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当代,审美时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不断影响改变着人们的审美观念和社会审美标准,并越来越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现实。本文拟从审美评价的角度深入地讨论审美时尚的潜在负价值,以求教于方家。 尽管我们不难找到审美时尚对社会对个人所可能具有的许许多多的好处;但是,并非所有的审美时尚对于任何人都有同样重要的价值,也并非参与审美时尚就能够给人带来真正的审美乐趣。早在一百年前,美国经济学家托斯丹·本德·凡勃伦就已经写道:“我们对任何一个时期风行的式样所感到的美或‘可爱’,只是片时的,假性的……我们对于任何最新事物的一时爱慕,并不是从审美观念出发而是别有所依据的,一等到我们固有的审美感占了上风,我们对于这个新型设计就要感到难以接受,它的寿命就要在这个时候终止。”(注:凡勃伦《有闲阶级论》,第130页,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1版。)康德在服饰方面“既讲究又入时”(注:阿尔森·古留加《康德传》,第63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版。);但他也同样断然地指出,赶时髦是一种爱虚荣的表现,追随审美时尚不仅不是审美活动,而且还可能是“极端反鉴赏的”(注:康德《实用人类学》,第144页,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无论审美时尚能够为我们的生活增添多少色彩;假如未能明了它同时还有可能给追随者带来负面的影响,那么我们将得不偿失。 一 追随审美时尚意味着放弃审美理想也损害审美能力的培养 “人类不仅需要审美,而且常常在美的对象中进行选择,将自己认为更有审美价值的对象作为理想来对待。”(注:陈立群《审美理想》,李泽厚、汝信名誉主编:《美学百科全书》,第402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由于审美理想是审美主体关于美的观念的最集中体现;所以,审美理想虽然总是与具体的审美感受、审美激情联系在一起,但另一方面却必然具有相对稳定的深刻的理性内容。在通常的情况下,一个较为成熟的审美者总会依照已有的审美理想对特定的审美客体作出审美判断;反之,正如美国布朗大学教授C·J·杜卡斯博士所说的,“对审美客体的判断反映出这位判断者的情况”(注:C·J·杜卡斯《艺术哲学新论》,第222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一个审美事实的判断选择,也总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审美主体的审美理想。由于审美时尚具有短暂易逝和变化无常的特性(注:参看郑惠生《论审美时尚的特性》,载《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美学》1998年第8期转载。);结果,追随审美时尚在事实的根本上也就意味着活动主体放弃了理应具有的相对稳定的审美理想。如果说审美时尚的追随者还有其审美理想的话,那么,这样的审美理想也只是一种无常的审美欲求。当代俄国哲学家别尔嘉耶夫在谈到“美感的诱惑与奴役”时写道:“审美者并没有体验到由美所引发的美感,他常常漠视最真实的美,只是让虚幻的美的意象和美感幻想弄得头晕眼花罢了……应该说,审美者实际上并不钟情于美,有时因为时髦,他甚至拒斥美,会完全不把自己的美感冲动系于美。”(注:尼古拉·别尔嘉耶夫《人的奴役与自由——人格主义哲学的体认》,第212页,贵州人民出出版社1994年版。)一个一味追随审美时尚的人,同时也是一个缺乏或没有坚守审美理想的人。这样的人由于其精神主动性的丧失,常常将精神能量耗费在“随风飘转”的风标上,而不是投射到本应对之进行审美沉思的相对稳定的客体对象方面;结果,其审美活动往往也是被动的、有名无实的。曾遂今在论及“追星族”时指出:“他们音乐行为的外在表现是积极的,但内部心理状态是消极的。他们被动地接受音乐,敏感于音乐时髦的外部形态和音响刺激,热衷于歌曲的原始情感流露并产生共鸣。”(注:曾遂今《音乐社会学概论——当代社会音乐生产体系运行研究》,第184页,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版。)吴亮讲到“时装人”时更是激动地说:“时装……的全部丰富形态背后,是一种破碎的无形的观念。”(注:吴亮《“时装人”的现代寓言》,《吴亮话语·观察者说》,第235页,浙江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如果一个人喜欢听贝多芬的交响曲,或者迷恋上波德莱尔的诗歌,或者喜欢看卓别林的喜剧;那么,这个人就不大可能在二三年内将所有那些曾经为之倾心的东西忘掉,甚至于要感到枯燥无趣也是不容易的。