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与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衡勋 湛江师院中文系副教授 湛江 524048

原文出处: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是中国美学史乃至中国哲学史上一篇影响深远的重要论文。现当代学术界对它作了很多研究,但评价不一,甚至相反,有人说它标志着“魏晋玄学的美学完成”,也有人说它在“理论上是错误的”。钱钟书先生以学贯中西的高视野,把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与西方近现代奥地利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相提并论。不仅提供了新见解,而且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本文以钱先生的先在提示为起点和指导,从音乐的本体与音乐之美、音乐与情感关系两方面对嵇、汉的观点作了较充分的理论追问与分析。既具体展示了两人思想之“同”,也揭示了两人思想同中之“异”,还论及两人思想对当代美学研究的启示。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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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无哀乐论》是嵇康的重要音乐美学著作。但“声无哀乐”作为命题,并非只有音乐美学的单一部门美学意义,而是同时还涉及一般文艺美学(艺术哲学)的基本问题。《世说新语·文学》说:“旧云:王丞相过江左,止道声无哀乐,养生,言尽意三理而已”。又《南齐书·王僧虔传》引录王的《诫子书》也说:“才性四本,声无哀乐,皆言家口实,如客至之有设也。”可见,“声无哀乐”又曾是魏晋玄学哲学的一个重要热点命题。总而言之,“声无哀乐”作为命题,具有多层次的理论意义。

      现当代学术界对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或“声无哀乐”命题作了很多研究,但已有的研究往往展开的层面不同,看法也往往不一致,甚至相反。有人认为:“嵇康的以‘和’为核心的乐论的建立,可以说是魏晋玄学的美学完成”。(注: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212页。)又有人认为:“嵇康的声无哀乐的命题,……在理论上是错误的”。(注: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97页。)还有人认为,《声无哀乐论》提出的一些一般性的理论问题,具有“长久”的意义,但“声无哀乐”说,“使音乐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的命题”。(注:成复旺《中国古代的人学与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83~284页。)不一而足。应该说,这些从不同层面展示的看法,都各有各的立论依据,但也应该说都还未有切实地解决命题的多层次意义。因此,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既然《声无哀乐论》首先是音乐美学著作,“声无哀乐”首先是音乐美学命题,那么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就应该从音乐美学入手,然后过渡、上升到一般文学美学(艺术哲学),乃至玄学哲学并实现多层次意义的统一。在这里,本文就首先关注命题的第一层次意义。若从这一解决问题角度出发,那么我认为钱钟书先生的先在揭示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他在《管锥篇》中说:“西方论师(Hanslick)谓音乐不传心情,而示心运,仿现心之舒疾、猛扬、升降诸动态,嵇《前已道之”。(注:见《钱钟书论学文选》(四),广州:花城出版社,1990年,第72页。另钱先生论及嵇、汉二氏关系的,还有重要一段,摘录如下:“乐无意,故能涵一切意。吾国则嵇中散《声无哀乐论》说此最妙,所谓:‘夫唯无主于喜怒,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声音以平和为主,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奥国汉斯立克(E.Hanslick)音乐说(Vom musickalischschonen)一书中议论,中散已先发之”。(《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第290页。)在这里,钱先生以比较方法,揭示了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与近、现代西方音乐美学大师奥地利的爱德华·汉斯立克(1825-1904)的《论音乐的美》(注:蒋一民译为《论音乐美》,见蒋氏著《音乐美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1页。)有异曲同工之处。只是嵇康先“道之”千载前。但钱先生的揭示,还主要是指点性、结论式的,因此还需要深入追问,作进一步的具体系统分析,问题才能清晰,并同异互见,下文拟从二方面展开探究。

      一、音乐的本体与音乐的美

      嵇康与汉斯立克虽然分属相距一千多年之遥的不同民族历史文化时空,但在最根本的音乐与本体与音乐特殊之美问题上的确存在着英雄所见的略同之处。当然同中也有异。

      先看先“道之”的嵇康的具体看法。我们知道,康的音乐本体观是对儒家音乐传统观念的反拨。在《声无哀乐论》中,儒家的音乐本体观用秦客的话转述就是:“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注:吉联抗译注《嵇康·声无哀乐论》,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第12页。以下凡引嵇氏语,不另注者,均见该书。)这就是说,一定的音乐与一定社会政治制度的治亡相“应”,是一定时代人们哀思情感的表现和安乐形象的反映。

      嵇康认为,秦客所转述的儒家音乐政治伦理本体本原观,虽然是“先贤不疑”,以至似乎已成为传统定论,但其实却是“令历世滥于名实”的问题。即是说,儒家所谓音乐本体本原定论之“名”,只是滥用,其实并不符合音乐本体本原的实际,也就是说是错误的。那么在嵇康看来,什么才是音乐的真正的本体本原呢?

      夫天地合德,万物资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

      嵇康认为,音乐的本体本原不是与特定社会政治制度的亡治相应,也不是特定时代民众安乐或哀思的反映,而是在于天地之气融合产生万事万物,以及四时运行交替,五行因而形成过程中发出的声音。它与事物的色彩、气味一样,都是天地自然万物运动过程中产生的。也象色彩、气味等之存在于天地之间一样,它或好听或不好听,其本体只受天地自然规律的支配,而不会因为特定社会政治制度之治乱而变化。那么,嵇康认为的与儒家音乐政治伦理本体论异趣的自然本体论的内涵是指什么呢?在《声无哀乐论》中,嵇康说了不少描述这个本体内涵的话,如:“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声音有自然之和……克谐之声,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声音以平和为主体,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声音以平和为主体,而感物无常”。“乐之为体,以心为主”。“宫商集比,声音克谐”。“音比成诗,声比成音”等等。从这些地方以及其他有关地方,我认为可以把嵇康的音乐自然本体本原论的基本内涵概括为:与时代政治和人们情感无关的声音自然之和。不过对这里的“自然”与“和”,还要作必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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