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世纪的曙光来临之际,回顾中国经济特区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总结中国经济特区的历史性贡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经济特区建立和发展的历程 举办经济特区,是中央和国务院实行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实验。早在1978年10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就要善于学习,大量取得国际上的帮助。要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先进装备,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同年12月,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把改革开放作为党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根本方针和根本政策正式确定下来。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批转了广东和福建两省分别提出的《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市各划出一定区域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并批准公布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至此,中国经济特区正式通过了国家立法程序,宣告诞生。 1988年4月13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中国面积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正式诞生。 从1980年至1999年,是我国经济特区艰苦创业、大胆探索的19年。这期间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开创奠基、基本成型、开拓发展和“第二次创业”。 1.开创奠基阶段。这一阶段的时间上限为1980年8月,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为标志;下限为1985年12月,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为标志。这个阶段特区建设的重点是“搭架子、打基础”,以形成投资环境为目的,大规模地平整、开发土地,进行供水、供电、通讯、厂房、楼宇基础设施建设,为特区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利用外资发展的产业集中在“三来一补”、房地产、旅游业、服务业。在发展战略上,明确提出四个为主,即利用外资为主、“三资”企业为主、市场调节为主、出口外销为主。 这段时期,体制改革以建筑工程招标为突破口,主要进行了计划体制、企业体制、价格体制、流通体制、外贸外汇管理体制、基建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以及政府管理机构等12个方面的改革试验。 2.基本成型阶段。中国经济特区基本成型阶段的时间上下限为1986年初到1991年底。这一阶段特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已从创建阶段的“搭架子、打基础”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方面来。特区经济工作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主,大力发展生产,扩大出口,深化各项经济体制改革,投资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外商来特区投资踊跃,特区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各经济特区已逐步建立起各具特色的、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旅游和农牧渔业并举的外向型经济。 这段时期,在宏观调控、企业活力、金融、财政、物价、劳动工资等六个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同时进行了以培育市场体系同整个企业机制改革相结合的全面试验,市场经济的雏形初步显现。 3.开拓发展阶段。以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方重要谈话和3 月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经济持区的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开拓发展阶段,即提高整体素质、增创特区优势的新阶段。 这一阶段,特区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外向型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在全国经济尤其是外向型经济中举足轻重。产业结构和工业技术升级加快,引进外资出现了新的趋势,外商投资企业成为中国特区的重要经济支柱。 同时,经济特区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市场要素的规模、范围,以法规规范市场运作,沟通与国际市场联系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增创新优势全面推进,经济特区对国家的贡献逐年加大。 4.“第二次创业”阶段。经济特区在经历了第一次创业的辉煌之后,又走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进入1996年,随着年初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制定,经济特区开始了“第二次创业”的阶段,即经济特区的发展必须由主要依靠特殊政策支持转向依靠两个根本性转变、依靠发挥自身优势上来。 根据江泽民总书记1995年12月考察特区时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重要指示和1996年4 月国务院经济特区工作会议对特区第二次创业作出的新部署,经济特区提出了新阶段的任务是用15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进行第二次创业,把特区建设成为富裕、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向全世界展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无限光明的前景。 二、中国经济特区的历史性贡献 19年来,特区建设者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艰苦创业,实干敢闯,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