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慎言“流动性陷阱” 自去年以来,为了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中央政府从财政和货币政策切入,双管齐下,意欲通过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提升总需求,从而达到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但尽管募集了2000个亿的基建投入,又增发1000亿元国债,着实给经济注入一剂强心针,外加货币政策上连续6次降息,经济增长仍未见明显改观。 在一段时间内十足“凯恩斯”式的大力操作之后,面对仍无起色的宏观经济,许多人对仿罗斯福式的“新政”药方是否适用于中国表示怀疑。一些学者提出“流动性陷阱”观点,认为利率已经低到谷底,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无穷大,降息难以启动需求。宏观经济学家早已指出,“流动性陷阱”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或特例,战后的计量经济学家至今仍未证实这一特例的存在。岂料这一纯粹来自理论家头脑中的想象之物却在中国经济中得以确证,或许以往的宏观经济学教科书该因此而重写。信奉这种理论的经济学家虽然未能拿出医治病症的办法来,但却毫不掩饰地对这一“发现”沾沾自喜,但笔者对此不以为然,并似乎感到有那么点黑色幽默的味道! 首先,中国目前的情况并非能用“流动性陷阱”来加以恰当的描述。“流动性陷阱”说的是由于利率已经过低,以至于所有人都认为现有利率已低于“正常利率水平”,从而所有人都预期利率将上升并回复到“正常利率水平”(尽管不同人心目中的“正常利率水平”是不同的)。这种预期会促使所有人都卖掉手中持有的资产(如债券)或将资产变现转为货币(如现金)持有。由于存在这种倾向,央行无论增加多少货币供给量,人们作为一个总体对货币的需求都是无限的,从而货币供给量的增加不能导致利率的降低,也因此而不能提高投资需求,最终不能提高总需求——是为“流动性陷阱”之本意!但对中国而言,“利率”一词与宏观经济学中的同一名词似有大的区别。通常的宏观经济学或“流动性陷阱”中的“利率”应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利率”,即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或资金使用的“市场”价格,它是“市场利率”。但我国目前由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资金使用利率仍存在“扭曲”,并非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还不是市场利率。 实际上,现有利率水平远低于市场利率。按经济学分析,真正经济学意义上的“价格”可以从“黑市”交易价格上观察,而目前正在被大力取缔的各种非法基金会所支付的高利率恰好为我们提供了这一“黑市”价格,它远远高于现有银行存贷款利率。所以,不能因为6 次降息就认定“利率”已经很低甚至言定已经处于“流动性陷阱”。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对象主要还是国有企业,而大量非国有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是其它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的利率机制较活,利率水平也较高(基金会或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对象主要是私营企业)。因此,中国整体的利率水平应该是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供给利率水平(较低)与其它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利率水平(较高)的加权平均。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非国有经济比例已相当大,因此,具有较高利率水平的权重份额是不可小视的。中国整体利率水平还不能说是很低(加之通货紧缩造成的实际利率攀升),更谈不上“流动性陷阱”,这是其一。其二,“流动性陷阱”之本意是说由于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无穷大,任何货币供给的增加也不能进一步降低利率。如果因为多次降息仍难促升总需求,就将其归为“流动性陷阱”,这在概念上是混乱的。倘若利率已经降低,就不能说是“流动性陷阱”,“流动性陷阱”说的是利率不能降低!如果说因为上述非国有经济高利率水平的遏制而使降息措施难以真正降低总体经济利率水平,也不能用“流动性陷阱”来解释。非国有经济中的高利率水平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非国有经济较为活跃,有较高效率的组织结构,激励机制较好,生产成本较低,从而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二是资源配置效率较高,从而也带来较高的投资收益率(不排除某些非法集资机构利用我国目前落后的金融业状况,以高息揽存方式从那些手中有闲钱但找不到金融投资渠道的人那里吸收资金并投资于高风险经营的情况)。这种情况与转轨时期的双重体制分割有关,并非什么“流动性陷阱”。其三,我国现今的资产变现市场的规模与成熟程度远不能满足“流动性陷阱”理论所潜在假定的资产——货币转换机制,市民大众的投资理财观念也远未达到与宏观货币政策即时互动的这一步。因此,还是休言“流动性陷阱”为妙! 