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岱年教授认为,中国哲学是生命的哲学(参见《中国哲学大纲》);宗白华教授又说,中国艺术是生命的艺术(参见《美学散步》)。我们设想,从广阔的中国艺术领域向深厚的中国哲学的理论高度突进和升华的重要环节之一的中国美学,也必然是生命的美学。这并非是由张、宗两位哲贤的高论暗示而牵引出的结果,也不是对学科的隶属关系作简单的逻辑推理而得到的产物,而是中国美学范畴(概念)和命题自身运动、发展、演变的历史所昭示出来的思想。中国美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自成体系。自有一系列诸如,“诗”、“文”、“乐”、“质”、“气”、“道”、“言”、“象”、“意”、“理性”、“风骨”、“神思”、“气韵”、“意象”、“意境”、“妙悟”、“法度”、“童心”、“性灵”、“文与质”、“美与善”、“情与景”、“言与意”、“意与象”、“立象尽意”、“得意忘形”、“文质彬彬”、“妙想迁得”、“气韵生动”、“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等等,等等。这种种范畴与命题皆以“生命”为轴心,运动变化,向前推进,最终导向艺术化的自由生命的总目标。在中国美学里,艺术、审美、人是一而三,三而一,既可分,又不可分的,这些林林总总的范畴(概念)、命题,不是杂乱无序的铺在沙滩上的散碎金粒,而是历史地有序地构建为一座气势宏伟的中国美学殿堂。其中,“诗言志”与“诗缘情”、“传神写照”与“气韵生动”、“意境”则是这座殿堂的三个厅堂,或三对台柱。他们分别显示出中国美学在不同时期对人的个体生命有不同的理解和追求。从“诗言志”到“诗缘情”反映了先秦至汉魏千余年间,对人的内在精神生命的向往;“传神写照”与“气韵生动”表现了魏晋以还对活生生的个体生命的追求:“意境”则是显示了明清以来,经中西方哲学、美学、文学、思想之交流融会后,近代中国人对自由生命的渴望。如此设想,是正是误,有理非理,略陈于后,诚请方家斧正。 一、“诗言志”与“诗缘情”是对人的内在精神生命的审美追求 “诗言志”与“诗缘情”是中国美学史上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截然差异的最古老的根本性命题。就字面而言,“诗言志”的“志”是指情感、情绪、情趣等。这与现代心理学讲的“志”、“情”大体一致,但又不完全如此。“志”还具有思想、道德、伦理、政治等含义,“情”中也还含有志、理等义。就实质而言,它们主要是指人们内在精神生命。其区别仅在于,“志”是指以志为主,兼含情、理、仁、义等因素的内在精神生命;“情”是指以情为主,兼有志、理、仁、义等因素的内在精神生命。或者说,是指以“志”为主导和以“情”为主导的两种人格,两种生命个体。 “诗言志”与“诗缘情”的命题,不是纯粹从心理学的角度论证“志”与“情”,甚至也不主要是从艺术审美的立场谈“志”与“情”,其立足点是从人的角度,从培养、陶冶怎样的人格,什么样的内在精神生命的立场来讲“志”与“情”。“诗言志”的命题始见《尚书·尧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显然,尧派夔用音乐艺术教育其子弟,绝非要其教会子弟能唱几首歌,会弹几首支曲,可跳几个舞,而是要通过音乐艺术来培养子弟,陶冶子弟,使其子弟的内在精神生命得以健康发展,做一个耿直温和,宽厚爱人,刚强而不暴虐,简朴而不傲慢的人。“诗言志”命题的真正含义就在这里。其“志”就是尧所追求的“直而温、宽而栗、刚而不虐,简而不傲”的内在精神生命。这是一种人格美或者说是美的个体生命。“志”是人的生命的主旋律。所以“诗言志”命题的核心在于健全、陶冶人的内在精神生命,培养完整的人格。春秋战国至两汉,大致都是以如此态度对待“诗言志”的命题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孔子说:“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文子对叔向说:“诗以言志。”《庄子·天下篇》说:“诗以道志。”《荀子·儒效篇》说:“诗言是其志也。”直至汉代,经学家王逸在注释屈原的《九章·悲回风》时更直截了当地说:“诗,志也。”高诱在注释《吕氏春秋·慎大览》时也说:“诗,志也。”有人认为,从“诗言志”到“诗”等于“志”,抛弃了原有的合理性,两位经学家犯了简单的等于错误。这不是简单等于问题,而是进一步强调“诗”(艺术、审美)对人的内在精神生命的一致性。当然,这里的人,人的内在精神生命,人格,均染上了儒家更多的礼、义、仁等等色彩,制约了艺术的审美功能。正因如此,这个古老的美学命题,正在孕育新的突破点。 魏晋时代,人的觉醒,个性的解放,使美学新命题寻到了突破口,在人的自由生命、自由人格的奋争中,陆机在《文赋》中响亮地提出“诗缘情”。“情”是人的内在精神生命的一个基本要素,重要的组成成份,在魏晋以前,尽管受到儒家的仁、义、礼的制约,难以敞怀抒发,但其客观的普遍存在和积极作用,谁也不能磨灭,早在先秦两汉时代,就为人们所关注。荀子在《乐论》中认为,音乐的产生源于人的情感,他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礼记·乐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淮南子·缪称训》进而认为,文的产生也源于情:“文者所以接物也,情系于中,而欲发于外者也。”西汉经学家刘歆把“志”与“情”同等对待,提出了一个与“诗言志”对等的美学命题:“诗言其情。”(见《汉书·艺文志》)“缘情说”不仅在诗文领域崭露头角,于书法、绘画领域也颇有影响。稍晚于陆机的女书法家卫夫人在《笔阵图》中说:“近代以来,殊不师古,而缘情弃道。”“不师古”,即不走“诗言志”的路子,“弃道”即抛开了儒家仁、义、礼的羁绊。也就是说,魏晋以来的艺术家们,在人性觉醒、个性解放的深远影响下,摈弃了“诗言志”的审美观念,转向了“诗缘情”,崇尚情感,追求情感,成了时代的审美风尚。“情”主宰着审美创造,洋溢在艺术作品中。人们的艺术作品,精神生命都经情感的作用,是情感化的。至此,“诗缘情”的“情”作为一个中国美学的命题的中心概念,就不是单一的情感、情趣,而是含义非常丰富、充实的情感化的个体精神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