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一篇文章在世纪之交给人们提出警告,说是,以美国文化及其亚洲版的日本文化为代表的全球化的新文化,“带来了新的观念、新的载体、新的手段、新的市场规范”,“带来了新的文化潮流,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带来了‘文化大众化和商业化’”,将要“淘汰许多传统的文化行业以及艺术观念、消费方式”。这诚然是一场文化“全球化”的挑战。 中国的电视剧,应该怎样面对这场挑战? “全球化”,这是从西方引进的新概念。20世纪50年代初,西方经济学家开始提出“经济一体化”概念。到80年代中期又进一步提出“经济全球化”概念。90年代以来,这“全球化”概念大有取代“一体化”概念的势头。也是从这个时候起,“全球化”概念逐渐进入西方文化和文艺领域。差不多与此同时,它被译介到我国,并成为我国文化艺术界现在关注的一个热点。 毫无疑问,经济全球化及信息革命时代的到来,对各国文化、文学艺术和人文社会科学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重要影响,比如,各国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联系和相互吸纳、相互作用,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审视和探讨各国文化的世界视角和尺度变得日益突出和重要,不少文化课题都面临全球性的共同挑战,因而需要各国志士仁人携手合作解决。但是,“全球化”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复杂的过程。尽管它在经济领域取得了不可置疑的成功,而在文化领域,它的正确性是有局限性的,对它必然会产生的负面作用,我们一定要高度警惕。 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并不是生产力的水平、经济发展的水平可以直接决定文化和文艺发展的水平的。即使是经济基础决定文化和文艺的发展,那也不会是直线式的,而是要通过一系列中间因素诸如政治、哲学、宗教、道德等等的复杂影响才得以实现。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文化艺术产品的消费不同于物质产品的消费,因而,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与物质产品的生产的全球化有着巨大的差别。物质产品的生产有着强烈的标准化要求,而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则显得十分复杂。要是真的说什么文化也有全球化的问题,那只能是,文化艺术产品的消费从原先存在于不同地理空间中的多样性,向着同一空间的多样化转变,使得一种又一种的在特定地理空间、特定地域的特定民族文化中产生的文化艺术为全人类所共同享有。从这个意义上说,物质产品的全球化趋同,文化艺术产品的全球化趋异。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只有保留了地方特色的,才是符合全球化要求的。 现在,世界上,在有关全球化问题的讨论中,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似乎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到来,民族文化将要消失,代之而起的就是所谓的全球化文化。比如,一些人曾预言,随着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和全球化的到来,墨西哥文化将会消失。1998年6月23日的美国《洛杉矶时报》曾经刊登一篇署名文章,用大量的事实对此提出质疑,并指出这些预言家“错了。实际上墨西哥3000年的遗产已经引起人们很大的兴趣。”事实已经证明,一些全球化理论倡导者所说的文化艺术也将实现全球一体化,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既然这样的“全球化”完全不可能实现,为什么还有一些人要竭力加以鼓吹呢?这不难理解。有些学者已经指出来了,像吉登斯的“现代性扩张”论,就是试图将“全球化”等同于同一化一体化。一些全球化的理论,实际上是主张一种更深层次上的支配与被支配、控制与被控制的非同质关系。其中的一种“主流文化”之说,就不过是西方中心论的话语翻新而已。所以,这种文化全球化,并不意味着世界的大同和平等,而是意味着另一种霸权。 现在,甚至可以说,美国影视已经形成了一种“媒介暴力”。这种“媒介暴力”几乎已经侵犯到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有的学者就拍摄到,在贫困的非洲的贫民区里,众多的男男女女们每晚争看美国电视剧《豪门恩怨》的令人吃惊的热烈场面。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一群穷人在耳濡目染一种“美国生活方式”,从中得到一种替代性满足。然而,伴随着这种梦魇般的替代性满足所发生的,却是一种十分可怕的情景——奢华侈靡的享乐观念,已经深深地侵淫到了每个观众的心中,并且不断蔓延,改变着人们先前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信条,使他们远离本民族的价值观念和本土文化的优秀传统。还有一种事实也是很可怕的。稍加留意,人们就不难发现,现在,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孩子,已经不再愿意听妈妈给他们讲自己民族的古老神话和传说故事了。唐老鸭、侏罗纪、变形金刚、电子游戏,都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这已经是在“买断”未来了。这种文化帝国主义的隐形实力显示的是一种世界性的“塑形”霸权。这种霸权,到今天,借助于国际互联网的高科技,更形成一种所谓的“电子殖民主义”。新西兰有一位信息技术专家说:“美国从全世界收集信息,并把这些信息加工成有利于本国的东西,然后再向全世界传播。”正是这些信息,如同美国前助理国防部长、哈佛大学教授哈瑟夫·奈所指出的,成了文化和意识形态等精神因素构成的一种“软力量”。这种“软力量”,是和经济、军事等物质因素构成的“硬力量”相匹配的,相辅相成的。 这是我们尤其需要加以警惕的。 就中国电视剧领域来说,我们看到的这种以美、日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的“霸权”、“媒介暴力”,或者说文化帝国主义、电子殖民主义的影响,有可能通过四个渠道实现:一是前述的一系列的有害的电视剧观念的渗透和复制;二是在中国建设桥头堡,或是像华纳兄弟、迪斯尼、CNN那样直接开设驻北京办事处,或是通过一些海外归国人士以私人身份注册文化咨询公司,以合法身份做外国片商的“洋买办”,经营有关业务;三是向中国输出电视节目;四是让中国自己复制他们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