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成 保税区是我国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成功举办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上,借鉴国外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经验,结合中国实际而创办的更加开放的特殊经济区域。目的是在我国关税保护的背景下,通过划定小块区域,赋予其减少关税的优惠措施,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进来,有效地发展外向型经济,开辟一个利用国际经济资源的新渠道。经过这几年来的努力,保税区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成为了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形式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一)在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方面拓展了一个新的空间。以深圳福田保税区为例,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1993年对外招商,至1997年底,1.6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已有388个外商投资企业落户,签订外资合同项目409宗,合同外资金融112.74亿港元,实际利用外资34.07亿港元。亚洲排名前15位的大财团有日通、伊藤忠、近铁、松下等8个在区内投资。世界著名跨国生产厂商有美国IBM、欧洲意法半导体、德国柏狮模具、台湾富士康等落户区内,这些项目的技术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福田保税区吸引这些著名投资商前来投资落户,集中体现了保税区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在发展外向型先进工业上取得了突出成绩。深圳、沙头角保税区,占地仅0.2平方公里,自1987年创办以来,从发展来料加工起步,积极扩大出口加工业的规模,促进工业产业升级,至1997年,年工业产值达到65亿元,出口创汇7亿美元,就业人口1.5万人,这相当于在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年实现工业产值325亿元,出口创汇12.5亿美元,就业人口7.5万人。10年来累计上交税金1.5亿元。原来低层次的来料加工产业也逐年升级换代,形成了电脑及电子产品、电动玩具、黄金珠宝加工三大支柱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 (三)在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深圳福田保税区为例,成立保税区之前,这里原是一片少有人问津的沼泽鱼塘,建立保税区以来,保税区建设者艰苦创业,从借款填海造地开始,利用好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和自身的地缘优势,边开发边建设边招商,不花深圳市财政一分钱,硬是在短短几年内把这块烂泥潭变成了黄金宝地。至1997年底,保税区造地约2平方公里,共投入基建资金55.21亿元,其中外商投资38.4亿元,保税区管理局直接投资16.06亿元,保税区运作所需的各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完善。1997年,实现进出口贸易额121.58亿港元,进出口货物总量73.94万吨,财政收入4.17亿元,还为国家上缴了税收3000余万元。深圳市及内地的大批企业通过福田保税区转口货物,福田保税区对内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 二、保税区扩大开放的客观必然性 目前,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高层次形式,是享有多方面特殊政策的开放经济区域。保税区要继续发展,必须进一步扩大开放,赋予其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促使保税区继续先行一步,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第一,我国保税区的建设实践,早已突破了原来设定的框架,逐步向国际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模式靠扰,为适应这一发展要求,保税区的政策必须进一步调整。第二,自1992年以来,我国进口关税率已先后作了四次调整,平均关税已由1992年的43%降至1996年的23%,而且我国政府承诺至2000年将平均关税再降至15%的水平。进口关税率的降低,意味着我国国内市场的开放度在逐步扩大,为适应进口关税政策的调整,保税区对外开放政策也应有相应的变化,使保税区更紧密地联系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第三,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正逐步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有中国特色的保税区,也要适应这一转变,积极大胆向国际惯例靠扰,按国际规则运作,保税区必须更多地融入国际规范,建成为国际通行的经济自由区(自由货物区、出口加工区)。 三、保税区扩大开放面临的难点 (一)受传统体制的思想观念束缚,改革开放的步子还不够快。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产物,它的发展趋向,必然是国际通行的具有“境内关外”地位的自由贸易区(自由港区)模式。“境内关外”、“自由贸易区”,本身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世界经济走向开放和全球化大趋势的产物。但有些人思想不解放、视野不开阔,还将自由贸易区中的“自由”与政治自由混为一谈,,怕提“自由贸易区”,怕提“境内关外”,因此我国保税区扩大开放大受限制,在与国际接轨的路途中政策不到位,操作上披皮,极不利于保税区健康发展。其实,只要我们坚持以小平同志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看问题,保税区的定性定位并不难解决,关键还是要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来解决和处理问题。 (二)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管理体制依然困扰着保税区的运作,扩大开放阻力重重。比较而言,国外自由贸易区面对的都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发展起来的,而我国保税区是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接轨的特定时期诞生的,不能不深深地打上这一时期的烙印。一方面,从办保税区的需要出发,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授予保税区多方面经济管理自主权,使保税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个事权集中、办事高效、服务优质的行政管理体制;但在另一方面,一些部门以“条条”管理为由,不给保税区放权,甚至变着花样卡保税区,一些部门仍以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经济,并把这种办法也延伸到保税区内,导致保税区政策与管理不协调,困扰着保税区的运作,此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