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一般情况 (1)试点企业的改革取得了进展 1994年国务院选择了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 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各省市区和有关部门也选择了2500多家企业进行试点。1994年11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首先,绝大多数试点企业突破了工厂制的体制,按《公司法》进行了改制,公司制的框架已经形成。百户试点企业中有93户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在2500多户试点企业中有1989户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其次,试点企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了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也为企业从资本市场融资主体奠定了基础。百户试点企业中生产主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达到67户,子公司层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比例达到76%。目前,百户试点企业中已有42户分别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三,围绕试点企业进行的配套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试点企业所在城市,尤其是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在配套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1997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对全国2343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试点取得的进展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大部分企业已不同程度地按审批后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有76%的试点企业已经处于方案实施阶段,其中2/3的企业已经完成改制后的公司注册登记。二是大多数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已初步形成。试点企业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540家,占23%;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540家,占23%;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有909家,占39%;尚未实行公司制的国有独资企业有307家,占13%; 还有其它类型的企业47家,占2%。在实行改制的公司中,71%已成立了董事会,63 %成立了监事会,33%成立了股东会。一半以上试点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绝大多数企业的总经理能够行使《公司法》所赋予的职权。政府部门基本上不干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三是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有突破,企业管理工作有所加强。大多数企业的职工已没有干部和工人的差别,实行劳动合同制比例达到81%。企业内部管理方面,89%的试点企业建立了产品质量责任跟踪制度,74%的试点企业有奖惩制度并且能够严格执行。四是试点企业分离社会性服务机构,分流富余人员取得进展。1996年,试点企业分离社会性服务机构2265个,分流富余人员61万人,约占试点企业职工总数的6%。 (2)国有资本营运体系改革的试点 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1997年7月18日, 国家体改委发布了《关于城市国有资本营运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10个城市进行国有资本营运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本营运体系。这项试点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将政府的社会管理者职能和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分开,组建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的组织机构和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形成高效的、充满活力的国有资本营运体系,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和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被选择为试点的10个城市是重庆、武汉、西安、合肥、苏州、平顶山、扬州、南通、岳阳和铜陵。 按照《指导意见》,县以上各级地方政府是该级地方政府所属或所投资企业国有资本的出资人。“国有资本营运决策会议”履行本级政府的国有出资人职能,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经济工作的负责人、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政府聘请的有关专家组成。决策会议不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成员均为兼职,按照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行事,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地国有资本营运战略,组建、监督和考核营运机构的营运情况。国有资本营运机构主要有三种组建方式:一是由符合条件的集团公司、投资公司改建而成;二是将专业经济部门职能分解后改组为营运机构;三是新设营运机构。营运机构和所投资的企业之间是出资人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及效率的比较分析 (1)公司制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效率变化 公司制国有企业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1984年11月,由上海声电总厂发起成立的上海飞乐音响公司,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11月和1991年4月,上海、深圳先后经国家批准开办了证券交易所。此后, 公司制企业在中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据统计,到1995年底,全国已有股份有限公司2400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17500多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平均为59%,在深圳上市的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比例为47%。如果考虑到多数法人股最终也是由国有法人持有,国有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在70%左右。同时,由于中国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主要是属于竞争行业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涉及交通、能源、金融等重要行业股份制试点尚未全面展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例,1995年3月底共有121家,属于能源、交通行业的只有3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其余为商贸企业、一般日用品生产企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均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