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乡镇企业是在农村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8年农村社队工业的出现,蕴育了乡镇企业的雏形,此后的二十年间,经历了艰苦而又富有生命力的曲折发展,直至确立经济建设为全党工作中心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乡镇企业才结束了时生时灭的境况、转入新的历史阶段。发展乡镇企业,不仅改变了农村的经济面貌,更重要的是标志着我国农村经济非农业化的产业革命正在兴起,也为广大农民奔小康找到一条希望之路。如果说1958年出现的社队工业是当时政治气候的附属产物,而今天蓬勃兴起的乡镇企业,则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摆脱贫困的伟大创举。 ──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新的就业领域。农业剩余人口,是困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恩格斯早在1829年便论述:“要使这些被排挤出农业的人,不致没有工作或不被迫集结城市,必须使他们在农村从事工业劳动。”世界各国在向工业化社会进程中,农业人口不断被分离出来,都是被大工业所吸收。由于我现阶段工业化水平还不高,工业布局又基本上都集中在城市,第三产业水平还不发达,我国人口结构中80%以上是农业人口,影响边际收益递减的农业诸生产要素(人均占用耕地面积、资金、科技等)制约,由此不断派生出来的农业过剩劳动力又是一支潜在的就业大军,在被迫向城市转移的趋势中,由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各种生活条件都无法满足高度膨胀的现有城市人口,更难接纳此起彼伏的“民工潮”。据测算,目前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达1200万人,占全省农业劳动力资源总数的40%,如此巨大的矛盾,严重制约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然而,雨后春笋般兴起的乡镇企业,为解决这一难题,开辟了新途径;既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又促进了小城镇的建设,缓解了城市乃至整个社会的压力,为我国向工业化社会迈进,提出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改善了落后的农业经济结构,成为新的财源增长点。我国农村经济长期依赖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牧业,结构单一,粗放型经营,商品率低下,生产力水平不高,面对科技发展,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各国向工业化,科技化加速迈进,使我国的综合国力越来越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又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众多的压力,封闭的小农经济意识和落后的生产方式所形成的巨大惯性,严重地阻滞了整个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的落后必然造成财力的匮乏,所以县级经济一直是我国经济起飞的薄弱环节。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调整了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给农业经济的发展带来生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日益明显。据统计1993年我省已有乡镇企业947210家,产值达1147.24亿元,其中工业产值681.2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48.6%;为财政提供的税收也逐年增长,进一步壮大了县级财源。“七五”期间,我省乡镇企业提供的税收达83646万元,比“六五”时期增长171.3%,平均年增长16.6%。近年来,宁国、天长、桐城等县(市)来自乡镇企业的工商税收占全县工商税收比重均在30%以上。从全国来看,1990年以来,乡镇企业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9%左右,而同期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年均为11%左右,两者均维持高速增长的态势,说明了九十年代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符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规律,这一新兴产业正发展为地方的支柱财源。 ──改善了农村生存环境,提高了农民自身素质。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乡镇企业的发展,使服务于企业的农业劳动力,接受了工业化社会的文明,逐渐摆脱了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和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并造就了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和掌握了一定科学技能的产业队伍。在现代科技信息的传输、生产劳动纪律、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工业特征要求下,他们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以现代文明标准来约束自身并要求周围与之相适应。这种人口素质的提高,对推动全社会精神文明的进程,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发展乡镇企业不仅仅是发展经济的需要,也是对提高整个民族素质,酿造了良好的基础。 乡镇企业是改革开放、思想解放浪潮中的新生事物,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块“试验田”。它既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又带有旧体制的痕迹,特别是面临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在人材、技术、资金、管理各项基础十分薄弱的条件下,乡镇企业更是步履艰难,这除了需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在改革中寻找出路,同样需要政府在宏观上加以扶持、引导和经济杠杆的调节,使其真正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体的产权关系 我国现阶段大部分国有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经营陷入困境。究其原因之一便是企业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而乡镇企业正是可以发挥自身的优势健康发展。首先从产权关系上明晰产权所有者权益,从体制上摒弃国有企业“大锅饭”的弊端。在思想观念上,冲破乡镇企业必须坚持纯集体所有制为主的僵化思路,实事求是地恢复其农民互相合作、集资入股的原来面目,明确其产权关系。股份合作制企业是80年代初,农村改革中涌现的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它具有股份制的优越性,又有合作经济的合理内涵,既有资金联合,又有劳动联合;内部分配既按劳分配,又按股分红,这种形式适应农村现有生产力水平,很受农民欢迎。 股份合作制企业产权明晰,有利于充分调动股东、经营者、劳动者的积极性;它实行资金、劳动在更大范围的联合;它机制灵活,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由于这种形式更符合市场竞争机制的环境、因而有旺盛的生命力。在我省股份制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阜阳地区,股份制乡镇企业到1993年发展到1100家,资产规模5亿元以上,吸收股金3亿元。说明在乡镇企业中实行股份合作制,为广大农民所接受。 鉴于推行股份合作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相关。所以各级政府应充分重视,积极引导,组织有关部门认真配合,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行改制。总的做法可分为三种类型:(1)集体资产评估后,保持存量不变,作为集体股,增量扩股吸收农民投资入股;(2)集体资产评估后,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作为集体股不变,另一部分拆股给村民,变村民为股民,股民股权不能转让,可以继承,不能退股,只能分红;(3)存量作为集体股不变,联合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科技等部门组建企业集团。总之,企业改制工作需要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避免一刀切,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增加职工凝聚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产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