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密歇根大学经济系的戴维德·D.李在《美国经济评论》第88卷第2号(1998年5月)上发表《中国政府官员激励机制的变迁》一文,对中国政府官员制度改革作了评价,指出这一系列改革给中国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现将该文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在社会主义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各国政府对待经济发展的态度迥异。中国政府以“扶持之手”促进经济发展,而俄罗斯政府则以“扼制之手”窒息经济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对于成功的转型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角色的转换,而非标准的改革计划的机械实施。中国政府行为的转换是相当剧烈的,并且对传统的政治信条提出了挑战。西方有关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普遍认为,如果共产党一党制不取消,改革注定会失败。然而,尽管中国目前仍大致上维持着改革前的政治体制,但经济改革却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我们认为,这是中国政府官员制度的重大转型的结果。中国政府官员制度的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强制性退休制度的实行。早在1980年,邓小平便发动了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提倡领导干部现代化的改革。其结果是实行了强制性退休制度。该制度执行时运用了一次性彻底完成的策略,颇类似于俄罗斯的私有化方案。为了照顾老干部,还特地创造了“离休”一词。离休干部虽无实职,但待遇和某些权力仍保留下来。这项改革产生了两个重大成果。首先是大批年轻的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官员取代了原先的老干部。他们通常更加支持改革,更为灵活务实,更能胜任领导职务。总之,大规模的退休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官员的人力资本。其次是政府官员的平均任期缩短。由于新制度在年龄和教育程度上有严格限制,这就给了年轻人以更多的升迁的机会。另外,中央也提高了调换省部级官员的频率,以免中央放权后形成地方主义。无疑,中国政府官员人力资本构成的改变大大促进了经济改革。 第二,行政财政权力的大量下放。早在80年代早期,中国就开始在省级政府实行所谓财政承包制,即每个省负责自己的财税征收,并有权截留其中的很大一部分。行政权力下放是指把中央政府的一些权力给予地方政府,包括任命下一级政府官员、监督国有企业的权力。这项改革具有深远影响。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大量非国有经济实体的涌现。地方官员为增加税收、扩大就业,对这些实体或是投资合办,或是热情支持。政府官员与企业家之间形成千丝万缕的联盟关系,有学者称之为地方合作主义,而这正是非国有经济成功所不可或缺的。由于官员从经济发展中获利,他们更为支持改革。但一个消极的后果是,他们获取更大权力的欲望增加了。 第三,政府官员被允许弃政从商。中国真正的官员制度革命始于80年代中期,从那时起,他们被允许弃政从商,这就是后来所称的“下海”。从80年代中期起,政府机构建立了大量经济实体,政府官员成为它们的经理。后来,这些实体逐渐脱离政府机构获得独立,同时很多相对独立的半私营企业建立了。随着政府机构的精简,大量多余的政府官员纷纷下海。到90年代初,下海已成普遍现象。解释这种现象并不难。一方面下海尽管要承担较多的经济风险,但可以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和人身自由;另一方面,在改革尚处中途时,非国有企业需要从事过行政工作的人去处理有关政府法规的事情,因而弃政从商者很受欢迎。 对于下海,至今尚无系统的评价。通常的观点认为,下海造成官商不分的局面,因而对经济发展是有害的。下海会导致腐败蔓延。尚在任上的官员,因受将来下海的利益驱使,也许会在经济法规的制订上做手脚。但这些看法是不对的。下海对中国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在两个方面推进了中国政府官员的变化。首先,下海前的官员为了在下海后有立足之地,必须树立起关心商业关心改革的形象,尤其是要扶植可提供更多经济利益的非国有部门的发展,从而促进了改革。其次,政府官员下海后,参与的多是非国有部门,他们会发现自己在任时力图维护的许多法规现在成了障碍,于是就运用自己的关系去减少这些官僚主义的法规。这是改革中的中国减少官僚制度相当有效的机制。 应当指出的是,下海似乎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在俄罗斯,政治家很少被私有企业接受。私有企业发展之日,便是他们丧权之时。他们与许多前国有部门经理一样,沦落为生活补贴领取者。波兰的政府官员在离任后则热衷于再次被选入政府,而不是进入私有部门。 可见,中国政府发展经济的动力来自政府官员制度的转型,而不是政治自由化。当然,这并不是说政治改革对于经济改革来说没有必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政治改革也会被提上日程。中国在没有实行政治自由化的情况下改革官员制度的经验也不可被普遍化。这是由中国的初始状况决定的。文化大革命使得邓小平拥有无上的威信,而文革留下的官员制度却很虚弱,易于对之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