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经济特区成立20周年,进一步总结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深入探讨如何“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市委市政府和上海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联合主办的“经济特区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9月12~14日在深圳举行。来自全国10多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与会专家就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一、邓小平理论与特区建设的关系 1.关于邓小平理论对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实践的指导作用。学者们一致认为,伟大的理论指导着伟大的实践,伟大的实践孕育、验证着伟大的理论,并推动着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深圳等经济特区之所以能够在20年的时间取得骄人的成绩,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邓小平理论的指引。可以说,没有邓小平理论,没有党的政策,就没有特区的存在和发展。特区建设20年的光辉历程,就是努力实践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浦东开发实际上是邓小平特区理论在继深圳等南方沿海经济特区之后进一步付诸实践的结果。同时,经济特区和浦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绩,又雄辩地证明了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性。 2.关于江泽民对邓小平经济特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学者们认为,江泽民的特区建设思想是对邓小平特区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有学者把江泽民经济特区建设思想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以下几点:(1)提出“三个不变”, 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2 )指出“特区已经进入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特区优势的新阶段”,要求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增创新优势,发挥对全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3 )要求经济特区等沿海发达地区干部群众“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即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认识过去,把握现在,开拓未来。有学者指出,江泽民经济特区建设思想的主要理论特点在于:突出了现代化建设的时代大背景;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出发;始终贯穿着“三个代表”的要求。 3.关于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成功实践的意义。有学者认为,经济特区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两大贡献:一是贡献了一种精神:敢闯的创新精神;二是贡献了一个新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的学者提出,特区实践的伟大意义在于:一是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实践素材;二是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新的道路,这条道路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整合以及传统的民族文明成果与当代世界文明成果的整合。有学者认为,特区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也起到特殊作用,在经济生活的开放性、人口的流动性、社会生活的民主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为我国的现代化事业树立了新形象,开创了新意境。 4.关于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的历史使命。有学者认为,经济特区一开始就是作为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试验场而设立的,随着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试验场”的作用逐步发展到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示范”作用,试验是探索实践,示范是理性思路的推广,这是一个逻辑发展过程。有学者认为,经济特区为中国的现代化肩负着探路的责任和使命,要在体制、技术和管理、文化和人的现代化方面继续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探路;但有一种反对意见认为特区就是特殊政策的产物,在全国都建立了市场经济,实行普惠政策后,特区的原有使命在实质上而不是在形式上完结了,除非中央给特区一种新使命,如发展成“贸易区”、“自由港”等国际特区,“示范”作用和“率先实现现代化”则只是一个普通城市的目标,而不是“特区”的目标。 二、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 1.关于经济特区改革历程和基本经验。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改革开放是经济特区的生命线,也是经济特区实践的主旋律。经济特区冲破传统旧体制,实行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为全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起到“试验场”的作用。有学者提出,深圳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1980年至1985年为局部改革、单项突破阶段;1986年至1991年为配套改革、全面推进阶段;1992年至1997年为体制创新、建立框架阶段。有学者认为,深圳20年改革的基本经验是敢闯、敢试、敢探索;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的市场取向;大胆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经验;讲究策略,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运用立法权,用法律手段巩固改革成果;搞好改革规划,使改革协调配套,整体推进。 2.关于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改革。有学者指出,经济特区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的道路十分曲折,其成功之处在于解决了产权、股权和债权问题;转换了经营机制;分清主次,逐步推进;处理好了利益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学者认为特区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表现在: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系;“抓大放小”,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本结构;规范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3.关于经济特区的体制创新。不少学者都认为,创新是特区的灵魂和动力之源,也是特区20年风雨历程中最值得研究和总结的宝贵经验。经济特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制度创新,包括经济体制的创新和政治、文化体制的创新。就经济体制而言,当前要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加大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力度,完善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体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继续培育要素市场,完善市场体系;深化医疗卫生和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