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50 (2000)05—0002—06 随着中、美两国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谈判协议的达成,我国加入WTO的最大障碍得以扫除,我国加WTO已成定局。一时间,中国加入WTO问题成为国际国内的热门话题, 各方面都在密切关注着由此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保税区的保税经济特征,使其具有一些特殊的功能与政策优势。而我国加入WTO (简称“入世”)后,就会以较大幅度地降低进口关税税率,以及取消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等非关税保护措施为核心,以开放国内商品市场和服务贸易市场为基本条件。因此, 作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件大事, 加入WTO将对我国保税区这种对外开放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一、“入世”对保税区的消极影响及基本评估 规范化发展的保税区是以自由贸易为基本特征。而WTO 是力促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自由贸易的一个国际组织。加入WTO 标志着我国在推动贸易自由化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遵循WTO的关税减让、 取消数量限制、贸易政策的全国统一实施与透明度等基本法律原则将不可避免地给我国保税区的发展造成一些消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入世”将削弱保税区的保税政策优势 保税优势是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的核心。“保税”是指海关对特定区域、特定范围的应税进口货物暂缓征税,当货物离开该特定区域、特定范围时,根据货物的真实流向决定征税与否。保税政策主要是通过减少经营者的流动资金占用来提高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在关税税率越高的国家或地区,保税政策的优势就越明显。而加入WTO,我国在享受WTO成员国的关税减让优惠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关税减让义务。根据中、美WTO协议, 我国进口关税的整体水平将从目前的17%降至9.4%。因此,我国加入WTO而必须实施的关税减让,对保税区来说是个严峻的挑战,这将削弱保税区的保税政策优势。特别是范围不断扩大的、实行零关税的进口商品,保税区将不再具有经营上的优势。 2.“入世”将削弱保税区贸易自由度优势 按现行政策,保税区与境外地区之间除无关税壁垒外,还不受数量限制措施的限制。就此角度而言,保税区实现了自由贸易。即在保税区,除危及国家安全或国家法律禁止进口的物品外,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可不受许可证、配额管理的限制。经营许可证、配额商品的企业在其出口商品配额快到期而国际市场行情不佳时,可将该商品出口到保税区,以充分发挥已有许可证、配额资源的作用,并等待国际市场行情好转;当其进口许可批文尚未申办到手而货已到岸时,可将货物储存在保税区,待相关手续办妥后再办理货物进口手续。保税区的这种贸易自由特征,对于经营者抓住最佳商机是极为有利的。加入WTO后,我国在享受WTO成员国取消对我国商品非关税壁垒的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取消许可证、配额等非关税措施的义务。因此,到那时,随着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实施,保税区的贸易自由度优势将被削弱。 3.“入世”将削弱保税区的服务贸易功能优势 保税区从其成立开始,就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经营的超前试验基地。由于我国迄今对进出口经营权实施审批制,特别是对外商及国内非公有制企业,目前仅以试点的形式进行极为有限的开放,而进入保税区的企业可不受其所有制性质的限制获得对外接洽权,并可直接与境外客商从事进出口贸易,因此国内的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利用保税区的这一政策特征,进入保税区开展与境外地区客商的贸易业务,使其自身在实践中学会了国际贸易经营的各种必备知识及操作技能。同时,一些国际贸易商也进入保税区,利用保税区接近中国国内大市场的特殊区位条件,寻找机会进入我国的进出口经营市场。这些给保税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从这一意义来讲,保税区对一些贸易商是具有一定的吸引力的。但是,加入WTO后, 随着国民待遇原则的实施,我国将对外商及非公有制企业逐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这将导致保税区原来在服务贸易领域率先对各类投资者开放所形成的吸引力逐步弱化。 4.“入世”将削弱保税区的特殊经济优惠政策优势 目前,保税区除具有一些特别的功能外,还享有特殊的经济优惠政策:一是企业所得税方面。保税区企业享有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在保税区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其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实行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率为15%。二是区内企业不论其经济成份,均可开设外汇帐户。其经营所得外汇可保留现汇,周转使用。三是地方出台的税收返还优惠政策。例如,大部分保税区对区内企业申报缴纳的营业税以一定比例返还。有的保税区把从区内征收的增值税等中央税种的地方的地方分成部分返还给经营者。加入WTO后, 我国将对国内外投资者一律实行国民待遇,并实行全国统一的贸易政策,各种区域性的、局部性的特殊经济优惠政策将被取消。这将削弱保税区的特殊经济政策优势。 总之,加入WTO对保税区的不利影响是多层面的。但是, “入世”对保税区可能造成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在理论及认识层面上,其表现是柔性的,并不会给保税区造成致命的打击。这是因为保税区的特殊经济优惠政策并未在保税区的功能开发中发挥多大的激励作用。更为重要的是: 1.关税降低不等于零关税 作为加入WTO的代价, 我国将把进口关税水平从17%降至9.4%,这充分表明,加入WTO,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关税保护问题,而只是保护程度降低。同时,关税水平的降低,是以渐进的方式进行的,也不是所有进口商品都实行低关税,而是在关税税率最高限额条件下,有些商品关税税率高一些,有的低一些(甚至为零关税)。因此,“入世”后保税区的保税优势不仅还存在,而且有些商品的保税优势还将相当突出。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进口关税税率总体水平虽达到17%,但这只是名义税率,实际关税税率1998 年也只有7.9%(世界银行一专家曾称我国的关税税率实际只有5%左右), 明显低于名义税率。换言之,近几年保税区是在低于“入世”后的关税水平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而且,“入世”后,在减让关税的同时,可提高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这是WTO规则约束不了的国内税种)。 由此看来,“入世”对保税区的保税政策优势的消极影响是非常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