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心理学创始人威廉·麦独孤曾在其论著《社会心理学导论》中批评了包括康德、孔德等人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缺乏坚实的心理学基础。他这样写道:“对社会生活的任何方面或全部的了解,必须以人类心理构成的知识为前提。”(注:威廉·麦独孤《社会心理学导论》,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正文第13页。)麦独孤的看法同样适用于“审美时尚”。相同的行为可以由同样的动机所引发,也可以由不同乃至完全相反的动机所驱使。表面上看,卷入审美时尚的众多不同个体在审美行为上表现出一种相同或相近的审美情趣;但是,同样的审美行为或貌似一致的审美情趣背后,却完全可能具有很不相同的心理动机。因此,若要更好地理解把握审美时尚,就必须对参与其中的个体的心理动因——即行为后面的驱使力量——加以探讨。 一 模仿行为及替代性精神满足的动机 模仿是人类固有的先天本能。近代德国心理学家、心理科学创始人威廉·冯特写道:“从生命的第一天起,我们便处于同伴的包围之中,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模仿。”(注:威廉·冯特《人类与动物心理学论稿》,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22页。 )人们不仅能够在婴幼儿中看到“模仿”这种先天本性的行为,而且还可以在某些动物——譬如猴子和鹦鹉——身上观察到。人通过模仿来学习以获得对于周围环境的认识,并且通过模仿以及借助“摹仿的作品”来获得精神性的愉快(注:参阅亚里斯多德《诗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1页。)。就其表面的现象而言,审美时尚是众多的不同个体模仿同一审美行为的结果,故而可以这样说,“模仿”是活动个体参与审美时尚时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行为特征。 当然,我们说人类具有先天性的模仿本能,并不等于说参与审美时尚的个体模仿行为纯粹是先天的。威廉·麦独孤写道:“即使是最单纯的本能行为,也是特定心理过程的产物。”(注:威廉·麦独孤《社会心理学导论》,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正文第22页。)当代社会心理学家乔治·H ·米德教授也同样指出:“单单从个体人类有机体的观点看待心灵是荒谬的;因为,虽然它位于个体身上,它在本质上却是一种社会的现象;甚至它的生物学功能也首先是社会的。”(注:乔治·H·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118 页。)尽管审美时尚的个体模仿行为具有先天的生物学基础,但更重要的是,它总是受到来自社会群体、社会文化方面的影响。换言之,在常常能够带来身心的快适而乐意模仿审美时尚的这一点上,是相似的;但是,卷入审美时尚中的人们,在为何模仿、模仿什么以及怎样模仿等方面,却是多种多样的。 在审美时尚的模仿行为中,替代性的精神满足是一种很重要很普遍的心理动机。被模仿的对象通常是模仿者本身原有所欠缺的;而且,在多数的情况下,被模仿的对象总是有高出于模仿者的地方——谁都知道,人们通常不会去模仿比自己弱小或卑微的东西(如乞丐的穿着)。模仿者由于可以通过模仿比自己优越的对象而在心理上接近模仿对象,甚至造成一种与之相一致的假像;所以也常常能够从中获得精神上的替代性满足。1793年,意大利舞蹈家、编导家萨尔瓦托雷·维加诺及其夫人玛丽娅·梅迪纳在维也纳的舞蹈表演获得巨大的成功;他们的服装、发式以及吃的糖果和抽的雪茄立即成为人们竞相仿效的审美时尚——甚至于当玛丽娅·梅迪纳怀有身孕之时,在女士们中还流行起挺着假肚子到处乱跑的时尚来。在俄国著名芭蕾女演员安娜·巴甫洛娃走红的那段时间里,巴甫洛娃牌的香水和长袜成了许多女士追随的时髦(注:参阅瓦尔特·索雷尔《西方舞蹈文化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年版, 第320页。)。 美国好莱坞的世界级影星伊丽莎白·泰勒曾多次成为审美时尚的领潮人;传记作家唐纳德·斯波托在描述她的一生时非常中肯地指出:“几十年来,她是一位大众情人,做人们梦想或是不敢做的事……她已经成为一种大众文化需要的象征……每个人的担心和想象都可以指向她,轻易在她那里得到满足。”(注:唐纳德·斯波托《生活的热情——国际影星伊丽莎白·泰勒的演艺生涯和私生活》,中国电影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324页。)很明显,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崇拜者与被崇拜的对象之间往往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也尽管明星们“闪光”的表面形象与内在的实际情况并非全然一致;但是,通过对于明星形象的部分的简单模仿,赶时髦者的确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一种似乎与之一样的精神满足。 除上述的具体模仿行为外,审美时尚的追随者还能够通过模仿那些只靠想象力便可浮现出来的形象——当然是高出于模仿者——以获得替代性的精神满足。也就是说,赶潮者既可以在具体的行为模仿中获得替代性的精神满足,也可以仅靠心理的模仿而求得替代性的精神乐趣。关于后一个方面,“武侠小说热”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早在20世纪30年代,文学批评家郑振铎就已经作了相当具体的分析:“武侠小说的发达……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一般民众,在受了极端的暴政的压迫之时,满肚子的填塞着不平与愤怒,却又因力量的不足,不能反抗,于是他们的幼稚心理上,乃悬盼着这一类‘超人’的侠客出来,来无踪,去无迹的,为他们雪不平,除强暴。这完全是一种根性鄙劣的幻想;欲以这种不可能的幻想,来宽慰了自己无希望的反抗的心理的。”(注:郑振铎《论武侠小说》,见胡文彬主编:《中国武侠小说辞典》,花山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854页。 )当代中国学者陈平原教授也同样指出:“侠客形象之得以形成及发展,与读者大众的心理需求大有关系。”“武侠小说之所以风行,主要基于读者的‘梦英雄’和‘英雄梦’”(注:陈平原《千古文人侠客梦——武侠小说类型研究》,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212页。)。翻开小说时尚史,我们不难发现,不仅仅是武侠小说,事实上是所有的流行小说——无论是言情还是侦探抑或历史——都能够给读者带来“梦”的满足,只不过“梦”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