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股分合作制加快广西乡镇企业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阙光凤 广西乡镇企业局

原文出处:
桂海论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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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广西乡镇企业发展很快,1992、1993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幅居全国之首,1993年达735亿元,实现连续两年翻番。但与先进的沿海省市相比,差距还很大。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企业在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正日益的显露出来,主要是乡村集体企业产权模糊,人人有份,人人不问,产权责任不明确;政企职责不清楚,行政干预大,企业自主权不落实,职工主人翁意识淡薄,企业凝聚力不强;企业后劲不足,步履维艰。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影响和制约我区乡镇企业持续高速高效发展。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笔者认为,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是促进我区乡镇企业继续高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种最佳选择。

      一在乡镇企业中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可行性

      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是融股份制与合作制优点于一体的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既区别于合作制,又不完全相同于股份制。在乡镇企业领域里,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更具有它独特的灵活性。它的基本特征:一是股权形式的多样化。一方面,产权交错,国有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在不同的层次,不同领域里相互混合,相互参股,形成新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在资金股为主体的条件下,允许技术,土地、物资、管理、劳动力、房屋、资源等多种要素的合理参股。二是股份额度不等,产权与决策权灵活统一,实行集体决策,民主管理;三是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强调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保证积累。四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股份合作制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形式,具有适应乡镇企业生产力状况和管理能力的功能,是乡镇企业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最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客观要求的,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功能之一,转换经营机制。由于股份合作制的内部组织机制,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按照董事会领导集体的决议和企业章程规定,对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人事安排、资金使用、工资分配,奖惩办法等能全权处理。因此,它能变企业外部指标的强行机制为企业内部共同利益的激励机制:变外部的被动压力为内部的主动动力;变单一的行政管理约束机制为外部参股单位,持股个人,董事会,企业职工等多层次的约束机制:变投资主体的单一化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风险机制也由过去的集体承担,负盈不负亏转变为分散承担,既负盈,又负亏,按股负担。因而它是搞活经营机制的一把金钥匙。

      功能之二,是劳动与资金相结合。由于股份合作制把广大职工的劳动与资金紧紧地结合了起来,这样,企业的兴衰与参股者的利益紧密相联,参股职工与企业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实行利益同享,风险同当,患难与共,有效地增强了全体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企业的凝聚力,充分地调动和发挥了各方面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因而大大地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功能之三,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由于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股金多样性,如技术股、土地股、资产股等,因此,有利于自我筹划,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少受干预,自主参与市场竞争,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也转变了企业与乡、村的行政关系,使企业不再是乡、村的“小金库”,“自留地”。

      功能之四,筹集生产资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和国家宏观调控下,单靠银行的资金办企业既不现实,也行不通,主要的是争不过国营的大型企业,国家也以国营的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优先解决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资金问题,所以,实行股份合作制,可把农民的闲散资金和部分的消费资金转为生产资金,充分发挥闲散资金的作用,这是解决乡镇企业资金不足的好路子。

      功能之五,提留积累。由于规定税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作为公共积累,因此,保证了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保证企业不断的向前发展。

      功能之六,促进农村走向共同富裕和公益事业的建设。由于股份合作制是农民自己办起来的,是自己的企业,因此,所有收益权自己支配使用。如博白县宁潭镇新荣村合股办的东方红砖厂,自1988年以来,全村农户年均收入达5000元以上。除此之外,他们为了使村里的孤寡老人有一个安度晚年的生活环境和培养后代,激励青少年积极上进,从1991年起,每月给五保户补助生活费25元,给考上区外大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区内的800元,中专的500元,高中的300元。另,每年还拨出一定经费进行修桥铺路,修建学校等。这样,使全村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使全村的面貌大变样,人均收入由改革开放前的203元增加到去年的1206元。

      股份合作制这种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在全国已有了10年的试行历史,在广西,近几年来,也已有了典型开路。而且,已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钦州市在小董镇西陵村15户农民自筹股金,建立了第一个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钦州市西陵轧钢厂,在这个厂的带动下,到1993年底止,该镇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已发展到412个,投入的股金共7800多万元,全镇1993年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总收入达18658.99万元,总产值达18146.3万元,税利3103.16万元,占全镇乡镇企业总收入的28.5%,总产值的33.9%,税利的39%,分别比1992年增长148.54%,169%和4倍。这就充分显示了股份合作制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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