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竞争力是指一个城市在其发展过程中所拥有的与其它城市竞争某种相同资源的全部实力,它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可比性和动态性等特性。综合性表现在它包括经济、社会、基础设施、城市环境等多个因素;系统性表现在各因素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孤立地强调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完整、准确地体现一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可比性体现在它可以度量和测算,城市之间可以比较分析综合竞争力;动态性表现为它是一个变量,随着构成要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分析比较城市综合竞争力,可以客观地测量和评估城市发展的综合水平,认清城市发展的优势和劣势,从而得知一个城市在国际或国内社会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为科学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指明方向。本文拟将深圳与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国内主要城市进行分析比较,从而找出不足和差距,明确将来发展方向。 一、城市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及测算 城市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包含哪些内容?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有人主张按要素性质来确定,也有人主张按实力的形态来确定。但无论如何,指标的选择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全面性,包含城市经济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能全面反映城市的综合实力;二是不可替代性,指标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但不可替代;三是可比性,便于纵向和横向比较,前者指的是符合城市发展的进程,后者意味着可用于不同城市之间的比较分析;四是可操作性,指标含义明确,有一定的现实统计作为核算的基础,可依数量计算分析;五是实用性,指标体系的建立是为实践服务,为党政决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根据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涵义和指标选择的原则,参照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和世界经济论坛的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及中国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评价中心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国国情,城市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由3个指标群9个领域共41个指标构成(见表1)。 表1 城市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确定之后,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把多指标综合成一个统一的评价值,这就要科学地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和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取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采用指数法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对个别与指标体系趋势相异的指标(共5个),采用它的逆指标来计算。 二、深圳与京津沪穗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 通过对五城市1999年综合竞争力的定量计算,可以得知,上海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在五城市中居首位,北京居其次,其它依次排序为深圳、广州、天津(见表2)。五城市之间,1999年北京城市综合竞争力是上海的98.62%,深圳为上海的93.77%,广州为90.92%,天津为75.84%。总体来看,上海和北京处第一层次,上海的城市综合竞争力略强。深圳和广州处第二层次,且形成深圳紧逼北京之势。天津居第三层次,城市综合竞争力相对较弱。 表2 1999年深圳与京津沪穗城市综合竞争力比较结果 北京 天津 上海 广州 深圳 经济发展实力 2 51 43 社会发展实力 1 52 34 城市发展潜力 4 53 21 城市综合竞争力2 51 43 1.经济发展实力比较 经济发展实力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作为我国重要经济中心之一的上海市,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1999年上海的经济发展实力居第一位,北京居其次,为上海的90.35%,深圳居第三,为上海的89.95%,广州居第四,为上海的80.95%,天津居第五,为上海的68.56%。在前三位中,上海具有较高的经济水平与经济结构,北京有较好的经济发展潜力,而深圳则在经济发展活力方面占优。 2.社会发展实力比较 北京作为首都,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发达,市民素质高,社会环境好,因而北京的社会发展实力遥遥领先于其它各市。1999年上海的社会发展实力相当于北京的87.91%,居第二位;广州相当于82.61%,居第三位;深圳相当于81.42%,居第四位;天津相当于73.76%,居末位。北京在文化教育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指标占优,深圳在居民生活、城市化程度方面领先,上海的城市化程度、居民生活、文化教育、社会秩序等方面发展较为均衡,广州除文化教育发展较弱之外,其它三方面都发展良好,天津除社会秩序的指标表现不错之外,其它三方面指标均相对较弱。 3.城市发展潜力比较 深圳作为新兴的南方海滨城市,拥有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特别是城市环境指标,大大优于其它城市,因而深圳城市发展潜力居首位。具体来看,1999年广州的城市发展潜力居第二位,相当于深圳的92.94%;上海居第三,相当于84.39%;北京居第四,相当于77.48%;天津居第五,相当于66.93%。由于自然条件的关系,南方城市的城市环境普遍优于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