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法分类号 B 83-09 审美关系重心着落点从客体向主体的跃迁移位,审美对实践和认识两种关系从依附到独立的自律调整,是美的现代形态生成的基础。重心着落点向主体的跃迁移位,一方面打破了古代审美意识的封闭状态,导致了主观情感和客观理智两个方面的分化对峙,另一方面也改变了古代审美意识的残缺特性,将认知与意欲的两极分化控制在审美的界限之内。审美关系的变动导源于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人性结构的主体化,则是这种变动的直接动力。本文在这里所关注的,是人性结构的主体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审美意识的深刻变动。 一、人性结构主体化与审美残缺的弥合 人性结构的主体化即感性与理性的人化,就是把被外化在自然中的理性和被抑制在生物水平上的感性召回到人自身,使之成为人本应具有的能力。感性的回升与理性的回归,既是人性结构的重建,也是审美意识的更新。就其对古代人性结构的超越而言,这种重建要求审美残缺的弥合,就其与古代人性结构的矛盾而言,这种重建导致了主体化进程的两极分化。因此,审美意识的更新,也就是审美意识在审美特性限定下的两极扩张;美的古代形态被新的历史形态所取代,正是这种审美扩张的结果。 1.主体化的历史基础 正如客体化的古代人性结构的形成有着它相应的历史条件一样,人性结构的主体化也是历史实践的产物。主体性形成于人将他生存于其中的世界作为对象来看待的时候。然而在漫长的岁月中,人的主体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古代审美关系以客体对象为重心,就反映了古代人的主体性处在不自觉状态的历史事实。主体性的崛起是在近现代社会历史发生重大变革的条件下出现的,是近现代人对客观世界空前强化的能动性,把主体性从古代的地平线下召唤出来。我们常说,近二三百年社会生产力的突飞猛进是古代无法比拟的,对于人的主体性的发展,我们也可以作出相似的历史比较。因此,主体性的崛起真实地植根于实践的感性世界,实在地坐落在强大的生产力之上,而物质生产力正是人的主体创造力的体现。无视甚至否定主体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而那种非历史地推崇主体性的观点也会陷入同样的困境。 古代人与世界的关系是原初的统一,这种建立在低下生产力水平之上的关系,决定了古代人主体意识即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的模糊微弱;个性的不发展,这是古代人主体性的一个基本特点。社会实践在近现代历史条件下的巨大进步,使主体意识的两个方面得到极大的强化,人开始自觉明确地意识到他与客观世界的对象性关系,并在其自觉能动地作用于世界的同时,强烈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在古代历史重压下处于蒙昧状态的个性意识随之觉醒了。主体性的崛起在实践的领域中表现为能动地作用于对象世界的强大的物质力量,而在人本身,个性意识的觉醒则成为最明显最突出的精神标志。主体性的崛起也就是人的崛起,人文关怀从近代以来第一次成为一种普遍的世界性的历史潮流。在日益拓展的客观世界和迅速增长的社会财富面前,人们惊奇地看到了他的卓越的创造力和巨大的潜能,强烈地意识到人超越万物的特性和应当得到充分肯定的价值与尊严。森严固定的社会等级和先天的家族血缘,不应被看作是合理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那种将人分为贵贱尊卑,以剥夺大多数人的权利,牺牲无数个体的自由为代价的僵硬的社会结构应当被打破,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应当重构。个体依附于社会群体的古代社会和谐,由此开始了瓦解的过程。 古代社会的和谐关系是个体与抽象整体的统一。现在这种和谐关系已经成为人的生存发展的桎梏;个体开始从这种关系中超逸出来,开始了对夷平人的个性、抑制人的潜能的社会结构的反叛、抗拒和冲击。这是一种向整个社会扩散的、可能导致动荡和无序状态的矛盾冲突,或者说,对于那狭小僵固的社会结构,这是一种破坏的否定的力量;但是对于未来,这却是建设的肯定的力量。需要强调的是,不应当在抽象绝对的意义上理解个体与社会的分离对立,我们在这里所指证的,是个性意识自觉的现代人与古代社会结构的矛盾,这种规定不仅没有把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排除在外,相反,矛盾对立的发生恰恰是以对更高的和谐境界的企盼为前提的。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引来各种批评。一种可能的批评是:以更高的和谐为目标而形成对古代和谐的否定,不过是重复了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论的模式,对未来和谐境界的设想不过是一种宗教情感和空幻追求而已。但在我们看来,这种不乏真理性的批评却至少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如果没有对一种更高更为符合人的自由本性的社会理想的憧憬和向往,生活在古代社会中的人就不会普遍地感到被抑制、被束缚的痛苦,也不会产生突围的要求,或者说所谓个体和社会的矛盾冲突就不会出现。古代社会当然也存在矛盾,但却不是个性主体与浑整的社会群体的矛盾,而是原有社会结构的内部调整,那导向未来的契机和生命在这种矛盾中是不存在的,安于现状和恢复原状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因此,否定和超越古代社会的矛盾冲突必须有一种不可能出现在古代的理想目标的激发和引导。这新的理想目标当然不是终极性的东西,但孕育这种理想目标的新的历史条件却赋予它值得憧憬和追求并且可能不断实现的价值。对于某一个体,他可能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甚至有意识地否认和嘲讽这一点,但是历史提供给他的背景以及赋予他的行为的内在意义,却是无法超越的。如果说这就是黑格尔的正反合模式,那么这只能说明黑格尔是正确的;如果说这就是宗教意识,那么这只能说明“宗教意识”是必需的。人永远都在追求和设立着理想,而且只有人才能设立追求理想。如果这理想不过是虚幻的天国和渺茫的来世,那么它只能带来生存的安慰或个体意志的否定。引导着现代人走向更高的和谐境界的理想,却源于历史的客观运动。当人们痛切而惊异地发现人生而自由的本性和生而平等的权利这一朴素而伟大的真理,并为之强烈震撼的时候,重构社会人生的现实需求就会升华为具有深沉感召力的理想,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冲突,现代人那似乎是否定一切的突围的野性,那似乎是失去凝聚中心的“碎片”状态,就是在这理想的引发下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