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国内学术界曾有论者提出“西方艺术重再现,中国艺术重表现”一说。此说所出,系对西方美学/艺术的偏见所致。但过去20年,可见此说错误的影响仍然未消除。一个重要的表现是,在80年代以来国内翻译出版的西方美学 / 文艺理论著作中, 西方中的 “Representation”(英语)/ Repr
sentation(德语)/Représentation (法语)( 以下均以英语词代表)一词,几乎是普遍被误译为“再现”。 在现代西方美学中,“Representation”一词,是对艺术之为艺术的本体性规定,即它回答的是艺术是什么的问题。这就是说,它是现代西方艺术哲学的基础性概念。大家知道,在西方,传统艺术哲学是以“模仿”观念为核心的,现代艺术哲学则是以“创造”观念为核心的。把“Representation”误译为“再现”,也就是把现代西方艺术哲学对艺术的本质规定理解为“再现”(实质上与“模仿”同义)。这必然在理论基础上造成双重混乱:第一,混淆西方传统/现代艺术哲学的区别;第二,使现代艺术哲学的“创造”观念变成了没有基础/背离基础的空中楼阁。这个词的误译,表明了对现代西方美学观念的基本误解。 因此误译所造成的理论混乱是不容忽视的。比如,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王才勇译)、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韩树站译)、贡布里希的《艺术与错觉》(林夕等译),这三本书,在20世纪西方美学/艺术哲学中的重要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同时,它们在中国的翻译出版所产生的影响也是特别重要的。 在这三本书的原著中, “Representation”一词都具有理论基础的重要意义,而且作者都明确阐述了反对将之作“再现”(模仿)理解的观点。但是,这三个中译本无视作者基本思想,将之译为“再现”。结果,我们在这三个译本中所看到的,必然是错误叠出,矛盾累累,关键处总是被带入不知汉魏的迷途。 “Representation”是由拉丁词“Repraesentare”演化而来。 在古拉丁语中,这个词含有“回忆”、“再现”、“复制”和“回报”等义。但是,根据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的考证,随着罗马人对基督教的接受,这个词丧失了这些含义,而被教会法规用来指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合法的替代”。这种使用,逐渐把“Repraesentare ”的基本含义确立为展现(to make present)。在中世纪, 它就意味着“使圣者展现”或“象征”,并且也含有宗教剧的舞台表演的意义。在近世,随着宗教精神的衰落和世俗精神的发展,“Representare”在世俗生活中广泛用于“展现”、“描绘”、“表演”、“象征”诸义。作为近代拉丁词的对应词,现代德语中的“Repr
sentation ”和现代法语中的“Représentation” 两词的基本含义都是“展现”、“描绘”、“表演”、象征”等义。但现代英语中的“Representation”,在包含上述近代语义的同时,却保留了其在古拉丁语中的“再现”“复制”等含义。 在现代哲学和美学中,“Representation”一词的基本含义是由康德哲学确定的。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把物自体和现象作本论区分,认为客体本身(物自体)是不可知的,我们只能认识作为现象的事物。现象是我们对客体直观感受的产物,是杂乱无章的多样性,而对现象的认识即通过先验想象力的活动,把现象的多样性统一为一个在时间——空间中的整体对象。这是对对象的展现,亦即“表象”。“表象”是人作为主体在先验想象力基础上创造性地认识(接受)对象的产品,它只能表现人与对象的关系,而不能反映对象本身;归根结底,它只是主体的先验认识形式和自由的表现。就美学和艺术而言,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明确指出,美(审美观念)是一个不可言明的表象;艺术是一个事物的美的表象。构成美或艺术品的基本机能,仍然是先验想象力。创造性和自由,是审美和艺术的动力和基本原则。 康德经常将德语词“Vorstellung”与拉丁词“Representation ”并列使用,以指称“展现”或“表象”。英文以“Representation”和法文以“Repr ésentation ”翻译康德及其后德国哲学中的“Vorstellung”(Repr
sentation)一词,实际上已成为通用的基本译法, 其含义就是“展现”或“表象”。因为这个英文词保留有原古拉丁词的“再现”“复制”等含义,与对应的法文词相比,可能引起误解;所以80年代以来,在对康德著作的翻译中,西方学者尝试用英文词“Presentation”翻译康德,以便明确康德的“展现”或“表象”的本意。国内学术界在翻译康德、黑格尔、海德格尔等哲学家的著作中,传统通用的译法即是采用“表象”翻译“Vorsellung”(Re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