二、“过剩经济论”之不足 试图对中国经济现状作出解释的另一理论来自“过剩经济论”,它断定中国经20年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生产力后,供给能力已大大超过需求。经济过剩时代已经到来!已有许多作者撰文不同意此说,他们指出,中国现有的过剩供给源于供给结构和市场选择单一,尽管诸如城镇居民的家电、衣食方面的需求已经饱和,但广大农村地区仍是一个还未开垦的“处女地”呢?即使对于家电行业,说不定农村这个广阔天地仍然是“大有作为”的。对当今中国老百姓来说,“住”和“行”还是一个潜在的增长点,于是就有了住房贷款、分期付款购房和汽车消费信贷的开展。这种意见无疑是正确的,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农民负担过重,农村市场的启动还需时间,而住房购买即使是分期付款也未见火爆,原因是城镇居民因宏观经济不振产生的收入预期,医疗改革和子女就学的开支预期,使居民慎思购房,同时商业银行因开始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而规避风险,要求购房人所在单位为其担保,但普遍不景气的企业却难以作出这种担保。这样,企业与银行都因风险——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这样一个“双扣”而锁定了住宅市场的大门。对于许多城市来说,道路等基础设施仍待改善,汽车消费对许多人来说还是一个梦,只存在于想象之中!总的来说,这种药方不能说无效,但见效时日还较漫长。实际上,“过剩经济论”仍未突破单纯从需求看问题的局限性。 三、“增强供给”刍议 笔者意欲张扬的是:在遏制衰退、复兴增长方面,我们的宏观经济政策决策者还需“换种脑筋”——从单纯的“扩大内需”的需求政策转向组合式的“扩大内需、增强供给”战略上。可能有人不以为然——我国已经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了,还提“增强供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且慢!笔者在这里所说的“增强供给”不同于单纯增加商品劳务数量的“增强供给”,其含义将在下面展开。其次,以下将要指出:“增强供给”并非是一个数量概念,而更多的是一个制度变革的问题。 首先,笔者在此要澄清一个目前在国内理论界颇为混乱的概念,即降息能否刺激消费?直到现在,许多文章甚至政府文件都在大谈通过降低利率来刺激消费,从而扩大内需。但事实上,这种说法既缺乏理论上的依据,又在现实上被证伪!连续6次降息,消费支出却未见促动, 在理论上,称职的宏观经济学家是不能说也不应该说降低利率会有促进消费的效应,否则会成为圈子内的笑话。宏观经济学标准教义指出,消费就是个人可支配收入扣除储蓄后的那一部分,而居民的储蓄动机主要源于跨时消费的效用最大化动机和未来开支计划动机等。特定利率变动在两种不同动机的引导下将会产生相反的储蓄变动效应,从而从总体上看,利率变动对储蓄的效应是不确定的,因而在宏观经济学中通常假定利率与储蓄无关,从而利率也与消费无关。事实上,无论是凯恩斯的绝对消费假说,还是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都假定消费仅是收入(绝对收入或持久收入)的一元函数,还未见含有利率变量的消费函数(在弗里德曼的消费函数中,利率变量曾作为自变量,但弗氏最终认为利率变量对消费的影响可忽略,从而将其与其它除持久收入变量以外的许多变量一起并入一个常数项中)。这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其道理。假定某人计划存一笔钱以应付20年后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他估计20年后上大学每年要花去2.5万元,四年大学共花去10万元。 假定他打算在今年通过一次性在银行存一笔钱来攒下这笔钱。倘若现有存款利率为6%, 且不能预期未来利率的变动,则他必须按现有年利率6 %筹划今年存入银行31180元钱来实现这一目标(按复利计算, 你需按一下手边的计算器来验证这一结果。略去了小数点后数字)。倘若现在利率降低到5%, 他必须存入银行37689元,即增加6509元储蓄。因此, 降低利率的效应在计划开支动机下只能增加储蓄,减少即时消费。相反,从跨时消费的效用最大化动机来看,利率降低后储蓄的边际未来收入下降,减少储蓄用于追加即时消费可增加消费者总效用,从而增加即时消费。所以,降低利率在两种动机下对消费的效应是相反的,因此,从经济总量上看,利率降低后对总量消费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实际上,由于不同个人间的行为动机上的差别,利率变动对单个人消费上的影响相互抵消许多,从总量上是看不出变动的。标准的宏观经济学对此多有讨论(如美国学者夏皮罗所著的《宏观经济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版,杨德明等译),而事实上经济现实已证明利率变动对消费的影响确可忽略。理论的用处是,他告诫我们不能继续沿着“降息——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错误思路去操作,没有这种理论上的指引,也许还会有第7、第8次降息却撼不动消费惰性的败招。当然,即使降息不能促动消费,但仍然有减低企业成本、刺激投资从而扩大内需的预期效应呀!在西方经济学中,确是如此假定的,但近观中国现实,国有企业投资需求实际上对此反应迟缓,企业经济活动并未因降息而增加。由此看来,西方那种以利率为自变量的投资函数理论还不能直接用于中国经济,来自供给方面的制度扭曲是这种不适用的根本原因。下面的分析有助于理解此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