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9日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中播发了武汉市民政局民政工业公司下属的新汉塑料厂厂长人选争议的案例。这个案例非常简单,也非常典型:当这个系统的行政领导因原租赁厂长不听指挥、组织观念淡薄而作出决定不再续约,另派厂长的同时,这个厂的700多名职工却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予以抵制,而支持这个为他们新增580多万元净利润、840多万元固定资产的原租赁厂长李爱婷。究竟谁该当这个工厂的厂长?这引起了人们对《合同法》、《企业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的广泛注意,更激起经济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本人格化这一深层问题的思索。 一、人格化与资本人格化 人格(personality)这个概念是从寓言、童话中引入的一个文学上的用语,其本意是赋予物以人的品质、气质和目的性。人格化(personalize)即指在人的个性中实现或体现的一种过程。不论在何种社会形态中,物质资料的生产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而这种生产总是靠人的运动来完成,其产品必然也总是人的思想、品格、修养的物质表现形式。当然,不可否认,每个人又总是在既定的生产力、既定社会生产条件下进行生产的。人的物化也是不可避免。因此就其实质来说,人格化问题其实就是指生产过程中的运行主体行为与客体内容保持一致性的问题。再进一步说,二者的吻合程度,直接关系着一定所有制的内在规定性能否实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名符其实、吻合较好的,会稳固并促进这种所有制的完善和发展;名不符实,貌合神离,则会破坏并瓦解其所赖以存在的所有制关系,进而最终导致整个社会关系的解体。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任何经济制度的成熟,都是以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机制的完善为标志的。前资本主义社会把物的生产关系表现为大量的温情脉脉的人缘、地缘、血缘关系,为经济过程中的主体行为与客体内容相一致设置了无形的人为障碍,湮没了生产的活力,最终使得这种经济制度被淘汰。而代表一定历史时期进步方向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则毫不留情地撕开这种超经济的面纱,使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赤裸裸地表现出来,从而也使物的人格化与人格的物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和高度完善的程度。对此马克思曾作过非常细致的描述,他说:“作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所有者变成了资本家,他这个人或不如说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这种流通的客观内容——价值增殖是物的主观目的;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们活动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资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作为资本的承担者执行职能”。(《资本论》第1卷第174页、第3卷第925页)。 这种人格化对生产过程发生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它集中体现两点:1、它使生产条件和生产组合以非常清晰、明确的方式表现出来,减少了人为的交易成本之类的费用,使社会资源大幅度地得到节省;2、它确定了社会的生产主体的核心实质,极大地调动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不断地生产、生产、再生产!甚至不惜用牺牲人本身的方式来发展生产。这曾是资本主义最不人道的地方,却也是最值得称道的事情,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为未来社会的产生与发展奠定最为深厚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概括出:1、生产过程中的人格化问题是不可避免的。2、资本人格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武汉市新汉塑料厂厂长人选问题的研究,应注意到这样的理论前提和历史规定。 二、我国社会生产过程中人格化问题的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为了更加深刻理解这一问题,我们还应探索一下我国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人格化问题所经历的一个复杂曲折的发展阶段,它大体可分为产品人格化、商品人格化和资本人格化三个时期。 产品人格化的理论及实践的时间界定大体从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到经济体制改革前,在这一阶段上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是按“纯”而又“纯”、“公而又公”的模式去理解的。以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为特点的典型社会主义模式,使得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国家作为社会唯一的代表,大规模地对社会产品实行“一平二调”,进行无偿划拨流动。产品人格化在国家这一主体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这种过程中,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代表人民的国家事先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安排。而计划又是由一个宝塔式、多级多层的国有资产的人格化代表序列来体现的。具体到企业中,厂长便是监督国有资产生产过程中的人格化的体现,主要职责就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这造成物的人格化与人格的物化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吻合。也就是说,国有资产的运营仅仅要求“人格的物化”,但并没有为“物的人格化”提供自由发挥的空间,它只要求厂长及企业内部结构按国有资产的运行轨道来经营资产,而没有给厂长及他的企业组织以更多自主权与决策权以体现自己的意志和品质。这样担任企业负责人的厂长有时甚至可以是对生产技术一窍不通的人员。在1978年以前,无论我们采取的是一长制的形式,还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形式,或者别的什么管理形式,就其原则来说,都没有超出产品人格化,进一步说是生产资料的产品人格化这一限制。它难以做到“人格化”与“物化”的高度统一,束缚了厂长及企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