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上海专稿(吴克荣) 户籍制度是我们国家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像其他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管理制度一样,也正在改革。原有的户籍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完备起来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物,又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增强剂。 考察我国原有户籍制度的社会功能,大致有三:证明公民身份和维护社会治安,这是户籍制度的基本功能;控制户口迁移,特别是控制户口向大中城市流动,这是户籍制度的特殊功能;通过户口来分配某些需要量大而又不能充分供应的生活资料,例如对粮食、食油等采取发放票证定量供应的办法,这是户籍制度的附加功能。严格控制户口迁移,造成人口流动缓慢甚至基本停滞,发展市场经济需要人员、物资、资金的快速流动,市场经济呼唤并推动了户籍制度的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将进一步深化。当然,无论怎样改革,用以证明公民身份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功能不会消失。现在各地纷纷放松户口政策以吸引人才,但从总体上看,户口与用工制度刚性挂钩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行户口的自由迁移。现在,许多地方对有一定学历和一定专业技术的人,虽无常住户口,但实际上已经放宽入户条件。有的地方规定凡属本市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在市内迁移,只要理由正当,均可以自由迁移,这些都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步骤。实现户口自由迁移,可以从高级人才开始,逐步扩展到中初级人才、到普通劳动力、到全体公民,从放宽对小城镇的户口控制开始,依次逐步放宽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户口控制。全国范围户口自由迁移实现之际,就是用工制度上户口歧视现象彻底消灭之时,就是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种户口类别寿终正寝之日。 取消现行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后,可能会出现两个较大的问题,一是可能出现农村人口过度转移和城市人口过度集中的现象,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不存在迁入城市的任何制度上的限制,造成了严重的“城市病”,如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国家,但根源并不在于其人口迁移制度,我国农村土地的分配是相当平均的,这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同。事实上,剔除城市户口粘附的各种利益后,农村人口决不会象现在这样对城市户口趋之若骛,因为户口不再是社会身份的象征,而只是反映了人们的居住地点而已。二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后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失业问题,从而超出社会的承受能力。目前,城市仍面临着较大的就业压力,如果完全实行市场化制度,城市的一些行业可能更愿意从农村招工,这肯定会加重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困难,并不能构成放弃改革目前劳动力就业制度的理由。市场化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大势所趋。为了减少市场化就业制度建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应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失业救济、医疗保险、退休养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