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部地区经济规模小,总体经济实力弱 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规模是其总体经济实力的集中表现,是决定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规模、经济实力同东、中部相比十分落后,这是制约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表1是1998年全国各地区经济规模、人均GDP情况。1998年全国实现GDP(国内生产总值,下同)82780.3亿元,其中西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只有11552亿元,仅占全国GDP的14.0%,而东、中部地区1998年分别实现GDP48115亿元和23114亿元,分别占全国的58.1%和27.9%, 东部地区GDP的规模为西部的4.2倍,中部地区GDP的规模是西部的2.0倍。1998年,在全国各省市经济规模的排序中,规模最小的前10个省份西部地区占了7个, 西部地区经济规模最大的四川省的经济规模也仅为全国经济规模最大排序的第10位。比较可知,西部地区的经济规模明显小于东、中部地区,因此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落后于东、中部地区。 人均GDP是反映地区富裕程度和经济实力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1998年,西部地区人均GDP4051.9元,中部地区为5249.2元, 而东部地区人均GDP高达9482.8元,东部地区人均GDP比西部多5431.1元,是西部地区人均GDP的2.34倍;中部地区人均GDP比西部多1197.3元,是西部地区人均GDP的1.3倍。1998年,西部地区人均GDP超过5千元的省份只有新疆一个,其人均GDP为6392元,也仅位居全国人均GDP最高排序的第11位,其余的西部省份人均GDP均小于5000元,全国人均GDP最低的西部的贵州省只有2301.5元,而全国人均GDP最多的东部的上海市为25192.7元,是贵州省的10.9倍。东部还有7个省份的人均GDP超过了1万元。比较可知, 西部地区不仅GDP总规模落后于东部、中部地区,其人均GDP也明显落后于东、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及富裕程度均无法与东部相比,也明显不如中部地区。 表1 1998年各地区GDP及人均GDP情况 地区 年底总人口(万)人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比重(%) 人均GDP(元) 全国 123282 82780.3 100.0 6714.5 东部计 5073948114.5 58.1 9482.8 中部计 4403323113.7 27.9 5249.2 西部计 2851011552.1 14.0 4051.9 二、西部地区的经济结构不合理 经济结构是否合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其主要特点是构成GDP的第一、二、三次产业的比例合理。从现实来看, 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结构明显落后于东、中部地区,见表2。 表2 1998年各地区经济结构分布情况 地区第一产业比重第二产业比重工业比重 (亿元) (%) (亿元) (%)(亿元)(%) 全国 14868.9 18.038588.6 46.6 33358.2 40.3 东部计 6777.8 14.123245.3 48.3 20284.3 42.2 中部计 5279.5 22.810493.4 45.49142.3 39.6 西部计 2811.6 24.3 4849.9 42.03931.6 34.0 地区第三产业比重 (亿元) (%) 全国 29323 35.4 东部计 18091 37.6 中部计 7341 31.8 西部计 3891 33.7 首先,传统的农业产业在西部地区的经济构成中所占的比重较高。1998年,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4.3%, 比中部地区22.8%的比重高1.5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14.1%的比重高11.2 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西部地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明显落后于东、中部地区。1998年西部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2%, 比中部地区45.4%的比重低3.4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48.3%的比重低6.1个百分点,可以说第二产业的落后是西部地区经济实力不强的关键问题。西部与中、东部在产值上的差距,也主要体现在第二产业上:1998年,西部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只有4849.9亿元,同年中、东部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0493.4亿元和24245.3亿元,中部和东部第二产业增加值分别为西部的2.16倍和4.79倍。 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的第三产业也明显落后。1998年,西部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891亿元,占其GDP的比重为33.7%; 而东部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8091亿元,占其GDP的比重为37.6%。从绝对值上看,西部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只为东部地区的21.5%;从相对量上看,西部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其GDP的比重比东部地区第三产业占其GDP的比重低3.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