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艺术范畴体系的构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曾祖荫 来非时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武汉430079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一个民族的艺术范畴发展史,可视为该民族以元范畴为逻辑起点和思辨核心的审美心理发展的历史流程;而艺术范畴体系,则是该元范畴符合审美心理规律的历史的展开,并且呈运动状态的、逻辑有序的基本概念系统。中国古代艺术范畴体系乃是元范畴“道”随历史分期发展向二级本质(范畴)转化,并由第三级子范畴(具体艺术范畴)从意动、形态、价值等三个层面上的展开所构成的审美心理—思维之网。道与艺术形象的对立统一,是贯穿中国古代艺术范畴体系发展史始终的基本矛盾。其本身具有自我运动的特点:一是道由外在于艺术而逐渐渗入艺术,最终完全艺术化;二是道由外在于艺术主体而逐渐内化于艺术主体。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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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人类艺术美学思维发展的历史看,可以说,凡是成熟的艺术美学理论,无不以严密的范畴体系为其标志。同时,诚如黑格尔所指出的,不同国家与民族在文化上和哲学上的区别“一般地基于思想范畴的区别”(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47页。),艺术美学理论的国家与民族的区别也必定取决于艺术范畴的区别。中国古代艺术范畴体系,乃指从整体上把握的关于中国古代文学、绘画、书法、乐舞、戏曲等艺术部类诸范畴的辩证逻辑结构之总汇。从对范畴及其体系的美学研究而言,也可以称之为中国古代文艺美学范畴体系。

      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丰富艺术实践,产生并发展了一系列艺术范畴,同时在此基础上历史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系,总结这份在世界艺术美学之林中具有殊誉的文化遗产,并弥补其因经验直观而造成的散点思维带来的不足,赋予它以辩证逻辑结构,对于弘扬祖国优秀文化传统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美学、文艺学体系,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艺术范畴体系的一般性和中国古代艺术范畴体系的特性

      应当如何总结并建立上述体系?鉴于目前国内外对艺术美学范畴体系研究之现状,我们认为,首务当在有一个正确的科学的思维—研究方法。这种思维—研究方法,对艺术范畴体系来说,既不是约定俗成的“规则”,也不是标新立异的“技巧”,而只能是老老实实地从认识体系之细胞——范畴的本性起步,也就是说,必须从范畴本身引申出来,才可能是客观的、必然的、符合艺术发展史实际的科学方法。

      关于范畴本性,通常界定为:范畴是反映客观事物和现象的最一般、最本质的特性、方面和关系的基本概念。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常识告诉我们,任何简单的概念都已经是个别与一般、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并处在不停顿的转化过程中;它包含着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既然如此,作为揭示面更广、认知层更深的纽结”(注:列宁称范畴为“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的纽结”。《列宁全集》第48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233页。),范畴的本性亦当属于辩证逻辑自应是确定无疑的了。质言之,范畴是在矛盾对立中、在发展变化中、在普遍联系中反映事物和现象的本质。唯其如此,任何用形而上学的思维—研究方法来解决极其复杂的艺术范畴及其体系的企图和努力,都是不符合范畴本性的,自然也是难以奏效的,它充其量也只能是端正一组范畴的拼盘。唯有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逻辑的思维—研究方法,才是营构此一宏大系统工程的正道。

      从辩证逻辑的观点看,或者说,从范畴的本性看,它的体系应当是怎样的呢?对比也许可以使问题更加鲜明。例如把词语、概念或范畴按一定规则和次序排列起来,也许可以称为通俗意义上的体系,但这决非是我们所要求的范畴体系因为这种通俗意义上的体系,仅仅呈现出外在的次序和统一,而与内在的必然性逻辑关系无涉。我们所要求的范畴体系,应当是范畴自身矛盾的展开,是内在逻辑的辩证发展;范畴对于它的体系,应是必然联系的表现。具体地说,这种体系的自身特点表现为:

      其一,它是有生命力的矛盾的对立统一。

      前述范畴本性已表明,范畴是人类高级思维活动之自身矛盾的统一:它既是自身,又是别的什么。因此,对范畴的研究,本质上是认识并揭示其矛盾的转化特性。然而,承认范畴的矛盾性是一回事,承认其矛盾能否转化则是另一回事。范畴并非如康德所看待的那样,是不能转化的东西。它因自身矛盾的同一和斗争,而不断“自己运动”。因此,范畴有其自己的生命和运动规律。人们只能认识它,掌握它的规律,却不能像堆积木似地随意组合它。

      循同上理,由范畴构成的体系也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也在不断“自己运动”。它经过迂回曲折,由简单到丰富,由初级到高级,由低层次螺旋曲线进入高层次螺旋曲线,以至无穷。所以,体系不是凝固的、僵死的,而是富有生命力的、动态的结构。

      艺术范畴体系相对于其它具体学科的范畴体系,又是一种特殊的矛盾统一。因为它所反映的实践活动——艺术审美,不仅要求真和善,同时还要求美,是真善美的统一。

      其二,它又是历史的和逻辑的统一。

      历史的和逻辑的统一,既是方法,同时也是内容。一方面,体系表现为抽象、普遍的逻辑结构形式,相对具体感性的材料来说,它是“阴影的王国”。另一方面,它又不是空洞的抽象,也不是与历史现实没有联系的普遍。作为客观历史的概括,体系既体现着丰富的特殊和个别,又是具有深刻历史内容的抽象和普遍。归根结蒂,是历史的东西决定逻辑的东西,而不是相反,既不像康德那样把逻辑的东西看作先验的思维形式,与客观现实无关;也不是像黑格尔那样把历史的东西从属于逻辑的东西,不是要求概念符合历史,而是头足倒置,强逼历史臣服于逻辑。

      然而,历史的东西并不会自动变为逻辑思维形式,必须通过人们客观的历史社会实践,才能产生认识并进行科学概括。范畴及其体系的产生正有赖于这种实践,并以此作为检验它的唯一标准。范畴的逻辑体系虽来源于历史,但并非复制历史,在其逻辑行程中,它必然要摆脱“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2页。),依据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对历史现象进行修正。总之,体系虽然取决于历史,却又不是历史的直接记录,而是对历史的一种提炼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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