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特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发展的眼光看,特区经济的发展,不仅仅是促进了特区自身的繁荣和进步,更重要的是,经济特区为全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试验场”的作用。然而,纵观经济特区18年的改革实践,可以这样说,特区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中国工业的现代化方面。经济特区在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还远远未发挥出改革的“领头羊”作用。特区农业的发展同特区整个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相称。 关于经济特区农业发展问题,理论界曾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经济特区产业结构主要是以出口加工工业为主,以此带动贸易、旅游、金融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特区农业可以不作为一大产业而任其自然发展。此种观点的普遍性表现在过去特区历届政府在制订产业政策中对农业的忽视。另一种观点认为,经济特区可以没有农村,但不可以没有农业。主张特区在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同时,也应该加大农业发展的力度,并提出了公司+农户的农业发展模式。我们认为,由于经济特区工业化程度较高,而耕地奇缺是经济特区的普遍现象,如果仅就特区本身论特区农业发展问题,意义不大。就经济特区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特区所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完全可以不依赖于自身而得到满足。问题在于国家设立经济特区的目的,并非主要解决几个特区的发展问题。特区肩负着整个中国经济现代化“试验场”的历史使命。中国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其根本出路在于走农业产业化道路。通过农业产业化发展,解决农村经济的规模化生产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以及在满足国内对农产品需求的基础上使中国更多的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中国农业人口众多,农业劳动生产率极低,且各地差异甚大,发展极不平衡。要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当前,经济特区要做好农业产业化这篇文章,我们认为,关键在于树立正确的特区农业观,重新认识农业在特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选择适当的农业发展战略。 一、特区农业观及农业地位的再认识 经济特区建立以后,受传统农业观影响,特区政府在制订产业发展政策时,往往表现出对农业的忽视。这是因为,一方面,当初建立经济特区的指导思想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举办出口加工区的模式,加强中国对外开放的力度和与国际经济衔接;另一方面由于特区面积较小,农业可耕地更少,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种植业的基本条件。因此,在特区几次大的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农业始终未能放在适当的位置上。然而,特区农业严重滞后于整个特区经济的发展状况,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对特区农业的认识偏差。 随着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区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急剧下降(如深圳特区这一比重由建立特区前1979年的79%下降到1995年的2.4%),因而产生忽视农业甚至否定特区农业的基础地位的认识, 也就不足为奇。然而,下述分析表明,特区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份额的下降,并不意味着特区农业的基础地位因此而下降。一方面,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份额的下降是一种普遍现象,几乎所有推进工业化的国家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农业份额下降的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工业化进程中农业的真正萎缩和衰败。这不仅在于农业份额的下降是在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基础上农业内部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结果,同时还在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稳步提高促成了农业产值份额下降与农业总产值增加始终呈反向并存的态势。因而在国民经济中相对份额下降的农业,能够以其不断增长着的供给来支持和满足社会对食物产品及工业部门对某些原料的需求。如深圳经济特区在完成两个转变——农村向城市转变和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业化的进程不仅吸收了本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也解决了数以百万计的内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另一方面,在工业化进程的不同时期,农业份额的下降有着质的区别。在工业化初期,农业份额大并呈上升趋势,意味着农业基础地位的稳固。但是,与工业化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这个时期以农业份额大且稳定、剩余农产品增长为标志的农业基础地位的比较稳固,很大程度上是以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为代价的。而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剩余农产品能够充分满足整个国民经济之所需。因此,农业份额的大小或升降,只能影响一个时期出口额的多少,或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非农产业的发展而不可能决定非农产业发展的进程。 经济特区建立初期,以工业化起步,在工业化的带动下,农业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虽然农业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急剧下降,但农业总产值却大幅度上升。不过,此时农业的发展,已经不再是传统农业意义上的狭义农业,而是现代农业意义上的广义农业,即以农产品生产为中心,包括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产业链,作为第二产业的农产品加工和作为第三产业的农产品流通,实际上都是农产品生产的延伸。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广义农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的综合,加上农业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再加上生态农业,这是把整个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全部要素按照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要求进行系统调控的广义农业。这种现代广义农业观,与狭义农业观以及传统广义农业观的区别在于:现代广义农业观反映了工业化进程中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趋势,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及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的有机结合而形成一个以种植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系统;现代广义农业包括生态农业,这意味着农业本身发展应以生态为基础,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者统一;现代广义农业由于实行农业生产与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的结合,必然加快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商品化社会化程度高,由于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和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其产出水平大大提高,科技含量越来越大,从而成为获利能力较强、最有前途的产业。农业不仅是基础产业,而且是战略产业,农业不仅不是弱质产业,而且是强质产业。特区农业观理应选择这种现代广义农业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