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深圳经济特区自80年代初就着手改革计划体制,至目前其历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1980年至1991年为改革推开阶段,按市场经济取向进行改革探索,内容涉及到计划管理的各个方面;1992年至现在为改革深化阶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加快转变计划部门的职能,努力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要形式的计划管理模式。可以说经过各个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共同努力,我市已经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计划管理体制。 1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不仅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也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支配着全社会资源的配置,政府计划覆盖全社会的活动范围;政府决定着企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支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传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向企业放权,实行政企分开,将生产、经营决策权下放给企业。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调控由直接转变为间接,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主体地位让位于企业,政府职能向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制定政策和规则、检查监督等方面转变,即主要是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制定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发展战略,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秩序;调节社会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维护社会公平;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并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的经营;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等等。深圳经济特区计划体制的改革也基本上依循这个思路而展开。从1982年取消农业指令计划开始,计划体制改革有了实质性进展,并向各个方面推开,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具体表现在: (一)转变计划部门职能,一是抓好总量控制,强化综合平衡。80年代中期后,计划部门逐步从直接定产品及产量、抓计划进度,从日常分指标、批条子等琐碎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抓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积累与消费、速度与效益等一系列比例关系的协调平衡,努力实现投资环境建设与引进外资规模的平衡,特区投资总规模与财政、信贷和物资的平衡,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的平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交通、能源发展的平衡等等。如对交通、电力、供水、人口等发展问题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电力、供水项目上,超前规划,着力协调解决选址、资金等难题,使我市在“八五”期间基本解决了经济发展的两大“瓶颈”问题。又如对经济发展速度与效益的同步增长也十分注重,1988年曾对特区建设的效益进行调研,专门提出了一份投入产出报告。二是制定产业政策,引导经济发展。通过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产业导向思路及其措施,或直接制定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引导经济发展。1989年开始制订《深圳市近期产业政策实施办法》,1991年改进为每半年修订、公布一次《深圳产业导向目录》,并通过宏观管理加以实施。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当好经济参谋,做好协调服务。计划部门把大量的精力投入调查研究,分析经济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与或推动本市外贸、外汇、人口、资金等政策措施的制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促成一些重点项目的建成或投产,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改革计划管理形式,主要是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先后取消了农业和工业的指令性计划,企业根据本市规划和市场信息安排生产、组织经营。指导性计划只列出指标,提出发展方向和要求,作为全市的奋斗目标并作为企业制定生产计划的参考。对企业自行投资、产值增长、产品方向、产品价格和生产要素的供应等只下达指导性计划或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己决定。仅将指令性计划集中在人口增长、财政收支、外汇平衡、财政基本建设、区域布局等方面,并注重把握工作的作用点和力度,注意搞好政府部门及企业间的协调沟通,使计划工作既不背离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又能克服市场的缺陷。如对市级财政基建投资,采取切块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即由各部门在规模内提出项目上报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再下达的办法,市有关部门主要是控制投向和规模。对部分财政投资切块下达各区县的,由各区县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指导投向。 (三)改革计划指标体系,主要是减少实物指标,增加价值指标;简化计划细目指标,增加效益指标。1984年按省要求编制计划36 本, 1988年本市减少到16本。1985年编制的计划有224个计划指标, 比1984年的883个减少了71%,1986年又有所减少。工业计划只编制总产值、 净产值、利润和劳动生产率计划指标,对各公司、企业只提出价值总量计划。在全市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中增设了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人均国民收入、第三产业、引进外资等指标。经过改革,基本建立了价值指标与实物指标相结合,以价值指标为主的计划指标体系。 (四)转变计划工作重点,逐步把工作重心转到研究发展战略、制定宏观规划、搞好综合平衡以及开展经济预测、监测上来。形成了长期计划作指导、中期计划为重点、年度计划在此基础上略作调整的有机组合,并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及时进行滚动式的修订。从1980年开始,我市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纲》、《深圳特区发展战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00年规划纲要》、《深圳市200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六五”计划、“七五”计划、“八五”计划和各区县的发展规划等。 (五)改革计划决策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不断加强计划工作中的专家咨询、部门沟通和公众参与,提高公众参与度,同时注意采用先进的规划手段,提高计划的科学性。 2 随着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对深圳改革开放成就的肯定,深圳早期的计划体制改革成果逐渐被内地借鉴。深圳在全国改革形势的促进下,从1992年开始又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计划体制改革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