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讨论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但截止到目前,除全国少数地区外,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还很慢,理论认识上还有不少分歧。 在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李鹏总理又指出,近年来,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有了提高,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克服轻视职业教育的陈腐观念。在谈到高等教育的发展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适当扩大规模的重点是高等专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注重培养广大农村、中小型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所需要的人才。 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已越来越引起了高教界和发达地区政府的重视,这里,我想谈谈个人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认识。 应为高等职业教育正名 提起职业教育,人们往往认为是一些低层次的技艺性岗位所需要的教育,只要初、中等教育就足够了。高等职业教育提出后,又有一种看法,认为就是大专层次的教育,同时也产生了高等专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异同的争论。社会上不少人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是不正规的教育,是比高等专科教育低一等的教育。由于对高等职业教育缺乏明晰的界定,由于种种鄙视职业教育思想的存在,严重影响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因此,有正名之必要。 人类社会为了延续和发展,总要对下一代进行两方面的教育:一方面是谋生的本领。开始主要是生产劳动的本领,以后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社会总要进入一个职业岗位,而这个岗位对他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能力就要有一定的要求,需要在上岗前进行培养,也就是要进行职业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是对人们在社会中生活应有的素质,或称国民素质,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等方面的培养。 在原始社会,这两种教育是结合生产和生活实践进行的。随着生产的发展,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阶级的产生,教育从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社会活动。统治阶级设立学校培养他们的子女,授以“礼乐射御书数”,主要是统治者的素质教育。而被统治者的子女主要在劳动中学习稼穑、百工之艺。这种劳动技能的学习是被鄙视的。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贫富悬殊,劳动人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有些义务教育也受不到),绝大多数经过职业培训就参加工作;有钱人的子女才能接受高等教育,学习高深的学问。由此可见,“轻视职业教育的陈腐观念”由来已久。 实际上,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在职业教育上也产生了两个趋势: 一是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结合。通常所说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对少年儿童进行国民素质的教育,并没有考虑他们将来就业的需要。实质上,义务教育阶段进行的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正是将来职业教育的基础。现在提出的职业教育也不能理解为只是技能性教育,首先职业教育离不开职业道德的教育,其次现代社会的许多职业,也要求较高的文化、科学素质做基础。因此,不可能把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截然分开。 另一个趋势就是终身化。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职业岗位的要求也不断变化;同时,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一个人终身固定在一个岗位上的情况大大减少,往往终身要换多次职业。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在职前经过一次学习就终身受用是不可能了,职业教育的终身化就成为必然趋势。 综上所述,职业教育不是教育层次的界定,而是教育目标、教育内容的界定。它的层次是由职业岗位的需要决定的。从终身教育的观点看,它的层次可以要求很高,绝不能仅限于中等教育或大专层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同一个职业岗位,要求的层次也会越来越高。如我国空军飞行员,开始不少人是中等文化,现在都是大专以上层次,今后飞行学院毕业生都要求达到本科学士学位。再如车工,解放初期初中、小学程度就可以干,现在程控机床没有中专以上水平就难以操作。这种情况就是职业教育的高移现象。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在它的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可以不同。如从全国来讲,我国的职业教育应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但在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中等教育已基本普及,生产和社会的现代化水平越来越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自然会突出起来。 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 目前,在我国中等教育阶段,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分界是很清楚的。在高等教育阶段,中国大百科全书对高等教育的定义是:“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之上的各种专业教育。”教育大辞典的定义是:“中等教育以上程度的各种专业教育及少量高等教育机构设置的一般教育课程计划所提供的教育。”既然是专业教育,又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那必然是和毕业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的教育,也应该属于职业教育的范围,为什么还要分出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呢? 按照传统的观念,普通高等教育是培养科学、学术、设计开发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应用性、技艺性人才的。但是,在国际劳工局制定的《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SCO)中把“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工作者”列为了第一大类,“其中包括大部分从事科学、文学、社会学、工程、医疗、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专门工作并受过高等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也包括在资格较高的专门工作者的管理下工作并执行同类任务的技术人员。”“如此分法,就会使上述传统分法产生以下问题:(1)把从事科研、学术、设计开发的专家排除在“职业”范围之外。(2)实际上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也不是都去科研、学术和设计单位工作,大部分人也是到实际工作第一线的。(3)容易把职业教育局限在较低层次的教育上,和职业教育的终身化趋势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