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的工作,为企业改革和展提供有力保证 2000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具有特殊的意义。实践证明,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是艰巨复杂,越要加强党的领导。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国有企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1997年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重申了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从这些年的情况看,大多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企业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证了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但也必须看到,中央[1997]4 号文件精神在部分企业并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有的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被淡化和削弱的倾向依然存在;有的企业领导班子“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仍没解决;有的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有的企业的领导人员和党务干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的政治优势的发挥,也影响了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方针和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重要体现。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这些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就是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 中央[1997]4号文件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和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各企业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使之纳入企业管理的规范化轨道。企业党组织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大力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企业党组织要把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搞好本企业的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推行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和战斗力的主要标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的党的负责人和董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要逐步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的,要具备两个职务所要求的素质。一身二任的领导成员,要正确行使两种职权,真正承担两种责任,防止顾此失彼。企业党组织设置的调整与领导成员配备,要根据企业改组、改制的具体情况进行。 目前,有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还存在领导关系不顺、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这其中,有的是因近年来企业隶属关系变动造成的;有的则是企业自身在改革重组中出现了新情况。这种状况,影响了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中央企业工委将根据中央[1997]4号文件、[1998]18号文件的要求和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和企业一同努力,尽快理顺关系,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关于党组、党委的设置问题。中央18号文件规定,由中央企业工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一般设党委;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经中央批准可以设党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逐步进行调整,重新报批并设置相应机构。设党组的企业,原则上设直属党委或政工部。 党员人数较少的企业党组织的设置问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为有利于开展工作,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目前设总支、支部的企业经中央企业工委审批,可按有关规定改建为党委。正在组建的集团公司必须尽快成立临时党委,并按程序及时报批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成立正式党委。新组建的上市公司也要及时建立健全党组织。 关于党群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问题。要按照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合理设置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工作者,抓好政工队伍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认真抓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改变一些党支部、党小组长期不开展活动或不能正常活动的状况,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法轮功”练习者有3000多人,其中党员占三分之一以上,这种状况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我们要清醒认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继续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在继续下大力量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有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