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当前乡镇企业产权改革方式的选择 对乡镇企业产权改革方式进行有效选择,主要应从提高企业资产效率出发,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及一定时期(如一年或两年以上)的三大能力状况(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来决策。当前乡镇企业产权改革方式的可供选择及选择的主要依据,应该为: 1、兼并制。如企业发展方向正确,但某些局部优势不能发挥作用,可以通过购入所需资产以激活其它资产,但也可由需要这类企业的大中型乡镇企业或国有企业来兼并,以形成结合优势。企业未被兼并前的三大能力状况一般为:由于部分局部优势未能发挥,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在一定时期内表现较低,偿债能力表现一般。 2、租赁或拍卖。凡素质较差、经营不善的乡镇企业,一般均可向社会进行资产租赁或拍卖。企业未被租赁或拍卖前的三大能力状况一般为:三大能力均表现较低,尤其偿债能力表现更低。 3、承包制。凡符合产业政策,且市场和资源都较稳定的乡镇企业,可实行承包制经营。企业未被承包前的三大能力状况一般为: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尚可,仅营运能力适当较低。 4、股份制。一些发展前景看好(产业发展方向正确),素质较高和效益较好的大中型乡镇企业,可改造成股份制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将股票上市。企业未改制前的三大能力状况一般为:三大能力均较高。 5、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前景较好,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效益一般以上的乡镇企业可通过对企业内部进行产权界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也可吸收企业外来资产、资金来合作、合资经营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另外,也可以拿出部分资产与别的企业适合的资产成立新的企业进行合作、合资经营。企业未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前的三大能力状况一般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表现较低,偿债能力一般。 6、组建企业集团。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又对众多企业有产品关联的骨干企业,可以该企业为核心,组建企业集团,以形成资产规模优势,适应市场竞争。另外,产业发展中各地项目重复建设现象严重,这可将同产业的许多企业组建成多个企业集团进行生产。企业未组建企业集团前无论核心企业或一般企业的三大能力状况一般为:三大能力均较为一般。 7、破产。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的乡镇企业,应实行破产。 企业实行以上几种主要产权改革方式,均是以最终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为前提。 乡镇企业的兼并、租赁、股份合作制等产权改革方式的开展实施应在较大范围内如县(市)以上(含县以内)、省内省外进行较好。 二、金融对策 银行部门在当前乡镇企业产权实施改革中,应采取的金融对策主要有两点: 1、要积极介入当前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工作之中。具体讲,应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参与企业资产评估。银行部门应督促企业资产评估人员,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资产与负债状况(含企业三大能力状况),并对企业提出适当的产权改革方式建议。 二是要认真落实产权改革中的银行债务,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这里,对企业实行不同的产权改革方式我们应有不同的维护信贷资金安全和落实银行债务的方法。 企业如不按实际情况任意进行产权改革,形成银行债务难以落实或有意“架空”银行贷款的,银行部门应利用法律手段加以制止,或强行收回旧欠债务。 三是,要支持企业产权改革顺利实施。第一,凡乡镇企业购买拍卖、兼并、破产等企业资产,因资金不足时,银行部门在充分考虑其购买方贷款偿还能力的前提下,应尽量予以解决。第二,凡实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的乡镇企业,其开始转制时,倘若急需一定资金组织生产,银行部门也应尽量予以解决。这类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银行部门应主要帮助其不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并解决其寻找新经济“增长点”中的技术改造、短期负债、少量长期负债所需资金。 2、要适应企业产权改革的新形势,在信贷管理的多个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及强化。 一是,在贷款投向上,要把支持企业进行产权改革放在首位,这包括:一方面,要继续利用信贷杠杆不断促使企业资源配置趋向优化(含发放一定的信贷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解决企业改造成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后其经营中的合理资金需要。对符合产业政策而新上的项目或企业,凡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在贷款上可优先考虑。 二是,在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首先要根据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状况如何,再考虑企业以销定贷情况下应需资金数额,最后根据企业资产负债率状况,使企业贷款发放控制在合适的资产负债率内。 三是,对企业的贷款方式上,企业产权改革后银行贷款应以担保抵押贷款方式为主,再辅之与贴现、保险等方式,一般不再发放信用贷款。 四是,强化对贷款企业进行有效的监测。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深入改革,有必要加强对贷款企业的有效监测。监测内容应包括:一定时期内企业所属产业政策变动与否,企业组织结构变动与否,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变动与否,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变动与否(经营管理状况是变好还是变坏等)以及企业是否处于破产状态等,银行部门都应进行密切有效的监测,以提防信贷资金出现风险,监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