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杂志日前发表题为《非国有化: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的评论员文章。文章说,既然国有资产的产权属于全体社会成员,因而不具有内在的交换动力,它就不可能成为市场交易的主体。由此推论,以国有资产投资的国有企业难以构成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文章说,党的十四大既然已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国企改革的取向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任何企图维持国企在国民经济中主体地位——这正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物质基础——的所谓改革,不仅不能取得成功,而且必将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文章认为,不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上看,合乎逻辑的结论是:对于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说,按照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其改革的出路只能是非国有化。非国有化的实质,就是将国有企业的产权由归属全体社会成员缩小为归属一部分社会成员或单个社会成员。这样,一方面使企业的产权具有了排他性,因而必然具有与其他产权进行交易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其收益和风险将成为与产权所有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硬约束。这样的企业才能构成市场经济的基础。文章说,非国有化改革还必将对其他各项改革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比如政府机构改革,之所以难以推进,根本问题就在于政府管理着庞大规模的国有资产。文章说,总之,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至少对于那些必须进入市场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说,实施非国有化的产权改革,才是根本出路。 【主持者言】《中国改革》是由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管的,因而可以说是一本高级别的官方杂志。而在我们看来,在国内所有的官方报刊中,它在宣传和坚持市场经济基本原则方面,具有独树一帜的风格。这种风格主要表现在它常常在卷首刊发的评论员文章中。我们这里所说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主要指的就是“以市场手段来配置社会资源”。而在中国的经济改革的现实里,这一原则又主要地表现在对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多少年来——直到今天为止,它仍然是中国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性的转轨中的一个没有得到解决的根本性的问题。本来,用不着花多少力气就可以把这个道理弄明白,即如上文所指出的,由于它本身所具有的产权特性,国有经济是不可能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交换主体和竞争主体的。中国走向市场经济之路的一个最重要的改革任务,就是将原先的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改造成为非国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其它的改革都是围绕着这个主题的。市场经济的利益主体、交换主体和竞争主体必须是非国有即非政府所有的,这个道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如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也是如此。否定这一原则,认为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也同样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这些年来市场化改革中最大的认识误区。如果坚持这种看法和做法,尽管我们可以仍然在口头上和文字上把它称为“市场经济”(硬要这么说谁也没办法),但实际上已经不是人们通常所指的市场经济了。然而,这样简单明了的一个道理,我们竟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来认识它、搞清楚它,并且看样子还需要更长的时间,不能不使人深感旧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之强大。在这种对“市场经济”产生普遍误读的情况下,《中国改革》评论员这篇文章鲜明地、毫不含糊地提出了“非国有化: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这样的观点,是令人鼓舞和敬佩的。更重要的是,鉴于它的“官方刊物”的性质,使我们看到了在中国最终解决这个“老大难”认识问题的希望,使我们感觉到,真理最终还是会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的,尽管也许为此要花很长的时间,付出很大的代价。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到那时,“非国有化: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这一认识,不仅在传媒的“评论员文章”中可以看到,而且会写进党和国家的正式文件中——那将是中国改革史上划时代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