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审计署的眼光盯上了一些大“老虎”。6月26日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在财政部长作完工作报告后,审计署署长李金华向人民代表们报告了他们的“打虎”成果。财政部等一大批赫赫有名的中央部门榜上有名,一些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纷纷曝光。据悉,这个报告是经朱镕基亲自审阅后,决定“不遮丑,不护短”,如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人民反映。这一决定并得到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委员会长的明确赞同。 全国人民的血汗钱通过税收的形式有相当部分集中到中央,再通过财政拨款到中央各部门,并由此层层下拨到地方。如果每个中央部门都雁过拔毛,肥了自身、骗了国家、苦了百姓,且屡教不改的话,长此以往,除了上行下效的连锁反应外,还会导致人民对政府信心的丧失。 国务院被审计的53个部门和直属单位,这串名单由“财政部”开始,以下依次是税务局、海关、中央国库、水利部、电力、公安、铁道、邮电、煤炭等等,还有数十个“其他部门”。共查出违法违规金额达164.05亿元,违法违规的手法则五花八门。有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8亿元,挤占挪用财政资金31亿元,19个部门滞留欠拨财政专项资金33亿元,有20个部门的50亿元预算外资金额未按规定缴入中央财政专户管理。总之,是能留的留,能截的截,能瞒的瞒。几乎没有哪个部门能“独善其身”。正是这些部门,负有着指导全国各行业工作、监督本部门上上下下运行的责任,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是,他们让人民失望。 财政部: 财政部涉外司违反规定将部分境外中资企业上缴的利润存入境外企业周转金账户,没有缴入中央国库。经贸司对1995年以来预算支出安排的粮棉油“三挂钩”补贴等结余资金没有及时收缴,并同意直接抵顶部分支出。 1998年6月,财政部原工交司部分人员在机构改革之前,利用职权,向民航总局等5家单位募集资金,成立中盛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要求民航总局作为股东之一出资,并同意可以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中列支。截至1998年8月,共募集股本金92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和炒股票。 1992年底,财政部提出由各省财政厅集资在上海浦东建金隆大厦。截至1999年1月,共筹集支农周转金等财政资金1.45亿元。该大厦已基本完工,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共24层,包括综合商场、客房和写字间等。 财政部18个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由于监缴不力,造成少征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中央电力建设基金等中央非税收入28.65亿元。 国家税务局系统: 审计15个省级国税局,查出违法违规金额47.70亿元,其中造成中央税收收入少收17.91亿元。主要问题是,越权批准减免税,少征、漏征税款,混淆税收入库级次,违规多提代征代扣手续费,以及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征收“过头税”等。 天津市蓟县国税局虚开增值税发票,截留和侵吞国家税款等问题十分严重。该县国税局有征收任务的11个税务所中,有10个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按17%或13%的税率填写,实际只按2%至8%收款,大部分是收取现金。1997、1998两年,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753份,损失国家税款1748万元。此外,蓟县国税局受县政府委托代征规费,每年定额上缴50万元,超过部分自留。该局为了多得收入,侵吞国家税款673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乱发奖金、购买汽车等。还将部分增值税以营业税、城建税等名目缴入地方国库,骗取地方奖励200万元。 海关:审计海关系统13个直属海关,查出擅自降低税率、违规批准减免税和保税货物监管不严等违法违规金额16.6亿元,其中造成少征税收收入6.14亿元。如有的海关没有执行国家关于敏感性商品原则上不得转关的规定,对某保税仓库要求转关的敏感性商品的单证审核不严,批准其他办理保税货物的转关。在转关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货物去向不明,涉嫌走私和偷逃税款。 中央国库: 审计中央国库18个省级分库,查出收入级次审核不严,将中央收入缴入地方国库和违反规定为税务部门办理经费退库、提取不合理的代征代扣手续费等违法违规金额16.06亿元,其中造成减少中央财政收入2.88亿元。 审计还查出银川市城区和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国税局在协查震惊全国的“金华税案”过程中,将查缴的增值税罚没收入,以“误收退税”名义,从中央国库违规办理退库,同时要求企业将尚未缴入国库的罚没款,以现金形式上缴给检察院,共计67万元。检察院与国税局将截留的罚款均分,放在账外由个人保管,用于发放奖金和请客吃饭等。 水利部: 顶风违纪,修建高档写字楼。1995年,水利部违反中央关于停、缓建楼堂馆所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北京六里桥地区建水利调度综合楼,实际是包括商务、餐饮、客房在内的高档写定楼。为了使这一项目合法化,他们采取不正当手段使项目得以开工。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该部从属企业和地方水利部门等11个单位收取集资款1.46亿元,其中大多数来源不正当,有的甚至采取上下串通的办法,由水利部下拨水利专项资金,然后再返回作集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