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创新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新楷 宜春地委农工部

原文出处:
求实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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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份合作制对优化乡镇企业运行机制的作用

      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以市场为取向的经营机制,不仅是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而且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也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当前也面临着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企业原有的运行机制越来越不适应;二是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特别是三资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乡镇企业的运行机制已经或正在丧失独有的优势地位。改革就是转换和优化经营机制。股份合作制的植入,恰恰顺应了这一形势,有利于优化乡镇企业的运行机制。从宜春地区的实践来看,主要表现在:

      1、投资机制的优化。股份合作制突破了个体私营的局限性和社区合作经营的封闭性,可以打破地域、所有制和行业的界限,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生产要素组合成现实的生产力,使广大农村劳动者都可以成为投资者,多渠道增加对乡镇企业的投入,解决过去乡镇企业投资渠道窄,自我扩展机制弱化的问题。宜春地区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以来,农民踊跃投股,仅今年1~6月份,来自社会和农民的投股资金新增4.89亿元,较好地缓解了资金的困难,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

      2、利益机制的优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一方面,入股合作经营的资金、资源、技术等生产要素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权;另一方面,劳动者又实行按劳取酬。即兼顾财产所有者的收益与财产使用者和劳动者的报酬,实行按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由于绝大多数企业的职工同时也是股东,从而把他们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紧连在一起,必然会大大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正如群众所说的,联股联利又联心。

      3、决策机制的优化。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原来由乡村直接管理下的承包经营,变为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乡村都不能再过多地对企业进行行政干预,这就为解决政企不分创造了制度基础,使企业可以自主经营、自行决策。另外,职工作为股东,有了决策参与权,真正体现了主人翁地位。如果说“大包干”把经营权还给了农民,那么股份合作制则进一步把所有权也还给了农民(职工),为民主决策创造了条件。

      4、风险机制的优化。市场经济带有很大的风险性,原来的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者没有对所使用的财产的处分权,不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经营风险,这就决定了企业只能负盈不负亏,风险责任机制淡化。企业发生亏损或倒闭,无人负责,最终“包袱”还得由乡镇政府来背。股份合作制则把市场风险转化为大家共同承担,这就大大增强了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承受能力,因而可以放大胆子投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5、约束机制的优化。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其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和特有的企业组织形式,大大强化了内部约束机制,并使这种约束经常化。其主要表现为:职工自我约束,企业职工作为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对企业负责,自我约束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约束,职工作为股东得到了选择管理者的权力,他们不能再靠乡村的一纸任命,管理者必须反映所有者的利益,行使管理权,把企业管理好;对政府行政干预的约束,乡镇政府不再是企业的实际所有人,企业不再是乡镇政府的附属物,从而弱化了乡镇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和“乱摊派”的行为。

      由此可见,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推行,有利于明晰产权,优化结构,完善机制,增强活力,促进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二、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重在产权制度的改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乡镇企业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的主要弊端在于产权关系模糊,“人人有份,人人不问”,“你有我有,大家没有”,产权责任不明。在现阶段,推行股份合作制则是改革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最主要、最有效的形式。宣春地区在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工作中,以产权制度的改革为重点,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认真搞好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主要是对企业存量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确认企业的资产的价值量。这是搞好股份合作制的一项基础工作。在资产评估中,我们根据“实事求是,帐实相符,作价合理”的原则,坚持做到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资产登记关,确保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对每一个推股企业进行全面、详尽的资产清查,按照统一制定的表格要求,逐项登记,并将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审查和监督。二是严把资产评估关,确保资产作价的准确性,组织专门资产评估组织,充分依靠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企业资产原值、净值、折旧程度、重要成本和获利能力进行评估,防止人为提高或压低价格的现象发生,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三是严把资产审查关,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资产评估的结果,由乡镇政府逐项审核后,再报县市清产核资小组审定,并由公证部门公证。

      2、严格界定产权和科学设置股份。产权的界定是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核心。界定产权必须坚持“谁兴办、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新办股份合作制企业,按照新投入的资产确定股份。对原有集体企业的股份合作制的改造,一般设置乡村集体股、职工个人股,作为企业的必设股,其它股权按照投资来源设置社会法人股和社员个人股。对于企业股,我们考虑容易造成新的产权不清晰,一般没有设置。在界定产权和合理设置股份时,必须处理好两个难题:一是对企业存量资产的股权分割问题。乡村集体股是由全乡或村农民集体拥有财产折合成的股份,包括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始投资,追加投入和积累增加值所形成的资产。乡村集体股的所有权是社乡区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年来国家减免税所形成的资产,一般也作为乡村集体股。职工个人股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职工个人所投入的资金或其它资产;另一部分是原企业存量资产中划出部分,根据企业职工贡献大小、工龄长短等因素,量化到职工个人,作为分红的根据,股权仍归集体所有,只有分红,不能继承、馈赠和转让。有的地方和企业,为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在股份设置上向个人股倾斜,规定个人股的比重不少于60%,实践证明有利于使职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二是债权和债务的处理问题。落实好债权债务,是股份合作制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环节。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抓债权落实,对个人欠款,一律限期归还;对应收未收货款,按照谁经办谁追回的原则,不转嫁,不搞不合理核销;对追回难度很大的款项,实行重奖政策,从收回货款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个人报酬;对呆帐、死帐逐笔核销,不留尾巴。另一方面,严肃处理债务,允许采取债随资产走,债随企业法人走,债随但保单位走,债随股东走等多种办法,解决债务的落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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