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对欧美经济增长所作出的贡献是举世瞩目的,我国政府也越来越注重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并加以政策扶持。但是融资问题却始终是这些企业成长壮大所面临的最大难题。设立二板市场,让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不但是国际经济社会的一大创举,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市场绩效。它一方面拓宽了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其加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健全了风险投资机制,完善了证券市场。但就我国而言,新设二板市场仍是比较新鲜的事情。有鉴于此,笔者拟就本文,借鉴二板市场的国际经验,就二板市场问题提出一些想法,以供商榷。 一、二板市场的历史与发展 1971年在美国OTC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NASDAP 即全国证券交易报价系统,就是世界上最早具有的第二板性质的市场,是为那些不具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NASDAQ市场从一个交易量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30%,交易额为后者17%的小柜台市场奋起直追成为交易额拉近且交易量超过后者的主要市场。NASDAQ不仅建立了NASDQ全国市场,于1992年还为高科技、 中小企业设立了上市标准更低,没有业绩要求的小型资本市场。NASDAQ的竞争力在于拥有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和实施“做市商”制度,从而极大程度地保证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有效性和公开性。NASDAQ市场对新兴的高科技企业具有的另一巨大吸引力在于:在其成立以来,在资本市场流动性显著增强的同时,交易费用大幅降低。从而成为具有良好前景,成长性好的新兴企业的上市场所。应该说,美国高科技产业能健康快速发展,美国经济能连续8年实现“二低一高”的持续增长, 其最根本的因素就是以NASDAQ为代表的为风险投资和高科技风险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 在继NASDAQ之后,为促进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本国经济持续良性增长,80年代以来,亚、欧不少国家也成立了为高成长性、小型科技企业服务的第二板市场。 日本政府于1983年分别在大坂、东京和名古屋建立了“第二证券市场”,并于1991年正式成立了日本自动报价市场(JASDAQ)新加坡股票交易所建立了针对新加坡中小型公司的自动报价市场(SESDAQ ), 于1987年2月18日开始运行。该市场于1988年3月与NASDAQ市场联网,由此新加坡投资者可以买卖美国场外市场市上的上市股票。吉隆坡证券交易所(KLSE)于1988年建立了针对具有成长性的小企业的第二板市场,并于1991年起,开始公布自己的指数。后成立了主要以与高科技有关的公司为对象的马来西亚自动报价市场(MESDAQ)。台湾的OTC 市场亦属于第二板市场的范畴,近年来这个以中小型公司包括新成立公司为对象的市场非常活跃,推动了产业结构的升级。除此之外,在亚洲地区,印度南部高科技板块市场也具有二板市场的性质。 为了适应新兴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要,以帮助欧洲高成长企业的股本融资,在欧洲委员会的直接或间接支持下,从1995年开始,欧洲相继建立了多个服务于新兴小企业的股票市场。1995年夏天伦敦证券交易所建立了英国另项投资市场(AIM )(属于全国性的小盘股市场,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欧洲还有两个地区性的欧洲市场:欧洲新市场(EURO—NM)和欧盟的EASDAQ市场。欧洲新市场是经NOUVEAU.Marche与布鲁塞尔和阿姆斯特丹等城市的小盘股市场联接而形成的,其目的正是俗使Nouveau.Marche成为全欧洲的市场。Nouveau.Marche是独立于巴黎交易所的,由巴黎交易所完全控股的全资公司,于1996年3月20 日正式开市交易。欧洲新市场是一个专为高成长公司设计的各股市间的网络,现有成员:布鲁塞尔、巴黎、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和米兰证交所。1994年欧洲议会同意成立Easdaq,并于1995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组建,1996年9月30日的正式开始交易。Easdaq是一个独立的小盘股市场, 服务于高成长性的小型企业,业务面向全欧。另外,它与NASDAQ签有可以双重上市的合作协议。除以上二板市场外,维也纳、意大利也都在建立为高成性中小企业服务的小盘股市场。 二、二板市场的国际做法 综观世界上主要的二板市场,可以发现其在制度设计和实施上有许多共同特征 (1)面向年轻的高成长与高科技的企业。 二板市场为达不到主板市场所要求的规模的中小企业服务,而不是大企业。而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是具有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的企业,尽管目前它可能盈利不是很好,甚至亏损。KLSE二板市场、SESDAQ和台湾OTC 市场针对本土的中小型公司(OTC还包括新成立公司);MESDAQ、NASDQ针对与科技有关的本土及外国公司;AIM则针对各式各样的小型及新兴公司(本土及外国)。 (2)较低的上市要求。 由于二板市场主要面向中小型的增长公司,所以其上市门槛不能过高。特别是其中的高科技企业发行上市前一般处于成长初期,其资产规模、盈利能力通常达不到主板市场的上市要求。因此各国第二板市场的上市标准都低于主板市场,上市条件比较宽松,实收资本额、税前收入、流通市值等要远低于主板市场。对业务记录的要求一般为0—3年,主要视业务性质而定(当然,不同国家的二板市场规定亦不相同)。最低盈利要求在各国的二板市场中亦不尽相同,但一般不设最低盈利要求。即使有也是较低的,而且有的公司可以不受限制,如台湾OTC:合资格的科技公司则不受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