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加快建立和完善。作为社会保障框架中最为重要之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年内全省各市、地均要全面实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调动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医患双方的保障制约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总结过去几年来各地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和教训建立起来的,其主要特点:一是明确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覆盖到全国范围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二是确定了统筹层次原则上以地级以下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三是确定了缴费的控制比例,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四是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规定两者要分别核算,各自平衡,不得相互挤占;五是规范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规定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六是对离退休人员、老红军等特殊人群的医疗待遇等作出了新规定。目前我省医疗保险改革在即,各市地医改方案已陆续出台。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与合肥市同一政策、分块运作,参加合肥市养老保险的中央和省属企业,纳入合肥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说既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吃药难的问题,为他们的基本医疗建立了保障机制,这与过去的医疗保险改革相比,无论是在筹资机制、支出的制约机制和运行模式上都是带有根本性的改革。特别是建立了基金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要求两个账户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和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外负担。这不仅增强了职工自我保障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障的能力,而且也为整个医疗保险的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建立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不仅要求对患者建立制约机制,也要求对医疗机构建立制约机制,同时还要求充分调动医疗机构改革的积极性,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这就是说在进行医疗保险改革的同时,也要进行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而且非改不行,否则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就很难顺利实施。提出这一问题的主要背景的原因是: 第一,当前我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关键阶段,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医药卫生体制必须在运行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等方面作出与之相应的改革。新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必然要求医药卫生体制进行相应的配套性改革。在1998年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明确指出,“只有搞好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医疗费过快增长”。这就是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成败。 第二,从医药卫生状况来看,现有的医药卫生体制多年形成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卫生资源配置和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不高。一方面,大部分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市,而城市卫生资源的80%又集中在大医院,一些大城市医院高、精、尖医疗设备的拥有量已经接近或超过发达国家城市的整体水平,有的中、小城市甚至一个县城就有多台CT等大型设备,造成城市卫生资源相对过剩。目前全国县及县以上医院床位利用率,已从1990年的80.9%下降到61.7%,近40%的卫生资源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农村卫生资源却严重不足,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的部分居民,还处在缺医少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境地。 第三,医疗费用尤其是药品费用增长过快,给国家、社会和个人造成很大的压力和负担。药品收入越来越成为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以药补医”、“以药养医”已经暴露出严重的弊端,一些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现象比较严重,医疗行为发生扭曲,有的医生通过开贵药、多开药、开不合理检查项目,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不到有效控制。据统计,目前医疗机构的医药总收入中,药品收入所占比重达到了5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70—80%,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比例严重失调。另外,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缺乏活力。有的医院管理混乱,医护人员素质不高,医疗质量存在问题。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许多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收益,对医疗机构采取“高定价、大回扣”的营销手段。 第四,医疗消费和其他消费的特点有着本质不同。其他一般性消费特点是主动性消费,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财力的可能选购商品,具有绝对的主动性。而医疗消费则不同,病人患病吃药自己不能认定,而是由医生说了算。同样一种病可以由多种药物治疗,主要是靠医生开处方,病人凭处方拿药治病,完全是被动性的。但现行的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体制又是将个人奖金与处方值的大小挂钩,这就导致了“大检查”、“大处方”乱开药的现象。前几年各地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中对定点医院结算医疗费用,尽管采取了定额结算、超支不补、结余归院的办法,企图把过高的药品收入降下来,但效果不甚理想,其原因也就在于医院内部分配和管理体制等配套性改革没有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没有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外部环境。 从现行的财政分配政策来看,对医疗机构采取按床位、人员进行正常经费的补助方式也有较大弊端,造成哪里的医院多,哪里的医院大,哪里的人员多,资金就流向哪里,在客观上刺激了医疗机构、人员、床位的扩张,不仅使财政资金补偿效益低下,而且加剧了卫生资源的分布不合理。因此,医药机构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和改变对医药卫生的财政补助方式势在必行,以此逐步消除医疗机构收入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控制不必要的用药和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确保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