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科学技术发展大环境下的政府出资理工类研究机构 韩国的科学技术是从零开始的。1945年“8·15”光复时, 韩国的科学技术处于空白状态。在光复初期,各种科技学术活动是通过学会开展的。如1945年成立的生物学会、1946年成立的化学学会以及1947年成立的数学物理学会和地质学会。从日本统治时期遗留下的中央试验所被改编为中央工业研究所(1945 年)。1948 年成立国防部科学研究所。1959年3月成立原子能研究所。40、50 年代成立的这些学会和研究所均无足够的实力,它们基础薄弱、成果不多,除原子能研究所外其余的甚至没有什么正式的科研课题。 60年代朴正熙军人集团上台后,开始把发展科学技术事业作为重点国策。1962年8月, 韩国在经济企划院下设技术管理局和科学技术情报中心,作为综合性科学技术的行政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局建立以后,立即着手制定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五年计划,从而把科学技术正式纳入了国家经济发展计划。 1966年2月, 韩国在美国的帮助下成立了第一个政府资助的综合性的工业技术研究机构——科学技术研究所(KIST),其形态为非营利财团法人。针对当时韩国在科技积累、人才、投资等方面处于很低的水平和科技体制尚未建立的现实,把目标放在根据政府和企业的委托,从事实用技术的研究。KIST的建立为其它政府资助的理工类研究机构的成立树立了样板。 1967年,经济企划院技术管理局独立并升级为科学技术处(相当于部级),负责统管全国科技发展工作,标志着韩国的科技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971年2月,韩国科学院成立。 科学院的宗旨是培养和造就一批研究开发的先导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政府还确立了科学院的基本方向是:参与产业发展;移植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理工科研究生院的教育水平;促进产学合作。 1973年政府决定在大德建立“科学学园城”,同年《特定研究机构育成法》出台。十几家政府出资的各类国家级研究所在这一时期以非营利财团法人的形态相继建立。这些研究机构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战略产业的技术需求而开展定向研究活动,它们形成了韩国的综合研究开发体系,形成了将培养科技人才的教育工作和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相结合的有机体。 进入80年代,韩国的科学技术事业日趋稳定和成熟,政府又提出了如下目标:第一,由国家负责,确保高级科技人才的培养。为此,通过政府出资的国家级研究所集中培养科学技术尖子,扩大国外研究途径来扩充科技尖子队伍。第二,积极推进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第三,促进并实现带有战略性的核心技术的移植和国产化。原有的研究机构规模过小、分工过细、相互协调失灵、研究领域重叠,投资效果和研究效果低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政府发布《研究开发体制整顿及运行改进方案》,对政府资助研究机构进行大规模合并调整。经过调整,政府出资的国家级研究机构数目几乎减少了一半,其中韩国科学院和科学技术研究所合并成科学技术院,分为研究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承担研究工作和教育工作。 1982年1月, 韩国总统亲自主持召开了“第一次科学技术振兴扩大会议”,会议阐明了韩国的技术发展路线并正式提出“科技立国”的口号,由此,政府的“特定研究开发事业”开始启动,政府资助理工类研究机构的研究经费和经常运行费开始大部分来自政府,从而由原主要接受企业委托的研究开发体制中摆脱出来。 80年代中期以后至90年代,由于外部委托研究需求的增加,要求独立经营的呼声日渐高涨,政府各部门出自部门的考虑也纷纷要求建立自己的研究机构,研究所分离、新设的现象不断出现。与此同时大学和企业界研究机构的能力也有明显提高,国际上的技术保护主义开始抬头,科技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但政府资助的理工类研究机构未能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做出反应,其研究管理和运行机制亟需完善,客观上又导致了政府对其评价制度的出台。 二、政府资助的理工类研究机构及其管理与评价 (一)韩国各类研究机构及其数量与职能 韩国的研究机构分为公共试验研究机构、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研究机构。公共试验研究机构又可分为国立公立和非营利两种,前者主要是一些试验检测机构,后者则包括政府资助的理工类研究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法人研究机构。截至1995年底,韩国共有研究机构2585个,其中公共试验研究机构178个,大学研究机构257个,企业研究机构2150个。在公共试验研究机构中, 非营利法人研究机构从90 年代起开始占大多数,1995年国立公立试验检测机构占64个,而非营利法人研究机构占114 个;1994年,国立公立试验检测机构为88个,政府资助的理工类研究机构为30个,其他非营利法人研究机构为99个。 在以上几种研究机构中,国立公立试验检测机构主要从事试验检测,企业研究所重点从事产业技术开发,大学研究所主要从事基础研究,而政府资助的理工类研究机构则承担那些社会需求、国家认定重要而又不属企业、大学承担的研究任务。其范围从基础研究、企业无力承担的战略性产业技术研究和国家需要的公共技术研究到向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咨询服务以及为政府承担培训高级科研技术人员的任务。 (二)R&D经费的分配、来源与使用 从近年R&D经费的分配看, 公共试验研究机构(下文和表中简称研究机构)所占比例为20%左右,大学从80年代后期即下降到不足10%,与此同时企业所占比例则上升到70%以上。91年以后的数据详见下表。 表1 R&D经费按部门的分配 单位:百万韩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