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城镇居民的贫困问题日益凸现,已经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之一。城镇贫困的凸现和日趋严重不仅给我国的扶贫工作增加了难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近几年来,此问题已经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关于城镇反贫困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也相继出台。然而,实施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城镇反贫困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城镇反贫困研究有着许多不足之处,无法满足现实反贫困工作的需要。纵观近几年的城镇反贫困研究,其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的滞后性 中国政府大规模的反贫困工作始于八十年代中期。但是,在九五年之前,反贫困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的绝对贫困人口。城镇贫困者(主要指“三无”人员)的存在虽然是客观存在,但由于比重极小且属于社会救济对象,故不在国家扶贫攻坚对象之列。甚至九四年开始启动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计划到2000年解决国家重点扶持的528个贫困县的贫困问题,也是针对农村地区的绝对贫困制订的,没有把城镇反贫困列入国家计划。相应地,这期间有关贫困的研究也主要针对农村的绝对贫困,城镇贫困问题极少有人提及,几乎没有为后来的城镇反贫困工作提供理论准备。 九五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着手改革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开始上马。但是,改革力度的加大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物价上涨、部分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城镇失业人口增加等等,加之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镇贫困问题逐年加重,已经危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此,城镇贫困问题才引起各界的关注,有关的研究相继开展起来,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是,这种应急式的研究带有明显的滞后性,理论研究与政策制订之间、政策制订与现实需要之间严重脱节。反贫困研究因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无法为反贫困实践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以致于当前城镇的反贫困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学科研究的单一性 目前我国城镇反贫困研究的单一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研究内容单一、研究视角单一和研究层面单一。 首先是研究内容单一。从内容来看,近几年的城镇反贫困研究比较单一,不成体系。笔者认为,反贫困研究着眼于实践的需要,至少应包括贫困线内涵及确定方法研究,贫困者确定程序研究、反贫困原则研究、反贫困的条件研究和反贫困的措施研究几方面的内容,形成反贫困研究体系。但现有的城镇反贫困研究往往作为宏观城镇贫困研究的一部分,以对策和建议的形式出现,不仅比重小,而且内容多侧重反贫困的条件和具体措施。其他方面虽然也有人涉及,但比较零散,缺乏专门的、系统的论述。 其次是研究视角单一。城镇贫困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策等领域的综合性问题,应当进行多视角的研究,才能把握其本质及种种效应。然而,我国现有的城镇贫困研究主要是从经济上把握的,反贫困的对策也主要是从经济领域入手的。从贫困的内涵上看,有不少学者已经跳出“物质贫困、收入低下”的框子。如桑志达提出“贫困还包括文化贫困、精神贫困”,阎文学认为“贫困既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文化现象和历史现象”。但是,在探寻原因和寻找反贫困对策时,大都跳不出经济的框架,多着眼于收入分配、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改革、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从社会、历史、文化等角度进行研究的不多见。如此,便很难对城镇贫困和反贫困问题进行全面、真实而深刻地把握,更不利于对现实反贫困工作的指导。 最后是研究层面单一,缺乏纵向的历史研究和横向的国际比较研究。我国的城镇反贫困研究是在理论准备和经验积累都十分欠缺、贫困现实又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展开的,难免偏重于应急式的对策研究,这些对策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都难免有所欠缺。在这种状况下,就十分有必要从历史和国际上汲取理论和经验,以丰富我国当前的反贫困研究,指导现实的反贫困工作。而且,这种纵向与横向的比较研究既有利于加深对我国目前城镇贫困的把握,同时也可以丰富国际反贫困研究,为世界反贫困斗争作出贡献。因此,进行多层面的研究应当成为反贫困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 三、贫困线的内涵不够清晰 对贫困线进行明确清晰地界定是反贫困研究的首要工作。然而,在现有的城镇反贫困研究中,贫困线内涵的界定不够清晰,使用上比较混乱。 贫困线是对“贫困”的度量,其内涵与贫困本身的内涵是联系在一起的。目前,我国学术界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对贫困线的理解:第一种,贫困线是对绝对贫困的度量,与绝对贫困线同义,即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所必需的费用。大多数研究者是在这个涵义上使用“贫困线”一词的。还有学者,将贫困线与最低生活保障线等同,指“维持人体生命延续所必需消费的商品和劳务的最低费用”,(注:林毓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研究》,《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4期。)与绝对贫困线内涵一致。第二种,贫困有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之分,相应地,可按二分法将贫困线区分为绝对贫困线与相对贫困线。其中,对相对贫困的理解又有两种:一是国际公认的生活水平低于所在国家或地区平均水平一定比例的人口或家庭。二是如童星、林闵钢所理解的“温饱基本解决,简单再生产能够维持,但低于社会公认的基本生活水平,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或能力很弱。”(注:童星、林闵钢:《我国农村贫困标准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两种理解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前者至少有一部分人属于绝对意义上的贫困;而后者是高于绝对贫困的,绝对不包括绝对意义上的贫困。从对应的相对贫困线来看,第一种理解的相对贫困线既可能低于也可能等于或高于绝对贫困线;而第二种理解的相对贫困线肯定要高于绝对贫困线。第三种,以唐钧为代表,(注:唐钧:《中国城市居民贫困线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1月第一版,第21、22页。)将贫困区分为绝对贫困(维持生存)、基本贫困(基本需求)和相对贫困(相对遗缺)。相应地,按此三分法将贫困线分为三条:1.生存线,基本贫困的下限,是满足最起码的生理需求的最低费用。类似绝对贫困线。2.温饱线,是相对贫困的下限,是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最低费用。3.发展线,是脱离贫困的下限,是达到基本上能自给有余的最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