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中,利率是联系金融领域与实际经济活动的纽带,是货币传送过程中的枢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率逐渐成为影响经济主体决策的重要参数,利率政策也日益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央行利率政策的运用基本上遵循了反周期原因,在治理通货膨胀时,一般调高利率,抑制过热的经济;而通货膨胀率显著回落、经济增长率下降时则调低利率,以启动经济和促进经济增长。本文将从利率政策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的角度考察利率及利率政策与实际经济运行的关联。 一、市场经济中的均衡利率及利率政策的运作机理 实际经济中的利率是包括基准利率、银行存贷款利率及各种金融市场利率的多层次的体系,而当我们考察利率与经济中的重要参数间的关系以及利率政策的作用机理时,首先必须抽象出一种一般的均衡利率进行分析。 利率作为一种价格指标,决定于资金的供求关系,而具体分析影响资金供求的要素与利率的关系则要应用收入一支出模型,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1)居民可支配收入用于消费与储蓄的比例, 这是利率决定的主观因素,一般认为利率正向影响储蓄倾向;(2 )企业投资支出水平,这是利率决定的客观因素,取决于资本边际生产力与利率对比决定的投资机会,投资与利率呈负相关关系;(3 )公众的资产选择行为,利率作为持有货币的机会成本(相对于持有生息金融资产),影响公众金融资产的构成成份和比例;(4)收入因素, 储蓄及资产组合调整都随实际收入水平及收入预期而变化,利率又通过影响投资从而影响收入,因此在商品市场(储蓄、投资)与货币市场(货币供求)同时达到均衡的基础上,利率与收入同时决定一个唯一的均衡点(IS—LM模型)。 这种市场力量决定的均衡利率反过来又影响和调节市场运行:在商品市场上,利率波动会引起储蓄和投资的变动,促使企业意愿的投资等于家庭意愿的储蓄;货币市场上,利率变化影响人们的资产组合编好,推动货币供求相等。可见,如果没有储蓄与投资、货币供求在某种程度上的平衡,利率就不能确定;而利率水准及其运行一旦发挥作用,其变化又在事实上影响和调节投资、储蓄、货币需求水平。这样就形成一种传导型的调节机制,由于利率既与货币市场相连,又与储蓄——投资机制相连,其杠杆功能的发挥可促使经济向均衡收敛。在这一机理作用下,利率表现出重要的政策意义。货币政策的最终目的在于影响和调节实际经济运行,但货币当局只能在金融领域活动,为此必须借助一定的操作工具并依赖金融传导这一中间环节。利率变动是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状况的综合表现,反映并影响当前经济形势和未来预期,因而在市场经济中,利率已成为货币当局宏观调控最主要和最灵敏的工具之一。 二、宏观经济形势与利率调整阶段 虽然我国的利率基本上还属于管制型利率,但改革以来,利率的调整也越来越考虑了市场因素,利率水平的确定逐渐注重反映资金成本及供求关系,利率体系也逐渐趋向合理化。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利率对经济的影响不断增强,利率传导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伴随宏观经济过热与萎缩的交替,利率调整大体经历以下几个阶段(表1): 表1 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变动 调整时间1979.4 1980.4 1982.4 1985.4 1985.8 1988.9 利率(%) 3.96 5.45.76 6.8 7.28.64 调整时间1991.4 1993.5 1993.7 1996.5 1996.8 1997.10 利率(%) 7.56 9.18 10.989.187.475.67 调整时间1989.2 1990.4 1990.8 利率(%) 11.3410.088.64 调整时间1998.3 1998.7 1998.12 利率(%) 5.22 4.773.78 注:1995年存款利率未作调整,而贷款利率两次调率 资料来源:历次利纺调整公告 1.1979~1984:走出计划经济下单一、固定的利率制 这期间通胀率(本文以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作为通胀率指标)大致在2%左右,保持了低而稳定的水平,利率政策着重于建立一个基本完整的利率体系。在增加利率档次的同时,为初步矫正计划经济下实行的强制性低利率政策,1979~1980年两次调高了储蓄存款利率,1982年又提高了存贷款利率,促进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但由于行政确定的利率受到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制约,利率水平远不能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 2.1985~1987:控制信贷 调高利率 从1985年开始,利率调整真正开始有目的地同经济宏观调控的要求联系在一起,利率第一次作为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加以运用。由于1984年第四季度出现信贷失控,1985年通胀率由上年的2.8%急升到8.8%,作为紧缩信贷的政策之一,1985年两次提高存贷款利率。此次紧缩时间不长,但在实现货币政策基本目标方面显示了作用,当年储蓄存款增长33.6%,通货膨胀也得到控制。 3.1988~1989:恶性通胀 大幅度调高利率 随通胀率的降低,政策又逐步放松,但实际上调整并未到位,经济没有着陆就起了飞,经济运行中累积的通货膨胀在1988年由暗转明,爆发为物价大幅度上涨,实际利率变为较高的负数,储蓄存款余额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针对当时的经济和金融形势,政府宣布1988年下半年开始治理整顿,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重点,综合运用了各项调控措施,包括大幅度地提高存贷款利率,并首次开办保值储蓄业务。1989年2月,鉴于1988 年第四季度全国大中城市出现“抢购风”和仍然居高的负利率,存贷款利率再次大幅度提高。面对改革以来首次出现的两位数的通货膨胀,此次调整的力度大大超过以往,紧缩的时间也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