然而,绝大多数的流行歌曲、时装和流行小说,在那些为之激动的人还来不及回味思索的时候,便已让人觉得索然寡味,便成了过眼的烟云。显而易见,具有时变时新特性的审美时尚与具有相对稳定及深刻理性内容的审美理想之间没有多少缘份;反过来看,审美时尚也不可能为那些具有审美理想的人所一味追随。 作为人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本领,审美能力是审美知觉力、感受力、记忆力、想象力、理解力、判断力、选择力和创造力等方面的统一。它的培养和长足提高,以丰富的知识积累、深厚的审美经验和健全的审美心理结构为基础,并直接制约着欣赏美和创造美的效率(注:参阅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第1093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版。)。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人审美能力的高低取决于审美经验的广度和深度。尽管追随审美时尚有利于扩大审美视野,有利于审美经验的丰富;但是,由于审美时尚好新厌旧、喜怒无常,所以追随其后很不利于审美经验的梳理、凝聚和升华,自然而然也非常不利于人的审美能力的培养提高。19世纪英国哲学家H·斯宾塞指出:“视为审美的东西……并非来去匆匆,转瞬即逝,而是存留在精神之中,发人深省。”(注:H·斯宾塞《心理学原理》,转引自C·J·杜卡斯《艺术哲学新论》,第110页。)印度诗人泰戈尔更是形象生动地说:“颜色吸引眼睛,但要懂得和谐的美就需要用心,需要认真地观察……因此,光通过肉眼,而不是同时通过心灵,就不能真正地看到美。”(注:泰戈尔《美感》,《泰戈尔论文学》,第30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从审美时尚中获得暂时的乐趣是容易的,但要真正有效地提高审美能力,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追随审美时尚意味着以别人的审美代替自己的审美,意味着以随风飘转的“审美风标”充当个人抵达审美目的地的指南针。无论如何,这样的一种活动很容易使原本已经获得的可能非常有益的感性经验流失,也很容易使卷入其中的人在审美的海洋里迷失方向。结论是必然的:一个人若要切实有效地提高审美能力,就不能跟在审美时尚的后面跑——因为审美能力的提高有赖于精心的培育和艰辛的磨炼。 二 追随审美时尚既有损于个性美的显示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借审美时尚以装扮自己,是情理中的事,本无可厚非。然而,不是所有的审美时尚都符合特定个体的审美需要,也并非任何特定的审美时尚都适合每个人的个性美显示——这一点在服饰时尚方面尤为明显突出。旗袍是一种虽吸取了西方服饰养料但仍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服装,其审美价值自不待说;然而除非是体型高大、皮肤白皙的女性,否则会弄巧成拙。穿喇叭裤给人以人体高度增加的审美错觉,同时,走起路来也能给人以飘逸潇洒的审美感觉;但穿喇叭裤显得拖沓不方便——在多数情况下违背了着装自然便利的审美要求,并且还很不利于短腰者的装扮。一种名为“露腰上衣”(也称露脐装)的服饰,1995年在世界许多地方流行,它比较适合一些年轻模特儿以及20岁左右的妙龄女郎;可是,对于那些不具备好身材(包括不具备苗条的腰肢)的女性来说,这种露出部分腹部的夏季轻便上衣所能给予的是丑陋的审美效果。剃平头的发型,给人以富于青春活力、干练明快的美感;不过对于那些身材瘦削、脸型狭小的男性来讲,这种发型所可能具有的正面审美价值荡然无存。举不胜举的事实证明,绝大部分审美时尚与个性美的充分显示相距甚远。在当代社会,许许多多的广告、传媒和商人都在用非常相似的语言劝诱着人们:“××时装能够穿出你的个性!穿出你的风度!”很显然,这是一种为了最大经济效益而丝毫不顾事实逻辑的彻头彻尾的谎言。作为一种具有像流星一般的“非长久”特性的审美时尚(包括时装),怎么有可能用以体现众多的不同个体那相对稳定的个性美风度美呢?而作为一种由大机器批量化生产制作出来的时装,又如何让人借助它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识别出你的个性和风度呢?当代美国作家、《华盛顿邮报》特约撰稿人莎拉·班·布瑞斯纳曾富含哲理地写道:“流行时尚是一种炫示……流行尽管魅力慑人,却常是自我中心而浮浅腻人的……流行自我庆贺,风格则等待赞扬。流行臆测揣度,虚张声势。风格则明白了然。流行焦燥不耐……风格则沉稳坚定……”(注:莎拉·班·布瑞斯纳《简单富足》,第109页,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无须进一步论证也可获知,由于追随审美时尚具有审美上的盲目趋从性质;所以,从根本的意义上讲,它既不能充分体现个性美,也不可能给人带来真正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