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发过程艰苦,开发时间长、工作牵涉面广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务必要科学规划而后实施。本文就此提出参考性建议。 西部开发要考虑整体规划问题,大开发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和落实规划原则与方案,在开发中有规划,在规划中有开发。这方面我们可以广泛借鉴国内国外的成功经验。可比较的典型国外案例是苏联历时30多年的西伯利亚与远东大开发。西伯利亚与远东占地面积12,765,000平方公里,占当时全苏联总面积的1/2强,同时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几乎世界上已有的自然资源这里都有储藏,集中了当时苏联领土内全部资源的2/3以上。苏联当时开发东部地区要在完成生产力科学布局前提下的两项调整:其一是因西部地区资源枯竭要调整部门结构;其二是工业主要集中在欧洲地区和乌克兰地区,要调整地区结构。经过乌拉尔——库兹涅茨克联合企业(30年代组建),安卡拉——叶尼塞综合体系(50年代组建),西西伯利亚区域性生产综合体(60年代组建),贝阿干线沿线地带各区域性生产综合体(70年代组建)和农工综合体(80年代组建)的建设,比较成功地完成了开发任务。 它可资借鉴的直接经验:一是先制定开发方案并模拟。苏联东部开发都由国家规划,专家设计实施方案并模拟,再由国家组织实施。当时苏联最早提出开发东部地区的是列宁。二是分批分步骤开发,按比例投资。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劳动力和科技人员的缺少,特划是投资资金的短缺,使开发进程必须分批和按步骤进行。苏联当时必须综合平均在当时每年上千亿美元的军费开支条件下每个五年计划中用于东部开发的巨额投资。三是用综合体开发形式来解决部门与地方条块之间的矛盾和其它社会问题,并不断使其完善。原来苏联按社会主义经济学原理当中的某些偏差,由企业办社会,导致了企业边界不清、负担过重和效率不高等,并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影响很深。在东部地区开发中,苏联果断创立的经济综合体形式在开发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东部地区的综合体分为动力、冶金、机械制造、化学、林业、轻工、交通、农工等类型的综合体;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进一步完善了综合体的功能,并经过改制,把30家重组为20家,进一步提高了效率。 苏联工业综合体开发形式与我国特区、开发区开发形式不同的地方有两点:其一,综合体可跨行政区划;其二,其规划和建设都很完善,已发挥出新生产力布局的作用。江泽民主席在新西伯利亚市科学城考察时,盛赞其规划和建设水平。我建议,中国西部开发可采取综合特色开发的原则,走办特区的路子,但可以考虑跨省规划开发建设,这方面要有所突破。 在西部地区开发中应创建立足于西部动植物开发的农业小区。中国从80年代起到90年代逐渐形成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实践表明,由于国有企业因当时的战略考虑定位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上,但因技术改造不力,整体产业升级、产品换代进程慢、改观少,出口产品中有竞争力的是那些中小企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从长远发展看,我国应在不重复建设的前提下,加快固定资产更换,用世界一流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装备水平;同时我们也应极为重视用现代技术武装农业,使新建的农业区内既有劳动密集型产品,又有资本——技术密集产品,这种组合十分有利于国际竞争,因加入WTO后国内也是国际竞争的一部分。 从产品开发角度看,外国人比较长于人眼功能的开发,如电视类可视光电系统等;人耳功能开发如有绳无绳电话等传声系统等;人脑功能开发,如电脑等电子系统等;却缺少人的口胃功能的开发,因此中国菜和中药享誉全球。我建议,在西部开发中除了工业开发外,创建立足于开发西部地区动物、植物资源的现代农业小区,在区内给足政策,以此形成现代农业基地,创立一些能在国际上站得住脚的食物及药物的民族品牌等,填补国外对人的口胃功能开发不足的空白,而这恰是我国的长项。西部地区10省土地面积占全国56%,人口占全国23%,已探明的有价值的重要资源占全国50%,有色金属、动植物资源丰富,可以开发的空间和余地很大。应广泛借鉴以往开发经验,科学规划,花十几年或几十年时间必然能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国农业现代化开发已有经验,比较典型的例子始于50年代的黑龙江北大荒的农垦,当年用先进的机械化作业提高了规模效益,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现代农业提供了示范。当然,林耕要科学搭配好。中国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其实走了一段弯路,它一开始就不应走工业化的道路,以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和陈旧设备去和以资产和技术要素为主的工业产品去竞争,结果必然败下阵来,因为它没有任何优势;反过来,在西北如果创立一些规范农业小区,用现代技术和低价劳动力组合,肯定会有较好效果:既调整了产业结构,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又创造出有竞争力的农业食物、药物产品,同时能够解决就业问题。反过来说,没有成规模的现代农业开发,也不可能创造出世界一流的有特色的食物和药物产品,也不能填补国外中国食品、药品产品开发的空白。 为西部开发设计规范的投融资机制,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办项目和企业办项目在金融市场上依赖金融机构的不同的分工:国家项目由开发银行投资或贷款;创业企业在金融机构分业经营框架下另有融资链安排融资。首先需要创业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的扶持;当企业有了可资抵押条件时商业银行切入,以传统的贷款形式继续扶持企业成长;当企业成功动作,符合上市条件时投资银行切入来充当保荐人和做市场策划上市和充当财务顾问;企业上市后最早投入的基金可藉此变现退出,投入另一家创业企业。一个已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则只需要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安排贷款和企业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