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作为一部庞大的“法典”,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诸多方面。它要求其成员必须恪守一整套建立在立法基础上的贸易体制和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强调透明、非歧视、公正等原则。如要求政府部门制定的规则要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来进行;政府行为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市场主体具有相当的自主权,政府不能过度干预;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规范政府办事程序;强化政府的合理监管功能等等。 建省13年来,海南在体制创新上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多年变革,省政府原有的政企合一的经济管理部门逐步转为经济实体;各级党政机关与原有下属企业基本脱钩;企业由审批制变为企业登记制;放开了物价统管,基本形成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起了以运销加工为中心的农业生产新体系;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为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提供了保证;公路交通规费改为燃油附加费,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商旅活动等。但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海南现行体制还存在很多与WTO规则和基本原则不一致的地方,离WTO的要求存在相当差距。 ——WTO倡导的是自由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允许通过关税来保护本国的产业,但不允许采用数量限制等行政性手段进行干预。WTO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主要是限制成员政府通过政策法令实施对贸易产生限制和扭曲作用。海南现行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的“最低出口额”、“外汇平衡”、“本地雇工人数”等均属此列,这与WTO倡导的原则不相符。根据我国的对外承诺,加入WTO后3-5年不再实行外贸管制,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并允许私人的进出口报关,不再实行口岸报关的范围限制、经营商品的范围限制等对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的差别待遇;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基本取消进出口的数量限制等。同时,WTO要求自由贸易和关税保护措施,使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手段逐渐减少或取消。这些要求和承诺都需要海南的外经贸管理在组织结构、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等方面逐步进行较大的调整。 ——WTO要求其成员对外资企业实施国民待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尤其是提高国内透明度。WTO通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监督各成员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和做法,推动各成员在各自体制内不断提高政策和管理的透明度;WTO要求对限制性的行业和项目,在审查之外有数量限制的,应制定公告制度。这些提高透明度的要求,与现实中海南某些政府部门以内部规定作为管理依据,缺乏对有关贸易统计资料和其他数据等进行公布的做法仍存在差距。根据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要求和我国的对外承诺,加入WTO后,我国将扩大外商投资领域和服务贸易范畴(主要是放宽行业和地域限制),这必将对引进外资、设立外资企业产生促进作用,并对政府的外资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南目前对外资企业(包括各类企业)的管理与国际惯例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缺少统一协调和规范。以税务部门重复查税的问题为例,同一外资企业往往税务所刚查完,分局又来查,过后总局也来查,而所查内容一样,这给企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据三亚某中日合资潜水旅游企业老总反映,他们企业除工商、税务部门外,还有交通、海洋、港监、城管、文体、旅游、公安等主管部门到他们企业收费。像这样的“三乱”现象在海南并不鲜见。此外,还存在对企业的各种年检过多的问题,工商、税务、海关、商检等许多部门年检内容大体一致,而且每一部门都须年检一次,既让企业穷于应付,也大大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加入WTO,意味着对外资管理内容将更加复杂,客观上要求技术方式将更精确、透明度将更高,这都对海南的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 ——加入WTO,要求我国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降低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坎。进口商品一旦大量进入,海南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特别是发展水平较低的海南制糖、橡胶制品、化学医药制品、水泥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受到的冲击会更大。海南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发展在面临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减少的冲击的同时,还面临着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有优势的大型跨国公司的直接挑战。针对目前而言,海南现行体制中与WTO要求的不搞差别待遇和保持透明度的原则还存在着差距。就在不久前,三亚市3个管理局还联合发文规定,三亚大东海已由市政府指定的一家公司统一经营,任何未经批准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在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或旅游团队接待活动,违者将受到查处。此外,海南还存在着国有企业在重大工程招投标中优先、信贷和资本市场筹资优先、在纺织品出口上由国有企业垄断等问题,都与WTO要求的非歧视性、不搞差别待遇原则不相符。加入WTO,客观上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等进行改革提出了要求。同时国有企业改革和下岗分流而产生的大量失业和就业不足问题,现实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加入WTO,就要按WTO的一切规则办事。WTO主张公平贸易和公平竞争,保持透明度和公正原则,这对海南的体制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按照WTO规则尽快建立和修订相应法律体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以创造一个平等有秩的竞争环境。按WTO的要求,我国目前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17%仍有再减让的空间。例如橡胶产品,按我国加入WTO的协议规定,关税将由目前的30%降至2004年的17%,进口配额限制也将逐步减少直至取消。这无疑将对海南橡胶造成强烈冲击。海南橡胶产业的出路和市场竞争力在于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最关键也是最棘手的问题在于对农垦进行体制改革,剥离其过重的社会负担。据统计数字显示,海南橡胶直接成本与东南亚各国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国外没有附加在橡胶之上的间接成本,包括海南农垦目前所承担的学校经费、医院经费、公安经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由于间接成本占农垦橡胶产品总成本的50%,所以海南橡胶产业目前的处境并不容乐观。根据WTO的要求,政府有责任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对海南农垦体制进行改革,这也是加入WTO的形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