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美学对中国当代美学的一重大贡献在于:其从人的存在出发,把实践纳入美学研究的领域,使美的本质与人的本质不可分的联系在一起。从而,美的本质在于人,美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学。作为人学的实践美学的核心观点是自然人化的思想,其认为:美的本质,根源来于实践。美是实践的产物,是自然的人化。然笔者认为,仅从单方面的自然向人生成(自然人化)的角度并不能真正解答人与美的奥秘。只有在“自然人化——人的自然化”的双向结构的探寻中,人学、美学之秘才会向我们敞开。 “自然人化”说展示出了这样一条美的实现的道路:自然——实践(人)——人——自然人化(美)。由此,自然、实践、人构成实践美学探讨的核心。而正是从这一核心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我们发现“自然人化”说的内在局限与矛盾。 在自然、实践、人这三者中,实践是规定性的。所以,我们首先考察实践。在实践美学那里,实践不仅是人的起点,人与自然通过实践而从混沌中相互分离,人成为实践的人(主体),自然成为实践的对象(客体);而且也是美的起点,自在的自然在实践的作用下成为人化的自然——美。从而,实践不但规定了人,也规定了美,美是实践的产物。而实践本身不“等同于感官或语言活动”,也不是“包罗万象的主观活动”,而是“人类使用,制造工具改变物质世界的活动”。但是,实践作为这样的一种活动,它首先是(人)类存在的确证,而非独立的个体性活动;其次是直接现实的,功利性的活动——作为人类维持基本生存需要,解决“人如何衣食住行”的手段;再次,实践虽不是主观的理性活动,却是以人的理性为指导的——作为实践的人的“合目的合规律性”的活动。所以,用这样一种活动的结果直接作为美的本质来源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美的意义恰恰在于对个体性,个性的肯定,对功利性的超越(非功利)和对理性的排除(感性呈现)。康德认为,美的特点在于不涉及利害计较,理性判断,是普遍的使人感到愉快。而席勒则在游戏冲动中寻找美,因为游戏最能表达美的个体性,自由感,非功利追求和无目的性。所以,固然美离不开实践创造这一现实条件,但从实践到美应有必要的转化。“自然人化”还只是美的一个方面而非全部。 其次,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实践美学的代表人物认为,“实践论所表达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性”,即是“以生产力为标志的人对客观世界的征服和改造”。人与自然不是一种平等关系,而是征服与被征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这种征服与改造的中心是“主体的人”,是人的目的与尺度。所以,自然人化无疑指向这样一种审美活动:以人自身为目的和尺度的主体性活动同时将人的目的和尺度运用到对象上,使对象属人的对象性活动。但不论是主体性活动还是对象性活动,都依赖于人的尺度。由此,人的尺度成了人与自然间沟通的唯一途径,自然本身所固有的尺度消失。自然失去了其本身的丰富性,而只具有对象,客体的意义。所以,由自然人化所规定的美便成为单方面的客体自然向主体的人的生成。这种生成关系实质上是主体对客体的征服,改造和占有。由此,自然人化最终所呈现的结果便是:一方面,自然界越来越受到人的有力的控制,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成为人自身,即实践美学所主张的“美”;另一方面,现在的社会现实却表明,由于忽视了自然的革命性,自然反过来却又变成了控制人的力量,变成了社会伸展出来的手臂和它的抗力。自然界的商品化,严重的污染和军事化等,不是使人与自然走向统一而是使人与自然陷入了更加严峻的对立中。这种对立,是人化的自然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否定。所以,自然人化最终不仅产生了美(对人的肯定),也产生了丑(对人的否定),这种矛盾是实践美学始料未及的。而从人的存在的意义上,自然本是人的来源,源泉和归属,但这样的结果却不仅缩小了人的生存环境,而且也使人失去了自然这一根本家园。人忽视了自然,自然也抛弃了人。人成为孤独的主体——不知何所来,何处去。如果人失去了意义,没有了规定,那美又向何处寻呢? 第三,以自然人化作为美的本质无法解答审美的超越性问题。实践美学认为:外在自然人化构成美,内在自然人(人的感官,情欲等)化即为美感。所谓审美,审美自由便在于这种美的形式(外在自然人化)与审美心理结构(内在自然人化)的对应中。从人的深层的心理结构中探求审美的发生并以实践自由作为审美自由的前提(因审美中对应的双方都以实践为中介)是实践美学的深刻之处。