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的哲学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碧辉,女,196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那场美学大讨论虽有其学术意义,但在理论前提和思维方式上存在着严重缺陷,这主要表现在美学学科定位上的错位、唯物与唯心的滥用、美学的全面功利化以及对美学遗产的历史虚无主义态度等方面。作者指出,重新清理和反思这些缺陷及其形成的原因,有助于21世纪的中国美学研究获得真正的新起点。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1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那场美学大讨论,相对于在其前后开展的批《武训传》、批胡风、批胡适、批《海瑞罢官》,从历史的角度可以说是有学术意味的讨论;而且,这是那个时代惟一一次较少政治教条干扰、讨论的参加者都能尽量本着学术争鸣的原则从学术理论上进行的争论,这本身对新中国文化学术的贡献就已超出了美学的范围,它无疑在当代学术史上是亮丽的一笔。

      尽管如此,这场美学大讨论仍然避免不了左倾教条主义的干扰,正是这种干扰使这场讨论的学术性打了折扣,使得中国当代美学研究表现出一种先天不足的弱点;在这场讨论中形成的几家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或派别至今也仍在发生着影响。这场讨论中的种种限制性前提对中国当代美学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尽管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学术思想理论的引进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重新认识与发现,中国美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思想,努力克服自身形成时就存在的先天不足的缺陷,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这种先天性缺陷已经被更多的人意识到,有更多的人在试图克服它。但是,由于思维的惯性和理论的连续性,导致这种先天性缺陷的理论前提和思维方式仍在发生作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种缺陷与其说是克服了,勿宁说是被小心翼翼地绕开了,或者说,是被有意识地淡化了。但是,绕开不等于不存在,更不等于被克服了。在20世纪的最后一年,真正的世纪之交,是应该正视这种缺陷和不足了。最起码,21世纪的中国美学不应再背着历史的包袱,而应该有一个真正的新起点。

      我这里无意对具体的美学观点进行批判,而是想对五六十年代那场美学讨论的理论前提和思维方式进行一些清理。

      在我看来,那场美学讨论在理论前提和思维方式上至少有四个方面的缺陷。

      一、美学学科定位上的错位

      这种错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横向的、学科与学科之间的错位,即把作为价值论的人文学科的美学看做一门认识论学科,用认识论中的反映论原理去套用美和美感的关系。二是纵向的、美学的哲学基础与美学学科本身之间的错位,即把美学的哲学基础问题当成美学本身的问题,把美学本体论问题直接等同于哲学本体论问题。

      五六十年代美学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是,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讨论中形成了四种观点。其中,主客观统一派和社会实践派在哲学根基上都是共同的,都把社会实践看成美学的基础和核心,都企图从社会实践中寻找解答美的本体的钥匙。但是,实践派在美的主客观问题上所依据的哲学原理并不仅仅是实践论,而首先是反映论。朱光潜说:“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美学必须建立在四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这就是:一、感觉反映客观现实,二、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三、艺术是一种生产劳动,四、客观和主观的对立和统一。”(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3 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66页。)李泽厚则说得更为明确:“美是不依赖于人类主观美感的存在而存在的,美感却必须依赖美的存在才能存在。美感是美的反映、美的模写。”(注:《美学论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页。)这显然是把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所论述的认识论反映论原理直接用到了美和美感的关系上。

      反映论原理直接运用到美和美感的关系上不免遇到障碍,因为这将导致把美完全看成物质的一种属性,而这是实践论者不同意的。李泽厚解决障碍的办法是把美看成一种社会存在,把美感看成一种社会意识,美的社会性来源于人化自然的实践。“美感是社会意识,是人脑中的主观判断和反映,而美却是社会存在,是客观事物的属性。美感主观意识只是美的客观存在的反映。”(注:《美学论集》,第85页。)但正是在这里,李泽厚的理论产生了矛盾,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他对自然美的解释中。在解释自然美时,他一方面批判蔡仪把美纯粹看做是自然的某种属性或规律的观点,强调美是与人类有关的,是人的社会实践的产物,另一方面又认为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美,但这种美不是像蔡仪所说的是自然本身的属性,而是自然界人化的结果,是自然界的社会存在。这样,正如朱光潜所批判过的那样,自然美成了社会存在,太阳、月亮、星星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是一种社会存在,并且,这种社会存在是自然本身的属性,是客观的、不依赖于任何人的。可是,这样一来,还有什么东西不是社会存在呢?因为,宇宙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审美对象,照李泽厚的说法,这一切都成了社会存在了。这样,自然与社会就不再有区别了。凡是人的范围所及(包括审美活动这类精神性的活动),其对象都成了社会存在。这种人化或社会化应该说是人的活动所赋予的,可是李泽厚却又认为它们是自然界本身的属性!

      朱光潜的障碍则来自他所运用的两条原理的矛盾。一方面,他认为,反映论是美学要坚持的第一原理,但他同时强调,除了反映论,还应该坚持美和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和马克思关于艺术活动是一种生产劳动的原理,这就可以说明艺术过程中的创造性。但是,反映论原理和把艺术看成一种生产劳动的原理不可能同时适用于艺术。生产劳动是一种实践活动,艺术这种“生产劳动”(我并不同意把艺术看成生产劳动,因为后者往往可能是一种机械的简单的重复性活动)更是一种高级的精神性实践活动,其中包含了艰辛而伟大的创造,它决不可能仅仅是一种反映。朱先生认为,在美学上反映论的作用在于,它可以从一般认识论原理出发,在审美活动初期说明审美对象的物理性质。比如一棵梅花,“首先要通过感官,把它的颜色、形状、气味等等认识清楚,认识到它是一棵梅花而不是一座山或一条牛,得到它的印象,这印象就成为艺术或美感的‘感觉素材’。”(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3卷,第58 页。)但是,对于审美和艺术活动来说,并不一定要首先弄清楚对象的名称,也不一定要仔细辨认出对象的颜色、形状、气味等等。一个画家看见一束花,觉得它很美,便去画它,他这时并不一定知道这花叫什么名字。对于一个审美者,美感的产生并不一定是在一一分辨清楚对象的颜色、形状、气味等等之后。对象是以一种整体性的姿态成为审美对象的。其实对这一点,朱先生知道得比任何人都清楚,但他就是不敢否定反映论在美学中的作用!甚至就在同一篇文章中,他已经对“应不应该把美学看成只是一种认识论”提出了疑问,但还是要坚持把反映论看做美学的最基本的哲学原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