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自然生命

——论中国传统文化对美的理解

作 者:

作者简介:
成复旺,男,193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浙江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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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学思想是文化思想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时代,只要具有不同质的文化,就会对美有不同的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对美是什么就有自己特殊的理解。

      庄子认为,宇宙生命就是最高的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知北游》),这是他的名言。“大美”者,真美与至美也。《田子方》那段“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的描述,是他“游心于物之初”、即心游天地之所见所得。有曰“请问游是”,他便回答:“夫得是,至美至乐也。”他还说,天道虽“视乎冥冥,听乎无声”,但“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天地》)就是说在深邃浩淼的大化流行之中,仿佛可以看见鲜明的形象,仿佛可以听到和谐的乐声。王夫之尝云:“诗者,幽明之际者也。视而不可见之色,听而不可闻之声,抟而不可得之象。霏微蜿蜒,漠而灵,虚而实。”(《诗广传·卷五》)在庄子的心目中,宇宙生命就是这样的诗。《乐记》论乐,是这样说的:“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乐礼》)这段话,前面完全是复述《周易》,讲天地如何化生万物;最后却突然提出“乐者,天地之和也”。其间的联系,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如此”。在《乐记》的作者看来,似乎天地化生万物当然就是最高的美,故当然就是音乐的本原,这是不需要解释的自明之理。庄子与《乐记》的这些言论是否表明:对于美与文艺,或曰无论自然之美还是文艺之美,中国古代都是从宇宙生命出发去理解的?

      一、和

      中国古代以“和”为美,此人所共知而共言也。但尚需再思再言的是:中国古代何以会以“和”为美?或者说“和”在中国古代何以会成为美?这就涉及“和”与“生”的关系了。

      且看那些较早地提倡“和”的言论。史伯认为,周朝之弊,乃因于周幽王喜同而恶异,亲小人而远贤臣。他以“生物”比拟政事,认为不同事物的结合谓之“和”,同类事物的会聚谓之“同”;只有不同事物的结合,才能使万物生长,万事兴旺;若以同类事物相补凑,则物尽事败,国将以亡。总之,“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可见“和”之可贵,即在于“生物”。伶州鸠论乐与政,谓“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平”指每音之合律适中,即所谓“细大不逾”;“和”指众音之协调相应,即所谓“声应相保”。每音适中,众音始和,故谓“和从平”。他认为这样的音乐可使天下风气顺畅(“以遂八风”)——“于是乎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国语·周语下》)“嘉生繁祉”,言美好的生物得以繁殖而造福。“物备而乐成”,言物产丰盛而音乐始收到应有的功效。音乐之和呼应着天地阴阳之和,使万物生长,人民富足。“和”之义,仍在于“生物”也。“和”不仅关系着物之生,而且关系着人之生。如下面两段话:“伶州鸠曰……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钟之,舆以行之。小者不窈,大者不袴,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亿,安也)则乐。窈则不咸,袴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单穆公曰……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和而视正。听和则聪,视正则明。聪则言听,明则德昭。听言昭德,则能思虑纯固。以言德于民,民歆而德之,则归心焉。”(《国语·周语下》)第一段,“小者不窈,大者不袴”指乐器与乐音,乐器不过小过大而适度,乐音则不过弱过强而适中。乐音适中也属于“和”的范畴,前引“和从平”即此意。这段话就在“和于物”之后又着重指出,“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可使人安适而快乐;反之,若乐音过弱或过强,则会使人听不清(“不咸”)或难承受(“不容”),导致感而生疾。第二段更进而从生理过渡到思想、政治,认为“听和而视正”则耳聪目明,耳聪目明则能闻善言、见美德,闻善言、见美德则可使思想纯正而坚定,使人民诚服而归心;反之,若声、色过强而失和,就会使人耳失聪而目失明,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患莫甚焉”。在宇宙统一的生命大家庭中,物与人、身与心、乃至自然与社会,原是一“生”之所贯穿;“和实生物”,当然“和”也就可以“生”人。

      “和实生物”其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观念。故言“生”者多以“和”为“生”之前提。如庄子之所谓“合则成体”,荀子之所谓“天地合而万物生”。而言“和”者亦多以“生”为“和”之结果。如《乐记》云:“和,故百物不失。”“和,故百物皆化。”《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种观念在《周易》中有十分突出的表现。如前引《系辞下》曰:“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又如《说卦》云:“水火相逮(相及、相合),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除《易传》的这些论述外,“和”还是《周易》判断吉凶的一项重要标准。“和实生物”,“生物”则吉。故大致而言,《周易》诸卦,凡体现“和”者,多涵吉意;而凡体现“分”或“同”者,多涵凶意。

      “和”实“生”人的思想也得到了后人的发展。秦代《吕氏春秋》本伶州鸠“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及单穆公“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的言论,继云:“夫音亦有适。太巨则志荡,以荡听巨则耳不容,耳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窈。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溪极,溪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抟,不抟则怒。故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仲夏纪·适音》)“心必和平然后乐。”(同上)“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同上《大乐》)根据人的生理与心理反应,把音之平和适度概括为“适”,又称“心必和平然后乐”,这就把“和”同人心之“适”与“乐”联系起来了。至明代袁宏道,又从《吕氏春秋》“声出于和,和出于适”的说法出发,而摆脱了道德、政治的牵扯,把“和”完全落实到了生命的欢乐。袁氏著文《和者乐之所由生》,纯粹以性情论乐,认为乐之产生,乃“本人心自有之和”;乐之目的,乃“用以宣天地之郁,而适万物之情”;而“和者,人心畅适之一念”尔。“和”就是人心与万物的“畅适”,就是个体生命的欢乐。

      可以说,“和”之一字,无往而不与生命相关。它是生命诞生的根本前提,是生命存在的最佳状态,是生命全体的共存共荣。盖“和”者,生之本也;有“和”则有生,无“和”则无生。故贵“和”者,贵生也;爱“和”者,爱生也。知“和”之为美而不知“和”之何以为美,可谓造其门而不入者也。

      二、文

      《易传》曰:“物相杂,故曰文。”(《系辞下》)《说文》注:“错画也,象交文。”(《卷九上》)“文”的一个基本涵义,就是交错的线条。《文心雕龙》复曰:“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声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情采》)这就又将“文”扩展为多样而统一、变化而有序的形式,美术、音乐、文学等诸般文艺无所不包了。那么,这多样而统一、变化而有序的形式又是怎样产生的?在古人看来,文产生于宇宙生命,文是生命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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