但对应,同构还只是审美的低级阶段,若仅从对应,同构,实践自由解释审美,则忽视了审美的另一重要方面:精神性,超越性。超越是审美的本质特征,是从有限进入无限。实践美学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支配,使人具有普遍形式的力量”。所以,实践自由实质是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和把握,虽不乏超越的一面,即从不自由(必然)进到自由。但从本质上讲,这种自由是现实的,也是有限的。因为它不但受到实践的主体——人的素质,能力,环境等的限制,而且处于客观必然性的规定之中,所以实际上并不自由,更无从超越。而审美自由本质上却要求从这些限制与规定中超离出去,从对应关系中升华开去,更注重精神自由的含义,不仅自身规定自身,而且规定对象,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只有在这一层面上,人才能不失自由,美才会真正实现超越。 综上所述,“自然人化”说并未向我们展示完整的人学与美学的答案。其缺陷与矛盾的根源,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其仅从自然到人的单向生成关系来规定美的本质,而忽视了自然人化的对应面——人的自然化。而要解决“自然人化”的危机,笔者以为,必须赋予“人的自然化”以独立的意义,并通过它,消解自然人化的片面性,使人与美在“自然人化——人的自然化”的双向关系中得到圆满实现。 人的自然化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命题。早在战国时期的庄子就高扬过“回归自然”的理想,要逍遥游于天地自然之间。西方十七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卢梭也提出这一口号,并成为近代浪漫主义的先导。人的自然化之所以被中外哲人如此重视,是因为其是人的自我意识的再觉醒与向自我的更高层次的回归。笔者认为,人的自然化从其本质上来说是人与自然的解放——肯定并恢复人与自然中的活生生的向上的力量,即使人与自然成为自身并向自身生成。由此,人与自然之间不再是单纯的主客关系。作为实践的对象,自然是客体,但自然也是主体,它有自身内在的尺度。人的实践的主体,但同时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人必须尊重自然的尺度,必须学会倾听,并走向自然。人的自然化使人与自然间的亲缘关系得以恢复,从而自然不仅是人的衣食之源,而且也是人的精神之源——在向自身的生成中,自然与人真正实现了统一:自然成为人的真正生命力的象征;人恢复了自然的对象和自然的感觉并在自然中观照到自身的真正生命力量。由此,人才能克服分离状态而作为整体的人全面呈现——人与自然合一,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合一,人与自身合一。这种合一是通过消解自然人化的片面性而实现的。但对自然人化的消解并不是要完全抛弃自然人化,彻底否定实践。相反,人的自然化也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因为从人的存在出发,实践贯穿人类历史的始终,并且实践本身蕴涵着人与自然的最终统一。马克思在《手稿》中指出:“在整个历史中,人类的进化是以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斗争为特征的,人类将使自然的生产资料发展到那样的程度,以至人和自然之间的对抗能够起到最终的解决”。由此,实践的意义便在于在更高层次上扬弃人与自然的分离关系。实践不仅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中介),而且就是目的本身,是人的能力的一种有意义的表达。所以,人的自然化必然要求作为人的“感性活动”的实践彻底贯穿,表达在人的存在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一方面要借助实践,不但根据人的尺度,也从物自身固有的尺度出发,通过否定之否定,使自然从被占有被破坏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不仅向人生成,也向自然本身生成。另一方面,人向自然(外在自然与内在自然)的回归:即要去除过分的人化痕迹,全面肯定人的感性,使人立于现实与社会,但又超越人当下的现实性、社会性,不为物所物而趋向简明、自然。简明、自然的内心才是美的创造与欣赏的源泉。由此,作为人的自然化的结果,自然与人都直接的是其所是。所以,人的解放与自然的解放才真正构成了人与自然的统一与和谐。在此基础上,人的本质才能与美的本质沟通。因为作为人学的美学的目的就是人的全面实现,使人非它物而直接的是其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