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因 1、医疗机构改善筹资状况的需要 1986年开始财政体制实行“分灶吃饭”,区、县以下政府的财政筹资能力比较低,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明显不足,甚至一些已经明确的投入政策也难以落实,造成基层医院资金短缺, 发展困难。 三级医院在1985年城市改革开始后,设备逐渐更新,设施得到改善。与此同时,个体医生开业又广泛兴起,企业和部队医院也纷纷对社会开放,医疗服务市场被进一步分割。有的城市基层医院已濒临破产的边缘。有些地区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几经整顿重建,又几番解体。 在争取财政更多投入难以兑现的情况下,为了摆脱生存和发展的困境,由内部职工入股集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就成为基层医院及其主管部门的一种现实选择。 股份制的筹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医院发展资金不足的限制,因此一些国有医院和集体所有制医院试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 2、医院寻找新的经济激励的需要 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形式下,医院资产属于国家、本社区全体成员或本单位全体成员所有。由于不存在人格化的所有者,每个医院职工所占的份额不能借助一定的方式明晰地表现出来,每个成员的所有权是虚化和抽象的,因此对资本的关切度不高,共同劳动中“搭便车”的行为在所难免。在收入分配上吃“大锅饭”,技术骨干的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或外流调走,或离职单干,尤其在基层医院形成人才奇缺,业务收入下降,经营亏损的恶性循环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医院经历了“五定一奖”岗位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在前一轮“承包制”所调动出的经济激励释放得差不多的情况下,医院需要寻求新的激励。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机制正是通过职工持股,“联股、联利、联心”,使职工个人利益与医院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投资入股使职工承担了一定的资产风险,经营行为有了一定的风险约束,形成一种命运共同体,从而为医院的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医院的初始动机在很大程度上是从管理意义上和转换经营机制上借鉴企业的股份制的。 3、建立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医疗服务供给体系的需要 八十年代为缓解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改变医疗服务供给相对短缺的局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调动微观层次的积极性,释放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而允许个体医生开业,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则是通过“体制外”的医疗服务供给的增长,补充“体制内”的供给不足,以适应改革开放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但是“体制内”单一公有制的格局一直没有打破,不仅造成医疗机构自身冗员过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缺乏活力,而且整个供给体系内部缺乏竞争。改革以来微观上医院经营机制的一系列变革,要求宏观上供给结构必须做出重大调整,改变政府包揽过多,铺摊子过大,投入收益低下的局面,以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建立起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医疗服务体系,使卫生人力资源要素流动,留住优秀人才,形成竞争机制,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 1、股份制 由国家股和法人股构成全部股份。对医院原有资产进行评估后,募集企业法人投资入股,并占股份的主要部分,形成企业法人与国家共同投资的股份制医院。其具体做法基本参照中国的公司法实施。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立医院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不超过10家,占全国县及县以上医院总数不到1%。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河南省新郑市人民医院的股份制改造。 法定代表人,由出资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协商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院长由董事会聘任,院长执行经营管理职能。监事会是医院的检查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对董事会和院长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2、股份合作制 城乡基层医院改制建立的股份合作制医院,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医院不超过600家,占全国城乡基层医院总数的1%左右。 股份合作制医院基本分为四种形式: (1)增量型。公有资产全部参股或有偿使用, 并实行职工全员新增投股。一般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实行。如温州市沙城镇卫生院、海安镇卫生院。 (2)存量型。公有资产量化折股,按工龄、 责任和贡献大小分派给全体职工,但没有职工的新增投入。一般在经济发展较滞后地区实行。如一些省份的山区。 (3)混合型。公有资产部分参股或有偿使用, 部分折股分派给职工,并同时实行职工全员入股。这是上述两种形式的结合。如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牙病防治所。 (4)外联型。医院同院外医疗卫生单位、 持证个体医生或其他社会法人联合参股。一般在乡镇政府管理能力较强的地区实行。如四川省达县有较多卫生院试行。 股份合作制的主要内容: 资产处理。有关部门对医院原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总值,界定产权归属。 股权设置。分为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法人股、记名股。 国家股。即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历年投资及其积累所形成的资产。 集体股。即医院职工历年共同劳动积累形成的资产,属医院职工集体所有。 个人股。在职职工以个人可支配的合法收入投资入股或适用实物折股投入的股份。个人股又分为基本股、业务风险股和责任风险股。基本股为全员投入的股份,业务风险股和责任风险股是在高于基本股的一定限度内,业务骨干以及经营者、医院和科室的管理者按董事会或股东会,职代会议定的份额增投的股份。 法人股。即医院以外的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的投资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