大生源范围。即在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下,变招收普高毕业生为生源主体为招收中职毕业生为生源主体;变生源“划地为牢”、条块分割的旧模式为以招收本地生源为主、适当跨地区招生的新模式。 2.改革招生考核方式及录取办法。即改革以文化考试为主,为考核文化知识、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等科目齐全、比例合理的方式;改变以统一命题、统一划线、统一录取为主的办法,为单独命题、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为主,充分地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 3.建立对口招生的监督制约机制 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必将影响到公平竞争原则及职业教育特色的体现。这就要求: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对口招生的实施办法,使其有法可依;二是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三是增加对口招生工作透明度,招生专业及人数、录取办法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真正做到既享受自主招生的权利,又履行因失误甚至违章违法给招生带来后果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应该看到,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着多方面的有利条件。当前的经济、教育体制的改革对招生制度的改革就是一个有力的推动;而中央大力发展职教的方针,也使高职教育受到了充分的重视,有利于对口招生制度的改革。此外,我们十年来对口招生的工作实践,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今后,我们将大胆地探索,细致地工作,以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制度的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效益,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输送一批批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