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香港《镜报月刊》日前刊登署名文章:《二十世纪留言——中国政治改革不宜缓行》。 文章认为,根据二十多年的改革经验可以看清,中国必须先走经济发展、教育发展和科技创新之路,求得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政治和经济不是完全隔绝的,经济改革亦须辅以必要和可能的政治改革。正如邓小平所说,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并将阻碍经济改革的进行。不过,邓小平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指社会主义政治基本制度范围内的改革,即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自身各个环节的改革,就是所谓体制内的改革,这种改革本来就不涉及“多党制”、“三权分立”等问题。但是,现在的问题在于,即使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自身的改革也显然停顿不前。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现象?文章认为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怕牵一发而动全局,搞乱政局稳定;另一个原因,就是外部势力的骚扰和力图渗入,企图在中国内部制造动乱势力,因此而有某种警惕和防范是完全正常的。改革到了今天,包括经济改革的客观形势,已将政治改革的任务推上了日程。势有必然,事有必至。政治改革非人力所能阻挡。现在,不仅在一般社会人士中,在知识分子中,就是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也大都认为政治改革为大势所趋,晚动手不如早动手。 文章指出,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确有一种正确处理政治改革与政局稳定的关系问题,即有一个在这个问题上能否争取“双赢”的问题。笔者认为,于情于理,争取“双赢”是可能的。其首要条件就是确定这是一场法制内的(即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范围内的)、必要和可能的、深思熟虑的改革;其次,是根据邓小平的提示,确定政治改革的目标是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如果把这两条确定下来,便可以依此解放思想,提高士气,寻找办法,果断行事,而不致有畏惧心理。凡在此任内应做和能做的事,不宜放到下任去,以免弊病愈积愈多,群众情绪愈来愈不顺畅,以免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甚至增加风险。如果说从现在到2010年为一阶段,在此阶段内既已确定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那么,同样可以(而且应该)在此阶段内确定若干政治改革的步骤与目标,选择若干改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