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经济中精神生产必然带上商品属性 1、精神产品也是商品 电影属于精神生产的范畴。当把电影一说成精神产品,似乎就变成更加高雅,更能显示出自身的价值,更能获得社会的尊重。而当把电影一说成商品,似乎就是媚俗、肤浅、无内涵,讨好观众似乎就等于低级趣味,难登大雅之堂。非也! 精神产品进入了交换领域,它就成了商品。如今,电影的消费者已不再是被动地接受电影的精神灌输,而是按照自己的口味和需要主动地去选择。电影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去赢得市场,迎合消费者的口味和情趣,同时又尽力去影响消费者。市场上激烈的竞争,占有市场份额的多少,已经成为精神生产价值评价的重要尺度。 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必然带来人们意识结构的变化,对中国电影人来讲,讲究商业效益,追求票房价值,再也不是一种可耻的现象,对于消费者来说,吃饭、穿衣不再只是讲温饱,而是追求营养、漂亮。电影业不再只是一种“载道”和说理,应该说是一种人们精神上的享受和娱乐。 2、精神生产离不开物质的支持,物质生产决定了精神生产的发展 就电影来说,作为精神生产的一种,它的创造者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是付出劳动的,他们必须得到物质上的回报。劳务、工资是他们进行创作的前提保证。对于电影本身来说,它的生产仍需要物质投入,而且是大量的物质投入。因为电影与绘画、音乐、文学等艺术形式有着巨大的差别,它的投入往往不是一点染料、一支笔可以解决的。它的规模巨大,包含的艺术门类繁多,跨越行业繁杂,涉及社会工种广泛,是其它艺术形式无法比拟的。目前最小投资的电影也要上百万,如此大的资金数额,任何出资人都不会不考虑它的市场回报。再者,发行是电影的流通渠道,是生产电影的一个重要环节,电影拷贝的制作,以及制片的宣传都离不开物质的支持,因此物质条件是直接影响影片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 美国的电影已形成一种工业体系,具有庞大的规模,并且与高新技术联系密切,对所依赖的物质支持越来越高。一部影片的成本甚至会高达上亿美元。电影的生产和发展受到社会能够投入的人力、物力多少的直接限制,并且还要受到社会经济活动运行体制的影响。例如《泰坦尼克号》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作为保障,没有最新的电脑技术作为手段,没有一套完善的市场营销策略作为基础,必然不会有最终商业上的成功。所以精神生产必须受制于物质生产。 二、精神生产决定了电影只能是特殊商品 文化产业所能影响的已远远超出了经济的范畴。国际政治学家将国家综合竞争能力指标的一部分称为“硬权力”,而把信息的传播能力,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扩散能力,影响舆论的能力称为“软权力”。精神产品的商品性不可否认,但是其只能是一个特殊商品。其特殊性在于,“精神生产属于社会意识,其中的一部分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或思想上层建筑。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但其存在的意义则在于对社会存在反作用;上层建筑依赖于经济基础,但其存在的意义则在于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显然,作为精神生产的一种——电影,它的生产依赖于物质生产,其商品性的意义在于它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也就是因为它体现着国家的意识形态。 精神生产既然有着强烈的意识形态作用,所以它就不可能完全地遵循价值规律。精神生产资料中,物质形态部分,通过生产过程消耗,其价格转移到精神产品中去,而精神形态部分使用价值无法以价格来具体衡量,所以精神形态部分的价值很难计算。 一部电影作品的诞生,花费在这部电影中的创造性劳动没有社会共同劳动可凭借,电影的物质生产成本,可以具体地计算,而它的艺术性以及对社会带来多大的影响,产生了多大的意义,我们无法用价值去衡量,所以电影的价值很难确定,价格失去了价值的依据,价格的高低就价格本身而言就很难说合理不合理。影片《红色恋人》、《离开雷锋的日子》无论是在投资还是在票价上都有极大的差别,《红》片要比《雷》片高出许多,但是我们却不能说《红》片和《雷》的价值谁高谁低,他们产生了多大的社会意义,是无法用价钱来衡量的。成本价值不是电影价值的全部,所以电影的生产也不可能完全遵守价值规律,电影更不是一个简单的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三、进入市场的中国电影非商品性为根本 1、政府对电影的扶持 人类的文化是通过精神产品来体现、保存和流传的。电影作为精神产品的一种,对社会的精神面貌会有深刻的影响。借助于电影的传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人民的文化认同感增强,同时也对其他的民族和国家产生影响。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对于这个民族和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至关重要。中国对精神生产更是格外重视。九十年代,中央明确提出繁荣事业的三大件:“电影、长篇小说、儿童文学”,其中电影是首件。党的十五大报告已将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高到了一个发展综合国力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地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1999年12月底中央所管的企业都要脱钩,而有三个企业暂时不能脱钩,那就是民航、铁路和电影。电影事业管理局,作为政府管理机制,不但负责制定政策,对电影的生产和市场进行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而且要协助国家电影审查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审查、把关,还对全国的创作按题材的类型进行数量和质量上的调控,这些已经超出了政府职能。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在掌握政府的同时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在其中行使自己的权力,那么它的统治就不会持久。可见,我国政府对电影行业的管理是不会成为电影业发展的桎梏的。世界各国政府对电影也都有着各不相同的严格的审查制度。正如江泽民主席说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用牺牲精神文明做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