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客观性(上)

——对一个老是论误了的问题的驳正

作 者:

作者简介:
曾簇林 湘潭大学人文学院 教授 湘潭 411105

原文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美的规律”在我国美学界是一个谈老了却老是谈误了的问题,即把为对象客体所固有的客观的“美的规律”,误论为主客观统一的主体活动的规律。因为陷入所谓“两个尺度”的误读,其误论便愈演愈误。而从语义学和翻译上深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来考察,可以说明没有“两个尺度”,只有一个尺度。而尺度,马克思这里是特指对象客体的“度”的哲学概念,是作为对象客体的规律使用的。因为对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一元论来说,作为规律,只限于对象客体。所以,“美的规律”是指“具有审美属性的对象客体其内在本质与表现形式完满统一的规律”,而不是所谓“任何物种尺度”(客体)和“内在尺度”(主体)两个尺度结合构成的历史唯心主义的二元论。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字号:

      一 论题的缘起

      我在撰写《马克思恩格斯艺术哲学纲要》(以下简称《纲要》,1997年5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时,发现马克思主义两位创始人的艺术哲学思想体系是以艺术生产概念为核心范畴、以“莎士比亚化”为美学总命题而建构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的艺术哲学。即“莎士比亚化”作为“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艺术生产,就不只是限于莎士比亚这位作家本人,也不只限于现实主义、定现实主义为一尊,而是涵括了整个艺术本体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等等“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一切优秀艺术。因而,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著名论断乃是作为构筑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的一块重要的理论基石。可是,我国美学界绝大多数论者对于“美的规律”并未作出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回答,老是陷入所谓“两个尺度”的误读,老是陷入所谓“美的规律”是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结合构成的主客观统一的规律的误解和误论,不利于我们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美学思想,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的新建构。带着这个老是论误的问题,请教于同道与方家,而陆梅林先生及时给我寄来了他《巴黎手稿》美的规律篇中关于语义学和翻译上的阐释,使我明确了没有两个尺度,只有一个尺度。而尺度,是按照客观规律概括出来的衡量客观事物的标准,即指美的规律。这就帮助我真正从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的美学体系上把握了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客观性,从而以《马克思恩格斯艺术哲学和美的规律》的专章写进了新著《纲要》之中(注:《马克思恩格斯艺术哲学纲要》,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155~189页。),自觉从理论的辨析与实际的操作上作出了符合马克思原意的论述,确凿有据地驳正了所谓“两个尺度”的误读和对“美的规律”的误解和误论,并第一次从严格的美学意义上对“美的规律”作出了具体明确的阐释,既符合“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一元论所揭示的规律的客观性,又符合“美学的”严格意义上“美的规律”的确定性,驳正了我国美学界绝大多数论者把“美的规律”混同于“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之误。但是,我国美学界由于对所谓“两个尺度”的误读而造成对所谓“内在尺度”的误解,以致把对象客体所固有的、客观的“美的规律”,说成是主客观统一的、主体活动的规律,也就是把“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与“美的规律”作了混同。而这种混同的突出表述,莫过于以美学的总结形态面世的蒋孔阳的《美学新论》。在我国,这种混同几乎成了美学界的言论一律,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例如,199

      7年4月29日《文汇报》载朱立元同志《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论述?》一文,就继续表现出对“美的规律”的误解,把属于社会历史领域的“美的规律”依然说成是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结合构成的主客观统一的规律,离开历史唯物主义一元论的规范而抹煞了“美的规律”的客观性。有鉴于此,说明这个老是论误了的问题亟需正论,亟需根本驳正,因此,本文也就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客观性写一专论,以求与马学同道和同仁在理论的探讨中一起回到马克思(注:杜绝所谓“两个马克思”和“三个马克思”之说,而是回到一个完整、全面马克思的科学体系。参阅《文艺研究》1997年第1期李思孝《回到马克思》一文。)。

      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美学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的艺术哲学来看,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属于社会历史领域则是无疑的。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提出,《纲要》的论述就非常明确:通观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的、美学的有机统一提出“艺术生产”概念的来龙去脉(注:《马克思恩格斯艺术哲学纲要》,湖南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25-35页。),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的艺术哲学是包括以艺术生产概念为核心范畴,以“莎士比亚化”为“美学的”总命题,而内涵着一系列关于“劳动创造了美”、“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等最宏观的理论体系。虽然,这些宏观的美学论断都提出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这个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发祥地和摇篮,有着摇篮期的色彩,但它们一一汇入一个完整、全面马克思(注:杜绝所谓“两个马克思”和“三个马克思”之说,而是回到一个完整、全面马克思的科学体系。参阅《文艺研究》1997年第1期李思孝《回到马克思》一文。)的科学体系之中,彻底洗刷了摇篮期的痕迹,因而,这个宏观内涵的美学理论便通体放射出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光芒。作为以艺术生产概念为核心范畴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的艺术哲学,就是要求从人类的基本实践——物质生产出发,认识人的本质,探索艺术和美的秘密。马克思在《手稿》中提出的这些宏观的美学论断,正是如此。其中,“美的规律”的提出,也是如两位创始人其它的美学论断那样,不是孤立抽象地就美学谈美学而提出的,同样是为历史的、美学的有机统一所凝结,即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物质生产的基础上提出的。也就是说,只有人类才能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物质生产劳动,这是人类所独有的特点,审美是人类所独有的特权,是一种社会现象,非社会存在物的动物则是没有的。马克思正是针对那种离开人类社会认为动物也有美的本能、也有美的观点,专门把人类的社会性的生产劳动与动物的非社会性而只有生命活动的生产作了根本性的区别之后,才提出这一论断的。这就正如陆梅林先生所做出的阐释,他在引述提出这一论断的“诚然,动物也进行生产……”这整段话时指出:马克思用“诚然”这种承前启后的语气,是在和谁论辩呢?而在论辩中为什么要用蜜蜂、海狸、蚂蚁作例子呢?问题在于:自古就有人拿它们和人相提并论。拉法格在《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一书中就提到古罗马的名医泽尔斯拿蚂蚁、蜜蜂和人相比,认为人做的事情和动物做的事情没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