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学观的现代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贺智利 华东师大中文系研究生 上海 200000

原文出处: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鲁迅美学观的独特性表现为对立冲突之美、不和谐之美、力之美和恶之美,这些特征都和现代对立崇高型美学在内在精神上相契合,鲁迅美学观的现代性正体现在这里,在鲁迅现代性的美学观中,蕴含着一种叛逆精神和战斗精神,这种伟大的精神正是文学的灵魂,它至今仍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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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24 (1999)01—0058—06

      作为中华民族20世纪的文化巨人,鲁迅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位光彩夺目的思想家,而且还是“战士”兼文学家,正是这一思想家的风彩,使他在同旧世界的搏斗中那样决绝和无畏。他一生致力于改造国民性的工作,对旧传统旧道德中的一切丑恶、虚伪、黑暗进行了无情的扫荡,无论是批判的深度还是力度都是无与伦比的。这种扫荡批判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民族的审美意识,而在对民族审美意识进行思考、批判、扭转之时,很自然地会规定鲁迅自己的美学倾向。这种美学倾向表现在其文学活动中,势必会导致其独异的审美趣味、美学风格,进而形成鲁迅独异的美学观。

      当你漫步在由鲁迅的美学观和艺术创作组合而成的艺术天地中时,你自然会感到,这里是一个迥异于传统美学精神的全新的艺术世界。当然,严格地说鲁迅并没有系统的美学理论,但在他的大量论著中却散落着丰富的美学见解,并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在他的创作中。鲁迅猛烈地批判传统的美学观,而他自己所倾心的美学观则分明具有一种浓郁的现代意味。

      说鲁迅的美学观具有现代性是与中国古典美学相比较而言的。中国古典美学虽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形态,但其主要特征是以和谐为美。直到近代美学史上的王国维才首倡崇高。只有鲁迅、周作人、郭沫若、郁达夫等人的美学思想,才真正实现了中国美学由古典和谐型向现代崇高型的转换。他们不但从理论上,而且从文艺实践上以其思想犀利的文学创作来对抗整个传统美学观。鲁迅的美学观无疑是其中最杰出而最具有代表性的,其现代性具体表现为对立冲突之美、不和谐之美、力之美和恶之美。

      一

      中国传统美学大多主张避免对立冲突以保持主客体的和谐,即使产生一定的对立和冲突,但这种不和谐最终会被主体克服,由此达到新的和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温柔敦厚”,成为一种美学准则。鲁迅的美学观却竭力反对虚伪的“和谐”、“完满”、“统一”、“中庸”,而强调对立、矛盾、冲突、斗争。早在《摩罗诗力说》中,鲁迅就欣赏反抗、挑战的文学,力主打破“污浊之平和”。

      竹内好在他的那本极富启发性的《鲁迅》中,曾隐约地感到鲁迅小说中的各种倾向中至少有一种本质上的对立,可以认为是不同质的东西的混合。竹内好感到的这种对立用语言是不容易说清楚的。“城市和农村、追忆和现实,这大概是种小小的表现,或许还有死和生、绝望和希望”(注:竹内好:《鲁迅》,浙江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92页。)。

      竹内好所感到的存在于鲁迅作品中的相互对立,最明显地存在于《野草》中。《野草》中充满了生与死、希望与绝望、沉默与开口、天上与深渊、梦与现实、战士与无物之阵、一切与无所有、爱者与不爱者……的本质对立。而《野草》中所呈现的本质对立,其实也或隐或显地呈现在《呐喊》、《彷徨》的艺术世界中。象阿Q祥林嫂与赵太爷、 鲁四老爷就是两个本质上对立的世界。而这两类相互对立的人物在精神状态上又似乎呈现为一种“溶合”的状态,与另一个世界——觉醒者的世界相对立。象狂人、疯子、魏连殳等人都是从整体中分离出来,他们与群体对立,向众数挑战。这些人物一出场,就表现出与外界的不和谐关系,他们总是处于同社会对立的一面。随之,人物动作的整个过程贯穿着跟外界持续的抗争,它不断加剧同外界的对立,逐渐显露其对立的种种复杂性。

      以上所谈的这种对立与冲突是显在的,而更多的是以潜在的隐秘的方式呈现的。向往故乡的游子与回到故乡的“客子”,新党与旧乡、回忆与空虚、吃人与被吃、谴责与自责……这种对立更是随处可见。夏济安认为,鲁迅的“修辞力量大多来自强烈的对比:光明与黑暗,沉睡与觉醒,吃人者和被吃者,人和鬼,孤独的战士和他周围的敌对势力,站在叛逆者一边的和压迫毁灭他的人。”(注:乐黛云编:《国外鲁迅研究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67页。 )正是敏锐地感受到了这种对立冲突。

      有了对立冲突,就必然会有斗争和动荡,就必然不符合古典美学的“静穆”理想。鲁迅前期提倡反抗挑战的伟美,后期反对闲适美,批评朱光潜把“静穆之美”作为“美的极境”,主张文学必须是战斗的,都是他一以贯之的美学观的表现。

      二

      对立冲突之美所反映的是:主体对客体的渴望和追逐,主体要求在对象界实现自己,但遇到对象的抗拒,从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冲突。当冲突达到异常激烈、异常紧张的程度,而主体又无法与对象达成妥协之时,主客双方就无法实现相互之间的契合与统一。此时,便会出现美的另一种形态,即不和谐美。

      鲁迅赞美摩罗诗人的“大都不为顺世和乐之音”,欣赏“会在万籁无声时大呼”的人,憎恶那些“欢迎喜鹊、憎厌枭鸣,只捡一点吉祥之兆来陶醉自己”的“革命文学家”。(注:鲁迅:《太平歌诀》,《鲁迅全集》第四卷,第104页。 )无不鲜明地体现出不和谐美这一现代美学的重要原则,其中以《野草》体现的最为集中突出(注:参见李建华、余鸿:《试论〈野草〉的不和谐美》,《湖北大学学报》1991年第 5期。)。在小说创作中具体表现为意象的对抗,音响的怪诞性,节奏、旋律的不协调性,色彩、画面的强烈反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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